索引号: 640000/2017-01555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2-28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7〕 38号

有效性: 文件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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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17〕 3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保证质量安全,保障市场供应,深入推进农产品流通供给侧改革,使流通成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力争用2年—3年时间,初步建成分布合理、功能协调、优势互补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有效发挥公益性设施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运行、增强政府调控等服务功能。推动示范地区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提高30%,冷链运输率提高10%,流通环节损耗率下降20%。初步建成自治区重要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提升农产品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统筹推进“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工作,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1.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建设。围绕加工配送、交易展示、冷链仓储、(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消防安保、质量追溯等基础设施建设、评估和监督,加快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建设,不断增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持续运营能力、辐射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2.推进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优化布局。探索通过直接投资、改造补助、产权回购回租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全区标准化菜市场、菜篮子连锁超市、田头市场等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网络体系。鼓励已建成运营的公益性零售市场从传统经营模式向自营、连锁经营、基地直采、集中配送、价格可控的供应链管理模式转型。大力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基地直采”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地级市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建设运营宁夏优质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线上特色农产品体验中心、特色餐饮品尝区等外阜窗口。

(二)积极开展冷链物流综合示范工作。

1.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引入社会资本,建设与运营自治区级冷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冷链流通全程温控监控平台,提高冷链物流监控效率和公共信息服务水平。整合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冷链物流资源,对接电商平台,打造产运销一体化冷链物流供应链,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流通效率。支持企业在冷库、冷藏车等冷链设施中安装温度传感器、温度记录仪等冷链监控设备,建立冷链物流各个环节温度的监控管理体系。对接国家相关冷链信息平台,实现相关冷链数据信息实时上传。

2.提高冷链物流标准化水平。支持企业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推动标准更新,弥补标准体系的短板,形成“不断链”的冷链物流整合性标准体系。加快普及一批冷链物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鼓励企业建立各类生鲜农产品原料处理、分选加工与包装、预冷保鲜、包装标识、低温储藏、冷藏运输、批发配送、分销零售等环节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落实生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制度。通过企业标准化设施、标准化管理的引领带动,推广标准应用,提高流通标准化水平,降低流通损耗,提高流通效率。

3.支持冷链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建设标准化的产地预冷集配、低温加工仓储配送等设施,在主要物流节点地区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设施,在主要销区建设低温加工配送仓储设施,在销售末端配置冷链设施设备,推广社区“最后一百米”冷链配送服务模式。支持企业依托已开通的国际航线、班列和肉类口岸、种苗花卉口岸,完善陆港、空港冷链基础设施设备,延伸冷链物流供应链,构建肉类、水产、果蔬、鲜花等生鲜产品的国际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企业以“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建立境外冷链仓储物流设施。支持企业使用推广绿色环保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与技术,以及冷库封闭式交接货通道、月台、货架标准化改造,支持冷链运输车辆购置更新,逐步形成相互衔接、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标准化硬件设施体系。

4.提高冷链物流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冷链物流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备现代冷链物流管理理论知识,掌握相应制冷技术、低温设备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技术、农产品食品科学等知识的复合型冷链供应链管理人才及具有娴熟规范操作技能的作业人员。

(三)建立和完善自治区重要农产品追溯体系。

1.搭建自治区级重要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依托自治区商务云平台搭建自治区级重要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与国家相关部委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与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追溯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将自建的追溯系统对接自治区重要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扩宽信息采集渠道,形成追溯大数据库。建立重要农产品追溯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信息开放共享和资源整合,逐步实现跨环节跨部门跨区域追溯信息互联互通。

2.升级改造现有肉菜和枸杞流通追溯体系。支持银川、吴忠市升级改造现有肉菜流通追溯系统,支持中宁县升级改造枸杞流通追溯体系,扩大追溯节点建设数量,增加追溯品类,更新追溯设备,优化原有追溯流程,并将溯源信息与自治区级溯源平台充分对接,探索全过程追溯管理。重点鼓励机关、学校、医院、大型餐饮企业和团体消费单位等主动采购可追溯的枸杞、肉类、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形成市场倒逼机制,提高企业应用追溯的积极性。

3.打造宁夏特色优势农产品追溯体系。围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六盘山中药材、盐池滩羊、固原冷凉蔬菜和马铃薯、中卫硒砂瓜、灵武长枣及供港蔬菜等特色优势农产品,推进追溯体系示范建设,形成一批追溯品牌企业,打造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信息化追溯监管链条,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我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助推宁夏农产品走出去拓展区外市场。

(四)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1.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各品牌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资源,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解决方案。鼓励支持农家店、供销社基层网点、农村邮政网点、农村快递服务网点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功能。鼓励引导各品牌快递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整合资源和需求,通过统一渠道开展共同配送。发展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

2.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探索展示种养环境、生产过程的远距离视频体验,大力发展点到点直销、全程冷链物流配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农产品营销新模式。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追溯体系,探索农产品二维码管理,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模式。推广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提供乡村旅游一站式服务。

3.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按照网络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的特色农产品,鼓励大型生产基地和流通企业探索建立高效衔接的农产品O2O交易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培训,提高基层政府推广和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民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根据贫困地区产业特色和基础条件,合理确定电商扶贫的工作重点,增强电商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保障措施

自治区成立由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农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税务、工商、质监、金融、食药监、葡萄产业及五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自治区商务厅具体牵头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抓紧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规定,加大政策执行和落实力度。要加大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广泛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产品储备调运和市场调控,建立完善主要农产品价格稳定机制,在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以及出现价格异常时,依法采取临时性干预措施,防止价格大起大落。整治和改善农产品流通市场环境,加快农产品流通企业及各类经营者的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分工合理、协作紧密、监管有力、服务到位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违法添加等行为和“鱼霸”、“菜霸”、“肉霸”等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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