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41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29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3〕13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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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3〕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努力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实现和谐春运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春运工作涉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要求,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的春运工作。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春运办)设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春运工作预案,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各运输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工作需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的春节运输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予以重点保证。

  二、强化监管,保证运输安全

  春运期间,探亲访友和旅游人数急剧增加,人员、设备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重中之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好安全措施和责任。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运输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要做好桥梁、道口、隧道的安全防范工作。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落地休息、接驳运输制度,严防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危险品查堵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交通工作。要加强对集中自驾车长途出行的引导,努力避免交通事故。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要重视对农村道路和县乡公路的安全检查,防范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三、增加运力,满足出行需要

  各运输部门、运输企业要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时增开线路,提高发车密度,尽量满足旅客出行需要。铁路部门要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科学安排运力,重点掌握北京、西安、上海方向的旅客流量,尽力满足不同时段、不同旅客的运输需要。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公交企业应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灵活调度,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适时增开区内外公路客运班线,组织开行省际间和大城市间客运直达运输,方便旅客出行。民航部门要及时落实好节日期间的航运班次,做好银川至各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飞行,确保国内旅客的出行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民工流动情况,做好流动信息统计汇总,并及时提供给运输部门,以便安排运力,保证运输需求。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提前掌握春运期间煤炭、成品油、粮食、节日应市商品等重点物资的运输需求,充分利用好春运客流低谷时段,采取突击抢运等措施,确保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假日期间将继续执行小型客车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政策,道路车流量可能会急剧增加,有关部门提前制定防堵保畅预案,进一步完善拥堵时放行办法。气象部门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备好应急物资,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提前储备一定的应急动力和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及时准确地掌握春运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事件,特别是苗头性事件要进行研究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五、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市及有关部门要和运输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互相通报,做好旅客接转输送工作;运输部门之间要建立协作机制,互相支持,加强配合,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拥堵。各成品油供应企业要提前备足油品,必要时增加流动加油车,满足车辆加油需要。

  六、做好服务,方便旅客出行

  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文明温馨的出行环境。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延长服务时间,提供新型售票服务,方便旅客购票。对相对集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学生等旅客要组织团体订票和上门送票服务。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稳定客票价格,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努力提高车辆、飞机的运行准点率,及时发布晚点信息,并做好旅客的相关服务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各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社团组织和志愿服务人员的作用,调动其参与春运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完成春运任务。

  春运结束后,各市、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地区(单位)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运行监测协调处)。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将对2013年春运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春运办联系电话:0951—6038802、6038237、603800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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