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41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运行督导协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0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3〕36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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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运行督导协调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3〕3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工业运行督导协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协调内容

  (一)工业支持政策落实情况。自治区主席刘慧在2013年自治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运行调控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3〕69号)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5月14日专题会议纪要(第32期)精神落实情况。着重督促落实神华宁煤集团兑现2012年电价补贴2.567亿元,督促神华宁煤集团、宁东铁路公司、有关发电企业落实2013年电价补贴,督促自治区财政厅和有关市县帮助企业做好促销清仓工作。

  (二)工业企业减负情况。《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3〕7号)、《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宁减负发〔2013〕1号)文件中企业减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业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自治区2013年50个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及措施;各地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及措施,新谋划、新招商工业项目情况。

  (四)停产企业复工情况。各地企业停产的数量及主要原因,促进停产企业开工的主要措施及复工情况。

  (五)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情况。各地深入企业"一厂一策"、"一事一议",帮助企业完善措施,加强营销,促进生产,协调解决问题情况。

  (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入库情况。各地主营业务收入接近2000万元企业的培育情况及扶持措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期入库及拟入库情况,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情况。

  二、成立工业运行督导协调组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袁家军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张作理负责,成立5个督导小组分赴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和宁东五地进行督导。

  银川督导组由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张炳军担任组长,成员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宁夏电力公司、纠风办抽调;石嘴山督导组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沈左权担任组长,成员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监察厅、物价局抽调;吴忠督导组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张宏年任组长,成员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农牧厅、地税局、宁夏调查总队抽调;中卫督导组由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魏和清担任组长,成员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工商局、效能办抽调;宁东督导组由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徐秀梅任组长,成员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轻纺工业局、国税局、工商联抽调。各单位抽调人员名单于5月16日16︰00前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固原市按督导内容自查。

  三、督查要求

  (一)督查时间为5月17日至6月6日,具体时间安排由督导组负责通知;

  (二)各督导组要对照督导协调内容逐项评价,掌握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报告报自治区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固原市进行自查,并按程序报送自查报告;

  (三)由自治区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上报领导小组,经审定后将评价情况反馈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宁东基地管委和有关部门;

  (四)对于评价反映出的问题,相关市县和单位要于6月中旬前向自治区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联系人:闫新民,联系电话:0951—6038262、1470956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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