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6-0048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铁路规划建设运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12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6〕84号
有效性:
>宁政办发〔2016〕8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兰州铁路局,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银西铁路公司,宁夏城际铁路公司: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铁路规划建设运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7日
宁夏铁路规划建设运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铁路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与兰州铁路局的沟通协调,加快推动宁夏铁路事业发展,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经与兰州铁路局沟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宁夏铁路规划建设运营协调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加强自治区与兰州铁路局的沟通和合作,构建路地联动大格局,共同研究编制铁路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推动铁路发展以及铁路支撑宁夏全域旅游、全域物流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铁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铁路运营线路、运力、运价、补贴等重大事宜,深入推进铁路沿线开发建设,共同争取国家有关部委、中国铁路总公司对宁夏铁路发展的支持。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兰州铁路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文化厅、审计厅、林业厅、旅游局,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银西铁路公司、宁夏城际铁路公司组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铁路规划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铁路建设的领导同志和兰州铁路局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确定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列席。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提出,由召集人、副召集人审定。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召集人、副召集人审签后,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并抄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需按程序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研究。
四、工作要求
自治区与兰州铁路局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全面加快铁路发展步伐。自治区有关单位要全力支持兰州铁路局在宁夏业务发展,兰州铁路局要大力支持宁夏铁路规划、建设、运营及全域旅游、全域物流等方面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解决铁路规划建设运营中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共同推进铁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重大铁路项目进展和铁路运营情况。
附件:宁夏铁路规划建设运营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宁夏铁路规划建设运营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超超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召集人:刘可为 自治区副主席
王 峰 自治区政府顾问、兰州铁路局局长
成 员:许 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范锐君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朱生宪 兰州铁路局副局长
李金海 兰州铁路局副局长
王小成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洪军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魏和清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杨兴叶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土地征收储备局局长
郑忠安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杨洪涛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武宁生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永春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宿文军 自治区农牧厅总农艺师
卫 忠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文物局局长
刘 佳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徐庆林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万学道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刘日巨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总经理
赵 平 银西铁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应文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宁夏城际铁路公司董事长
徐 庆 银川市副市长
常晋宏 石嘴山市副市长
王天军 吴忠市副市长
张 戈 固原市副市长
马世军 中卫市副市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小成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