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40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3-01-14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跨行政区域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和《宁夏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2015年)实施情况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29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3〕4号

有效性: 文件已宣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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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跨行政区域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和《宁夏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2015年)实施情况考核细则》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3〕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对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水环境治理责任,落实我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改善黄河流域宁夏境内水环境质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跨行政区域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和《宁夏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考核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14日

  

自治区跨行政区域重点河流断面水质

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加强我区重点河流跨行政区域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跨行政区域重点河流(含黄河及其支流、主要排水沟)断面水质考核(以下简称重点河流跨界断面)。重点河流跨界断面具体位置,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上下游各地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便于分清责任、具有代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共同设定(见附表)。

  第二章考核指标

  第三条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指标为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的22项指标,包括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磷(以P计)、总氮(湖、库,以N计)、铜、锌、氟化物(以F-计)、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可根据水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特征污染物考核指标。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四条根据国家、自治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和各地级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确定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值,并通过每月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得出水质达标情况的方法,对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季进行考核。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组织实施。

  第五条重 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应采用手工监测结果,以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校核。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存在异议的,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会同 上下游地级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联合监测。联合监测的技术规定及监测结果认定的具体办法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

  第四章考核结果

  第六条每月监测数据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牵头汇总,于次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按照监测数据计算每月及季度水质目标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于下季度首月15日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通报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每季度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是确保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相关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水污染物单位排放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排污单位完善治理设施,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不断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加大对重点监控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对超标排放的排污单位,坚决予以关闭或停产治理。 

  第十条对枯水期严重缺少生态用水,出境断面水质恶化的河流,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内重点排污单位采取限排、停产等综合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一条对全年所有考核断面水质都优于考核值,水质明显改善的城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厅宁夏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9〕238号)同时废止。

  

  

  

  附表: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河流跨界考核断面及水质目标

  河流名称

  序号

  跨界名称

  考核断面

  水质类别

  考核城市

  备注

  黄河干流

  1

  中卫市-吴忠市

  金沙湾

  Ⅲ

  中卫市

  

  2

  吴忠市-银川市

  叶盛公路桥

  Ⅲ

  吴忠市

  

  3

  银川市-石嘴山市

  平罗黄河大桥

  Ⅲ

  银川市

  

  4

  宁夏-内蒙

  麻黄沟

  Ⅲ

  石嘴山市

  

  清水河

  5

  固原市-中卫市

  三营

  Ⅴ

  固原市

  

  6

  中卫市-入黄口

  泉眼山

  Ⅲ

  中卫市

  

  茹河

  7

  宁夏-甘肃

  沟圈

  Ⅳ

  固原市

  

  葫芦河

  8

  宁夏-甘肃

  玉桥

  Ⅳ

  固原市

  

  渝河

  9

  宁夏-甘肃

  联财

  Ⅳ

  固原市

  

  泾河

  10

  宁夏-甘肃

  弹筝峡

  Ⅲ

  固原市

  

  四二干沟

  11

  银川市-入黄口

  滨河大道

  四二干沟桥

  Ⅴ

  银川市

  

  银新干沟

  12

  银川市-入黄口

  滨河大道

  银新干沟桥

  Ⅴ

  银川市

  

  第二排水沟

  13

  银川市-入黄口

  滨河大道

  第二排水沟桥

  Ⅴ

  银川市

  

  永二干沟

  14

  银川市-入黄口

  滨河大道

  永二干沟桥

  Ⅴ

  银川市

  

  中干沟

  15

  银川市-入黄口

  滨河大道

  中干沟桥

  Ⅴ

  银川市

  

  灵武东沟

  16

  银川市-入黄口

  滨河大道

  灵武东沟桥

  Ⅴ

  银川市

  

  三二支沟

  17

  银川市-石嘴山市

  平罗县下庙乡

  镇朔七队桥

  Ⅴ

  银川市

  

  第三五排水沟

  18

  石嘴山市-入黄口

  第三、五排水沟汇合入黄口

  Ⅴ

  石嘴山市

  

  南干沟

  19

  吴忠市-入黄口

  滨河大道桥

  Ⅴ

  吴忠市

  

  清水沟

  20

  吴忠市-入黄口

  滨河大道桥

  Ⅴ

  吴忠市

  

  中卫市第一排水沟

  21

  中卫市-入黄口

  滨河大道桥

  Ⅴ

  中卫市

  

  

宁夏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12015年)实施情况考核细则

  

  一、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1.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按照单因子评价法,对考核断面采用每月的人工监测或自动监测值进行评价,达到规划目标的监测次数占年度监测次数的百分比。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单个断面达标率依次分别不低于50%、60%、70%和80%,即视为该断面达标。

  2.考核断面。依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黄河中上游流域确定的宁夏考核断面(见附件1)。

  3.考核因子。分别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总磷、总氮(河流断面不考核)、化学需氧量、铜、锌、氟化物、硒、砷、镉、铬(六价)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粪大肠杆菌群以外的的22项指标。考核时段为全年。断面水质状况评价采用每月监测一次共12次的人工监测值或水质自动监测站全年52周的周均值。新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通过验收但运行未满1年,其数据暂不纳入考核范围。

  4.断面水质达标率计算公式为:G断面=N达标/N监测×100%

  式中:G断面---各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N达标---考核时段断面水质达标次数,次;

  N监测---考核时段断面总监测次数(12次或52次),次。

  (二)计分方式。

  水质计分70分。计分公式为:

  Sq= G断面×70

  式中:Sq---水质指标得分;

  G断面---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

  (三)操作解释。

  1.数据由环保、水利部门提供。

  2.对结果为不达标的断面,可扣除入境水质影响后再进行评价。计分方式为:

  C调整浓度

  C调整浓度---考核断面污染指标扣除上游超标后的浓度值,mg/L

  Ce---该断面污染指标实际监测浓度,mg/L

  Ci---上游断面污染指标实际监测浓度,mg/L

  Cio---上游断面污染指标目标浓度,mg/L

  Qi---上游断面流量,m3/s

  Q---考核断面实测流量,m3/s。

  二、项目完成率(总分30分)

  (一)指标定义。

  项目完成率是指按规划中防治项目的进展情况,分为已完成、调试、在建、前期、未启动五个层次。

  (二)计分方式。

  项目完成率计分30分,项目进展情况的五个层次其分值系数分别为1、0.75、0.5、0.25和0,各市列入规划的考核项目(见附件2)。

  1.各层次项目计分公式

  已完成项目得分:Sr=Nr/Np×1×30

  式中:Sr---已完成项目得分;

  Nr---建成投入运行的项目个数,个;

  Np---规划项目总算,个。

  调试项目得分:Sd=Nd/Np×0.75×30

  式中:Sd---调试项目得分;

  Nr---建成调试阶段的项目个数,个;

  Np---规划项目总算,个。

  在建项目得分:Sb=Nb/Np×0.5×30

  式中:Sb---在建项目得分;

  Nb---在建的项目个数,个;

  Np---规划项目总算,个。

  前期项目得分:Se=Ne/Np×0.25×30

  式中:Se---前期项目得分;

  Ne---前期的项目个数,个;

  Np---规划项目总算,个。

  2.项目指标得分计算公式

  项目指标得分:Si=Sr+Sd+Sb+Se

  (三)操作解释。

  数据及项目认可由环保、发改、水利、住建等部门提供。

  1.考核项目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73个骨干工程项目;2013年规划项目中期调整后,根据调整后的项目进行考核。

  2.已完成项目需出具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及备案材料。项目规模应与批复的可研或初设报告的规模相一致。

  工业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以环保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认可文件作为项目完成的依据。其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要提供粪便收集、沼渣、沼液或有机肥还田证明资料。

  城 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及配套设施、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以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环保“三同时”验收文件或者准许使用 文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为项目完成的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认可文件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中记录的该项目动态 进展情况所出具的认可文件。

  3.调试项目需出具试运行申请及批复文件、调试监测资料、工程投资相关资料、图片资料等。

  4.在建项目需出具开工许可证明、施工合同或施工设计图纸、工程投资相关资料、图片资料等证明材料。

  5.前期项目需出具发改部门的立项文件、环评报告书(表)及批文、(预)可研报告及批文、初设报告及批文等。

  6.关 闭、破产、长期停产的项目,项目进展情况视为已完成的需出具认可文件。其中,关闭项目需出具政府文件、政府会议纪要、图片资料等;破产项目需出具当地法院 破产裁定书等认定材料、图片资料等,以及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没有重新生产证明资料;长期停产项目需出具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 的认可文件、日常监管记录。

  三、扣分项

  (一)每发生一例由于水质超标引起的环境事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宁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的事件等级,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环境事件,分别依次扣减责任方10分、8分、6分和4分。因违法排污导致邻市跨市断面水质发生重大改变的,酌情扣减责任方2至6分。

  (二)现场核查时,如发现已完成项目运行不正常、已报停产项目擅自恢复生产或与自查报告不符的情况,每发现一例扣0.5分。

  四、综合得分

  水质指标得分、项目指标得分及扣分的和即为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的综合得分。

  

  附件:1.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表

  2.考核项目清单

  

  附件1:

  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表

  序号

  地市

  控制区县

  断面

  名称

  所在

  水体

  2015年水质目标

  断面类别

  考核

  地区

  1

  中卫市

  海原县、沙坡头区、中宁县

  金沙湾

  黄河

  Ⅲ

  国控

  中卫市

  2

  吴忠市

  同心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红寺堡区

  叶盛公路桥

  黄河

  Ⅲ

  国控

  吴忠市

  3

  银川市

  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

  平罗黄河大桥

  黄河

  Ⅲ

  国控

  银川市

  4

  石嘴山市

  平罗县、大武口区、惠农区

  麻黄沟

  黄河

  Ⅲ

  国控

  石嘴山市

  5

  固原市

  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

  园子村

  泾河

  Ⅱ

  省界(宁-甘)

  固原市

  

  

  

  附件2:

  考核项目清单

  表1工业污染防治项目

  序号

  地市

  区县

  项目名称

  1

  中卫

  沙坡头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

  2

  中卫

  沙坡头

  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

  3

  中卫

  沙坡头

  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电解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工程

  4

  中卫

  中宁县

  陕西恒兴果汁饮料有限公司中宁分公司5000m3/d综合废水处理工程

  5

  吴忠

  红寺堡区

  宁夏吴忠市弘德慈善工业园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

  6

  吴忠

  利通区

  宁夏富荣化工有限公司6500吨/日污水处理回用项目

  7

  吴忠

  利通区

  宁夏天峰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回用项目

  8

  吴忠

  利通区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毛纺织园废水治理工程

  9

  吴忠

  利通区

  宁夏宇华纸业有限公司废水综合治理利用工程

  10

  吴忠

  利通区

  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

  11

  吴忠

  利通区

  宁夏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

  12

  吴忠

  利通区

  宁夏吴忠市利德慈善工业园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

  13

  吴忠

  青铜峡市

  宁夏圣花米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谷氨酸生产线高浓度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及赖氨酸废水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14

  吴忠

  青铜峡市

  宁夏佳美纸业公司造纸废水深度治理项目

  15

  吴忠

  青铜峡市

  宁夏科进峡光纸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

  16

  吴忠

  盐池县

  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低浓度废水治理和中水回用工程

  17

  固原

  原州区

  宁夏绿色六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

  18

  固原

  原州区

  固原长城淀粉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

  19

  固原

  原州区

  宁夏银鸥超闲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

  20

  固原

  原州区

  固原盐化工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21

  银川

  贺兰县

  宁夏美洁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

  22

  银川

  灵武市

  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23

  石嘴山

  平罗县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农药生产废水综合治理项目

  

   

  表2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

  序号

  地市

  区县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新增

  处理

  再生

  利用

  升级

  改造

  管网

  污泥

  1

  中卫

  海原

  新区

  宁夏海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5600

  2

  

  

  26

  36

  2

  中卫

  沙坡

  头区

  中卫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

  3600

  

  1.5

  

  24

  

  3

  中卫

  沙坡

  头区

  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9450

  3

  

  

  31

  72

  4

  中卫

  中宁县

  中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

  5450

  2

  

  

  8

  

  5

  中卫

  中宁县

  中宁县第一污水厂再生水利用项目

  3150

  

  2

  

  7

  

  6

  中卫

  中宁县

  中宁县第二污水厂项目

  3110

  1.5

  

  

  5

  

  7

  吴忠

  红寺

  堡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线工程

  3938.8

  1

  

  

  19.3

  50

  8

  吴忠

  利通区

  吴忠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中水厂建设及中水回用项目

  6170

  

  2

  

  42

  

  9

  吴忠

  利通区

  吴忠市第一污水厂提标项目

  2850

  

  

  2

  5

  

  10

  吴忠

  利通区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3660

  1.5

  

  

  10

  

  11

  吴忠

  同心县

  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4100

  1

  

  

  18

  

  12

  固原

  西吉县

  西吉县第二(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3700

  1

  

  

  16

  

  13

  固原

  原州区

  固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4650

  2

  

  

  5

  

  14

  固原

  原州区

  固原市第一污水厂再生水利用项目

  2949

  

  2

  

  3

  500

  15

  固原

  原州区

  固原市集污管网配套工程

  5200

  

  

  

  45

  

  16

  银川

  贺兰县

  贺兰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管网配套工程

  3610

  

  

  1.5

  24

  

  17

  银川

  金凤区

  银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工程

  11170

  

  5

  5

  20

  

  18

  银川

  灵武市

  灵武市第一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4660

  

  

  1.5

  30

  

  19

  银川

  西夏区

  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工程

  14600

  5

  

  

  50

  

  20

  银川

  西夏区

  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4200

  

  

  5

  

  

  21

  银川

  兴庆区

  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8900

  

  

  10

  

  

  22

  银川

  兴庆区

  银川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工程

  10900

  

  5

  5

  18

  

  23

  银川

  永宁县

  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配套工程

  5010

  

  

  2

  23

  

  24

  银川

  永宁县

  永宁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集污管网扩增工程

  5740

  

  

  2

  30

  

  25

  银川

  永宁县

  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

  6800

  

  2

  

  50

  

  26

  银川

  永宁县

  永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

  4970

  

  2

  

  30

  

  27

  固原

  西吉

  西吉县第二(西区)污水处理厂

  3743

  1

  

  

  16

  126

  28

  石嘴山

  大武

  口区

  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5300

  

  

  5

  

  200

  29

  石嘴山

  大武

  口区

  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配套工程

  11750

  2

  

  

  82

  

  30

  石嘴山

  大武

  口区

  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4010

  

  2

  

  19

  

  31

  石嘴山

  大武

  口区

  石嘴山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工程

  7850

  2

  

  

  42

  

  32

  石嘴山

  惠农区

  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11400

  

  

  10

  

  500

  33

  石嘴山

  石嘴山

  市区

  石嘴山市集污管网完善工程

  5100

  

  

  

  49

  

  注:表头中“总投资”单位为万元;“新增处理”是指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万吨/日);“再生利用”是指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万吨/日);“升级改造”是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万吨/日);“管网”是指新增污水管网长度(公里);“污泥”是指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吨(干泥)/日)。

  

  

  表3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

  序号

  地市

  区县

  项目名称

  1

  中卫市

  沙坡头

  宁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工程

  2

  吴忠市

  利通区

  宁夏吴忠市金积饮用水水源地综合保护工程

  3

  银川

  西夏区

  宁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隔离工程

  4

  银川

  西夏区

  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

  5

  石嘴山

  大武口区

  石嘴山市饮用水水源地防护工程

  

  表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序号

  地市

  区县

  项目名称

  1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卫市鑫源良种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废弃物治理工程

  2

  吴忠市

  利通区

  吴忠市利通区千头奶牛生态养殖园牛粪制沼气利用项目

  3

  吴忠市

  青铜峡市

  青铜峡市福享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沼气及废水综合利用项目

  4

  银川市

  金凤区

  银川旺业养殖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园沼气利用项目

  5

  银川市

  灵武市

  灵武市灵哼哼猪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沼气及废水综合利用项目

  6

  银川市

  兴庆区

  银川湖城万头猪生养殖有限公司沼气利用及废水综合利用项目项目

  

  

  表5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序号

  地市

  区县

  项目名称

  1

  中卫市

  沙坡头

  中卫市第四排水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

  中卫市

  中宁县

  中卫市中宁县南河子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

  吴忠市

  红寺堡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柳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

  吴忠市

  青铜峡、利通区

  吴忠市清水沟、南干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5

  吴忠市

  盐池、利通区及红寺堡区

  吴忠市苦水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6

  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区

  石嘴山市第三排水沟、三二支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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