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39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29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3〕70号
有效性:
>宁政办明电发〔2013〕7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4号),国务院定于2013年10月24日10︰00召开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总结交流各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经验,深入分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动员部署今冬明春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10︰00,自治区分会场设在自治区政府大楼2楼远程会议室,各市、县(区)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自治区分会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广电局、林业局、气象局、粮食局、扶贫办、农垦局、政府研究室、法制办、农业综合开发办,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农发行宁夏分行、农行宁夏分行负责同志。
邀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政研室,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宁夏军区后勤部,武警宁夏总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县(区)分会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范围比照自治区分会场确定。
四、具体要求
请将在自治区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在各市、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政府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10月23日18︰00前报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处。联系人:何峰,联系电话:0951—5010049。
请各市、县(区)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工作,分会场摆放席签,不挂会标,不设主席台,桌面不摆放矿泉水、花草绿植等,会场背景简洁、庄重,不悬挂、张贴喷绘广告性图案及其他标识、文字。会场于10月24日9︰00前布置完毕。
请参会人员于10月24日9︰45前入场完毕。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勿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届时安排记者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