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4-6564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银川粮油购销公司中心粮库土地性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4-03-24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14〕27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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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银川粮油购销公司中心粮库土地性质的批复

宁政函〔2014〕27号

自治区粮食局:

  你局《关于变更银川粮油购销公司中心粮库土地性质的请示》(宁粮发〔2013〕1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银川粮油购销公司扣除规划道路面积6266.7平方米后的27306.67平方米剩余土地由划拨仓储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收益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2010年第6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返回企业,专项用于中心粮库整体搬迁建设。

   二、自治区粮食局要督促宁夏粮油购销公司报请自治区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处置该宗土地,并积极配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尽快完善相关土地使用手续,确保依法依规利用土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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