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37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2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3〕106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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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3〕10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即日起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商标战略工作办公室、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印章3枚,直径均为4.5厘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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