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5-6410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08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5〕171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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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印章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5〕17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即日起,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印章一枚,直径4.5厘米。原“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印章同时作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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