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4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区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8-08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7〕60号
有效性:
>宁政发〔2017〕6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各单位,区属各大型企业:
邮政和快递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区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解决制约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邮政和快递服务业为发展方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融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扩展服务网络惠及范围,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更好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国家进一步开放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市场的要求,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和创新能力,鼓励企业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区邮政和快递服务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政府引导。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的规范引导作用,形成有利于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平等的市场秩序。
安全为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寄递安全制度体系和保障能力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夯实行业安全基础。
创新驱动。支持邮政和快递服务企业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同经济对接、产业对接以及精准扶贫对接,打造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的新引擎。
协调发展。推动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加快融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全面发挥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在搞活流通、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服务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与电子商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等产业协同发展。
服务保障。完善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基础网络,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邮政和快递服务业的满意度。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邮政快递服务体系,培育引进一批品牌影响力大、竞争实力强的大中型快递企业,形成覆盖全区、联通全国、辐射国际的服务网络。实现建制村通邮率100%、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100%、“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安全检查” 100%、申诉处理率100%。
二、重点任务
(一)引进培育市场主体。积极引进国内大中型快递物流企业在我区建设企业区域总部、快递基地、快件处理中心、电子商务和快递配送一体化仓储中心等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支持快递企业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战略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引导快递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树立品牌意识,加快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转变,从价格竞争向服务品质竞争转变,扶持龙头快递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地税局、工商局,宁夏邮政管理局、国税局,五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四级邮政快递服务体系,统筹完善快递电商物流园区、国际邮件快件分拨中心、快递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加快构建以银川为中心、辐射全区和相邻地区的快递物流枢纽。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寄递业务,在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国际邮件快件处理中心,优化检验检疫和通关流程。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租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电商园区的营业、仓储用房,应在租金方面给予优惠。在商业区、开发区、移民区、住宅区以及机场、高铁站等较大的交通枢纽站点或者实施旧城区改造时,采取新建或租赁的方式配套邮政和快递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规划办、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宁夏邮政管理局、宁夏检验检疫局,自治区财政厅,银川海关、民航宁夏监管局,五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城市末端投递服务。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通过自建或与第三方合建等形式,因地制宜建设邮政、快递综合便民服务站,与商业机构、社区服务组织、机关、学校、专业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提升寄递末端服务能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院校、景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为邮政和快递企业收投邮件和快件提供免费通行、用房、临时停车、代收保管等便利。支持推广“智能投递柜”,将“智能投递柜”纳入城市公共配送体系统一建设,每年投入一定资金,重点在政府机关、高校、住宅小区以及人口密集区进行设置,面向邮政和快递企业免费使用;利用多种形式鼓励、吸引邮政、快递企业或者第三方投资设置智能投递柜,建立统一的投递服务平台,共同解决好邮件、快件终端投递的难题。
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宁夏邮政管理局,自治区旅游发展委、教育厅,五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和村邮站建设。支持邮政和快递企业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寄递网络,解决农村电商“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把邮政和快递服务纳入全区“互联网+脱贫行动计划”,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到县、乡、村建设服务网点,加快完善农村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网络布局。支持邮政和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商贸、电信等企业的合作,共建共享网点服务资源,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参照电商扶持政策,比照对电商企业的补贴政策,对邮件快件运输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本地邮政、快递企业收寄特色农产品和民族文化名优产品。加快推进村邮站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出台推进村邮站建设的有关政策,各级财政可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保障村邮站的运行和村邮员的补贴,实现建制村100%直接通邮。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宁夏邮政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供销社、信息化建设办、农牧厅,五市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产业联动发展。推进“互联网+”邮政快递服务,加快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制造业、旅游业、电子商务联动发展。引导邮政和快递企业同电子商务企业加深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支持公益性、公共性的冷链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冷链寄递,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鼓励邮政和快递企业推广应用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及智能终端、自动分拣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拓展协同发展空间,推动服务模式变革,加快向综合性物流运营商转型。推进智慧城市平台向邮政、快递企业开放,实现基础平台与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宁夏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科技厅、财政厅、农牧厅、交通运输厅。
(六)衔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邮政和快递服务业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有效衔接,完善邮政、快递绿色通道及接驳场所,深化邮政和快递企业同运输企业的合作,推行邮政和快递设施通用标准,逐步形成稳定便捷、经济高效的快件航空、铁路、公路综合运输通道。支持机场快递设施建设,完善航空快件绿色通道,发挥银川河东国际机场等干线、支线机场优势,大力推动邮件、快件航空运输。鼓励发展高铁快递和电商快递班列,推广甩挂运输,推进公路客运班车代运邮件试点,多措并举提升运输保障能力,辐射带动电子商务相关产业聚集。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民航宁夏监管局、宁夏邮政管理局。
(七)保障邮政机要通信服务。加强和改进邮政机要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邮政机要通信相关政策,为邮政机要通信提供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保障,确保邮政机要通信场所保密安全规范化、作业流程标准化。
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厅,宁夏邮政管理局。
(八)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安全制度,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加强安全检查措施,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加大进出港邮件、快件的检疫监管力度,从源头防范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推进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筑牢寄递渠道安全基础。采取企业自筹+政府补贴的方式,将邮政、快递企业新购置X光安检机,纳入各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奖补范围,落实邮政、快递企业X光安检机全覆盖配备要求。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快递服务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健全信息采集标准和共享机制,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宁夏邮政管理局,自治区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宁夏检验检疫局、银川海关、民航宁夏监管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商局、安监局,五市人民政府。
(九)完善寄递安全监管体系。结合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安全监管实际,加强监管力度,补齐监管短板,严守安全底线。在宁夏邮政管理局设立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通过自治区财政补贴或其他方式充实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择需而设的原则,试点推进地级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及县级邮政监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编办,宁夏邮政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五市人民政府。
三、政策措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严格执行邮政普遍服务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保障群众用邮权益。深化快递行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
责任单位:宁夏邮政管理局,自治区工商局。
(二)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建立健全用户申诉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推动邮政和快递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的互联共享,强化行业信用管理,实行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支持邮政和快递服务业管理信息接入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开放共享。
责任单位:宁夏邮政管理局,自治区工商局、信息化建设办。
(三)健全法规规划体系。根据国家涉及快递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及时制定我区的相关实施办法,适时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制定《宁夏快递服务规范》,提高邮政和快递服务业法治化、标准化水平。在自治区空间规划指导下,进一步完善邮政和快递服务业专项规划,将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衔接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等规划。
责任单位:宁夏邮政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府法制办、规划办、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信息化建设办、质监局。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及末端网点可申请执行区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统一汇总计算分级缴纳政策,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研究制定为电动快递三轮车辆购买第三者伤害险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开展适应快递服务业特点的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落实国家补贴政策,引导邮政、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作为城市邮件、快件收投服务工具。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地税局、交通运输厅,宁夏国税局、邮政管理局、保监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建设办、科技厅。
(五)保障便捷通行。严格执行《宁夏快递车辆运行管理办法》和五市出台的快递车辆运行管理办法,在统一规范邮政、快递车辆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邮政、快递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研究制定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管理办法。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邮运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桥梁、隧道时,免缴车辆通行费。
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宁夏邮政管理局。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与邮政、快递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邮政和快递服务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邮政和快递企业与高校、技工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实训基地,共同开展寄递行业技能型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邮政和快递服务业依托现有资源加大行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邮政行业符合培训条件的人才及岗位技能人员纳入相关培训范围,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积极开发农村地区公共配送服务公益岗位,将乡村公共配送服务岗位纳入全区公益性岗位范围,予以优先考虑。
责任单位:宁夏邮政管理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五市人民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支持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与行业发展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增强信息互通,及时协调解决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在扶持政策、资金投入、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保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主动配合完成各项任务。
(三)增强工作合力。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推动行业互动和产业合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区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邮政企业要自觉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切实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快递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