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39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7年自治区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05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7〕43号

有效性: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7年自治区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7〕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741(星期六)召开2017年自治区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全区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及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来宁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二、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741日(星期六)1000,在自治区安监局2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239号)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自治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及成员,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监局局长,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部分开发区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吴忠市、中宁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做好会议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请将发言材料电子版于2017331日(星期五)1200前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nxajj@126.com)。

(二)请各地、各部门(单位)于2017331日(星期五)11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国斌、纪丽娟,电话:095186220658622062(传真)。

(三)请参会人员于41(星期五)9:45前入场完毕。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四)会务工作由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协助。

(五)请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报道。

附件:参会单位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331

参会单位名单

一、区直部门(单位)及中央驻宁单位(41个)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林业厅、旅游发展委、国资委,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监局、食品药监局、供销社、地质局,兰州铁路监管局,宁夏煤矿监察局、民航宁夏监管局,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粮食局,宁夏消防总队,自治区政府应急办。

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部分开发区(30个)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滨河新区、太阳山开发区。

三、重点企业(16个)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中国石化宁夏石油公司、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神华宁煤集团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宁夏建工集团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公司、宁夏天豹汽车公司、哈纳斯天然气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