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38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厅)主任会议暨开展政务轮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1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7〕18号
有效性:
>宁政办明电发〔2017〕1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办公室(厅)工作水平和能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2月21日在银川市召开全区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厅)主任会议并开展政务轮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政务轮训内容
(一)会议内容:传达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精神,表彰2016年度办公室(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2016年我区政府系统办公室(厅)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各地各单位工作经验交流。
(二)轮训内容:举办三期培训班,采取“专题授课+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文稿起草、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应急管理、机要保密专题培训。
二、会议、政务轮训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2月21日9︰00—11︰30在自治区人民政府2楼礼堂召开会议。
(二)轮训时间和地点:第一期培训2月21日下午—2月23日;第二期培训2月24日—2月26日;第三期培训2月27日—3月1日,地点为自治区无线电管理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
三、参会及轮训人员
(一)参会人员:
1.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
2.五市政府秘书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五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由各市政府办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各单位、部分企业办公室(综合处)主任(处长)。
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
4.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
心、盐池县政务服务中心由县(区)政府办通知,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防办)驻政务大厅窗口由各单位办公室通知)。
(二)轮训人员:
参会人员参加第一期培训(参会的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代表不参加轮训)。第二、三期培训,由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各选派2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及部分中央驻宁单位、区属企业办公室各选派1人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请全体参会人员于2月20日(星期一)18:00前到九洲国际饭店(自治区人民政府南大门西侧100米处)报到、领取会议材料,并凭参会证出入政府大院参加会议。
会议为银川市及其所属三区以外的其他各市、县(区)参会人员安排住宿。
(二)请参会人员于2月21日(星期二)8∶45前入场完毕,其中,交流发言单位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代表8︰30入场完毕(另行通知)。会后带好随身物品集中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三)请各单位将参加第二、三期培训的学员登记表于2月17日16:00前传真至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人事处。(联系人:马东尧,联系电话:0951-6038033,18295596262)
(四)参加二、三期培训的学员请于培训前一日15:00-18:00到九洲国际饭店报到、领取培训材料。报到当日为银川市及其所属三区以外的其他各市、县(区)参会人员安排住宿。培训期间,安排室外拓展训练,请携带运动服及运动鞋。
(五)此次轮训活动封闭进行,请参训人员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培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人事处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
(六)参训学员在轮训期间的培训、食宿等费用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承担,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七)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广播电视台届时安排记者到会采访报道。
附件:1.参加会议和培训单位名单
2.全区政府系统政务轮训报名登记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16日
附件1
参加会议和轮训单位名单
一、各市、县(区)(34个)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厅)。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盐池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上7家单位只参加会议,不参加政务轮训)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组成部门(25个)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审计厅、林业厅、外办、旅游发展委。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事业单位(24个)
自治区国资委、宁东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葡萄产业发展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粮食局、食品药监局、金融局、宁夏广播电视台、扶贫办、供销社、公共资源管理局、政府研究室、文史馆、地质局、农科院、社科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18个)
自治区人防办、规划管理办、信息化建设办、信访局、政府法制办、无委办、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粮食局、物价局、非公经济局、监狱管理局、博览局、社保局、公务员局、宁夏教育考试院、公路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局。
五、中央驻宁单位(17个)
银川海关、宁夏国税局、宁夏检验检疫局、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宁夏邮政管理局、宁夏气象局、宁夏地震局、三北防护林建设局、宁夏烟草专卖局、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宁夏通信管理局、宁夏调查总队、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保监局、宁夏证监局、民航宁夏监管局。
六、自治区有关企业(14个)
神华宁煤集团公司、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宁夏建设投资集团、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宁夏农业投资集团、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中电投宁夏铝业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宁夏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黄河出版传媒集团公司、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
附件2
全区政府系统政务轮训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手机 |
|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班次 |
第二期□ 第三期□ |
||||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请在“班次”一栏内注明批次;
2.此表须于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16:00前传真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传真:0951-603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