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37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全区争取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7-02-14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7〕22号
有效性:
>宁政办发〔2017〕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咸辉主席对全区各地各部门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的指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1月3日至12日,对全区各地各部门2016年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形成了《关于2016年全区争取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督查专报》。2017年1月20日,咸辉主席在《督查专报》上批示:“发展不足仍是我区最大的区情。抓项目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地各部门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是抓好项目、抓好投资、迎接我区60大庆的重要支撑。这项工作要常抓不懈,切不可忽视。请各地各部门继续保持去年好的势头和基础,主动积极向上汇报对接,持续发力,争取更好成绩”。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全区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自2016年10月份对全区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后,各地各部门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工作紧迫感明显增强。全年自治区本级共落实中央资金741.2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落实的中央资金425.1亿元,同比增加65.7亿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的项目资金54.27亿元,涉及项目462个。
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落实项目资金情况。2016年,各部门(单位)共赴国家部委610次;落实中央资金324.71亿元,较2015年落实的315.24亿元增长3%;落实项目295个,落实项目资金188.11亿元;谋划争取2017年中央项目资金222.51亿元。其中,2016年11月至12月,各部门(单位)赴国家各部委123次;落实中央资金7.26亿元;落实项目13个,落实项目资金5.75亿元。
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落实项目资金情况。2016年,各地共赴国家部委305次,落实中央及自治区资金621.87亿元,较2015年落实的533.77亿元增长16.5%;落实项目1740个(包括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由各地负责实施的项目),落实项目资金225.79亿元;谋划争取2017年中央及自治区项目资金778.78亿元。其中,2016年11月至12月,各地共赴国家各部委100次;落实中央及自治区资金70.07亿元;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项目359个,落实项目资金19.78亿元。
各地各部门获得试点类工作、示范性项目等政策支持情况。2016年,各地各部门共获得国家试点类工作、示范性项目等政策支持73项。其中,2016年11月至12月获得9项,分别是:1.我区被确定为全国水流水资源确权试点省区;2.银川市、石嘴山市被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3.石嘴山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4.吴忠市被列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5.吴忠盐池长城观光景区被列为国家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6.吴忠市宁夏太阳镁业被列为国家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惠农区红果子镇被列为国家第三批城镇化试点地区;8.贺兰县、盐池县被列为结合新型城镇化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级地区;9.盐池县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研究和项目谋划不够扎实。部分部门(单位)对国家政策和资金投向的新情况、新动态研究还不够深入,项目的谋划、储备不够扎实,导致在部分项目资金争取上比较被动,特别是在争取大项目、好项目上缺乏突破。
(二)落地项目建设管理需加强。一是大部分上争项目均安排一定比例的地方配套资金,我区各市、县(区)总体财力薄弱,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导致部分项目出现资金缺口,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二是部分市、县(区)项目开工前期手续未及早办理、按时报批,致使部分项目争取到位后迟迟无法开工。
(三)争取工作台账有待完善。各地各部门虽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但在督查过程中,部分部门(单位)仍存在项目和资金台账不清楚、报送数据口径不一致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争取重点,突出争取针对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积极适应国家采取竞争的方式投放产业项目和资金的“新常态”,筛选出我区与国家投资方向相对接的重点项目,有的放矢。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及各部委各项政策措施,强化与国家部委沟通对接,以真抓实干的工作成效,取得国务院及各部委的激励支持。
(二)强化项目管理,为后续争取打好基础。在建项目的优与劣,关系到后续项目的争取和落地。各地各部门一要打好提前量,做实可研、立项、规划等前期手续,确保项目争取到位后尽快开工。二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千方百计筹措配套资金,为项目尽快建成投运提供资金保障。三要强化项目监督,加强对项目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快速有效实施。
(三)进一步完善争取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策项目资金争取落实、奖惩机制,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和各级干部积极性。要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政策项目资金争取情况,细化完善争取工作台账,按月调度落实情况,及时分析上争工作中的机遇和困难,适时上报或调整项目。同时,要按月汇总相关数据,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口径一致。
(四)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月度将普惠性项目资金与经过积极努力争取得到的项目资金区分开来,分别汇总。2017年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在督查汇总各地各部门争取和落实政策项目资金总体情况的同时,将重点对各地各部门通过主动对接、积极争取获得的项目和资金进行督查。
(五)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将于2017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对各地各部门争取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查结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后,在全区通报。
附件:1.2016年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落实项目资金情况通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