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36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深化重点水利改革暨水利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24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7〕7号
有效性:
>宁政办明电发〔2017〕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在银川召开全区深化重点水利改革暨水利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水利部、环境保护部等部委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视频会议;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全国水利厅局长等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区水利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水利工作和重点改革任务。
二、时间地点
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14︰30,在银川阅海宾馆A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由各地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名单附后)。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单附后)于2017年1月16日16︰00前反馈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吴忠市、沙坡头区和隆德县人民政府作好会议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发言材料于2017年1月16日12︰00前发送至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统一印制。联系人:丁凯,电话:0951-5552292 5552294(传真) 13995001203,邮箱:slt-bgs@163.com。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需住宿人员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
(三)请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届时安排记者报道。
(四)会务工作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
附件:1.自治区参会单位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6日
附件1
自治区参会单位名单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政研室(农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卫生计生委、林业厅、质监局、统计局、扶贫办、政府研究室、物价局、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夏农垦集团公司。
附件2
参会人员回执
参会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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