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3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国土资源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24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7〕10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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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国土资源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7〕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7118日召开全区国土资源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通报2016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二、时间地点

定于2017118(星期三)9:00,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期半天。自治区主会场设在国土资源厅B907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在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视频会议室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1.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政府办公厅分管副主任。

2.邀请国家土地督查西安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班子全体成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审计厅、林业厅、安监局、统计局、地质局、规划办、信访局、宁夏煤田地质局、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宁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4.石嘴山市、吴忠市、贺兰县和中宁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银川铁路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国土资源厅机关全体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

参照主会场参会人员范围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请石嘴山市、吴忠市、贺兰县和中宁县人民政府做好交流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

(二)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做好会务工作,提前调试视频系统。

(三)请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7117(星期二)17:00前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系人:洪兆飞、韩科,联系电话:0951—50338045023744

(四)请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安排记者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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