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3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国土资源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24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7〕10号
有效性:
>宁政办明电发〔2017〕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全区国土资源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通报2016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二、时间地点
定于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9:00,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期半天。自治区主会场设在国土资源厅B907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在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视频会议室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1.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政府办公厅分管副主任。
2.邀请国家土地督查西安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班子全体成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审计厅、林业厅、安监局、统计局、地质局、规划办、信访局、宁夏煤田地质局、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宁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4.石嘴山市、吴忠市、贺兰县和中宁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银川铁路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国土资源厅机关全体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
参照主会场参会人员范围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请石嘴山市、吴忠市、贺兰县和中宁县人民政府做好交流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
(二)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做好会务工作,提前调试视频系统。
(三)请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17:00前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系人:洪兆飞、韩科,联系电话:0951—5033804、5023744。
(四)请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安排记者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