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36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24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7〕9号
有效性:
>宁政办明电发〔2017〕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在银川召开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自治区“两会”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财政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9︰00,在银川悦海宾馆中心会场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加人员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自治区地税局、宁夏国税局、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同志及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财务处处长(名单附后)。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单附后)于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17︰00前报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联系人:陈彬,联系电话:0951-5069186、18309570125,传真:0951-5044191。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
(三)会务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
(四)请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届时安排记者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7日
附件1
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名单(64个)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政研室、编办、区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保密局,自治区人大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审计厅、林业厅、外办、国资委、旅游发展委、宁东管委会、工商局、质监局、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食品药监局、金融工作局、宁夏广播电视台、扶贫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府研究室、地质局、农科院、人防办、规划办、信息化建设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粮食局、物价局、非公经济服务局、宁夏消防总队、监狱管理局、交警总队,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
附件2
参会人员回执单
参会单位 |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报到时间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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