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35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24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7〕6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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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7〕6号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自治区属国有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7117日(星期二)下午,在银川召开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自治区“两会”精神,传达中央企业与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17117(星期二)1500在自治区人民政府2楼礼堂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加人员

(一)各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国资委主要负责人;自治区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负责人(名单附后)。

(二)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及部分二级企业负责人(名单附后)。

四、有关事项

(一)各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由市政府办公厅(室)负责通知并统一报送名单,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文化企业)参会人员分别由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负责通知落实,重点二级国有及控股子公司由集团公司负责通知并报送名单请于2017116日(星期一)18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汇总(联系人:武延峰、刘用法,联系电话:095161800806180197,传真: 09516180197)。

(二)请自治区国资委做好会务有关工作,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

(三)新华社宁夏分社、经济日报驻宁记者站、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报道。

附件:参会单位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15


附件

参会单位名单

一、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38个)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深改办,自治区人大财经委,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监察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审计厅、林业厅、旅游发展委、国资委,总工会,宁东管委会、地税局、工商局、安监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地质局、农科院、粮食局、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二、中央驻宁单位及金融机构(17个)

宁夏国税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工商银行宁夏分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建设银行宁夏分行、交通银行宁夏分行、邮储银行宁夏分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中信银行银川分行、浦发银行银川分行、华夏银行银川分行、光大银行银川分行、民生银行银川分行。

三、自治区属国有企业(19个)

(一)参股中央企业: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集团、中色(宁夏)东方集团、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国药控股宁夏公司、宁夏国大药房连锁公司。

(二)自治区国资委监管资产企业:宁夏农垦集团、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宁夏建设投资集团、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宁夏农业投资集团、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宁夏电力投资集团、西部创业实业股份公司及所属重点二级国有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自治区财政厅监管资产企业: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文化产业投融资有限公司、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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