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35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10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3〕42号

有效性: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3〕42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2013年,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248件,政协提案593件。为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和形式,也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认真办理好建议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需要。2013年是新一届自治区政府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重大。各承办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加强办理工作与改进作风结合起来,抓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和落实。要把解决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成效的根本标准。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办理工作落实的根本举措,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以建议提案的高质量办理带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改进工作方法,保证办理质量

  (一)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分工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承办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实行“定责任、定时间、定标准、定质量”,“包调研办理、包工作落实、包征求意见、包代表委员满意”的“四定四包责任制”。要确定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重点,带动整体办理工作顺利进行。要制订办理工作方案,细化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标准,科学组织办理工作。

  (二)认真组织办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专题调研以及电话联系等方式,把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贯穿于办理工作始终。凡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能够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的,要认真及时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建议、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建议、提案办理完成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逐项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办理质量。对本系统、本部门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大亲自督办、检查的次数和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主动协调,主动承担,落实专人跟踪,一件一件抓落实。要适时邀请代表和委员对重点督办建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了解情况,推动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办理进度通过简报或信息的方式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作为今年政府系统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明确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交办承办。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进行核实,逐件登记。原则上不能擅自退回,确需变更承办单位的,要将改办申请、建议提案原件及相关依据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退回,不得拖延搁置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

  (二)办理期限。按照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规范要求,承办单位原则上在8月30前办理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最迟不超过9月30日。多个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最迟应当于7月底前将本单位协办意见报主办单位。所有建议提案的答复要做到言之有物,不说大话、空话。

  (三)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准确掌握代表委员的意图,听取和采纳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办单位要紧密配合,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时,要协商一致后再予答复。要尽量早答复、早落实,杜绝临时突击办理。

  四、规范答复文件格式,认真对待反馈意见

  对建议提案的答复,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办理。要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被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或被部分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复文须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对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完毕。

  五、及时领取办理任务,认真总结办理工作

  各承办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登陆办理系统(自治区政府办公大楼内登陆:

  http://10.1.1.131/nxyajyta/login.aspx),(自治区政府办公大楼外登陆:http://222.75.160.125/nxyajyta/login.aspx),及时领取办理任务。在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并答复完成后,要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凡办理建议提案10件以上(含10件)的承办单位要写出书面总结,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处(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领导重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问题解决情况、办理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等)。

  联系人:陶彦华,0951—5048731,5027324(传真)。

  附件:1.各单位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编号

  2.各单位承办的政协提案编号

  3.办文格式

  4.征询意见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日

  附件1:

  各单位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编号

  承办单位

  分类

  件数

  人大代表建议编号

  银川市

  主办

  6

  134、141、160、194、225、234

  协办

  3

  100、159、171

  石嘴山市

  主办

  1

  234

  协办

  4

  64、100、159、213

  吴忠市

  主办

  1

  234

  协办

  3

  20、128、159

  固原市

  主办

  3

  84、197、234

  协办

  1

  159

  中卫市

  主办

  2

  107、234

  协办

  1

  159

  党委组织部

  协办

  2

  181、187

  编 办

  主办

  11

  14、34、66、92、128、164、166、182、224、228、238

  协办

  8

  35、99、162、172、181、187、209、215

  高级法院

  协办

  1

  187

  自治区

  检察院

  协办

  1

  187

  发展改革委

  主办

  19

  10、12、22、24、42、67、97、98、105、116、139、149、153、176、206、223、239、243、245

  协办

  17

  50、57、83、90、128、142、158、175、178、186、196、197、205、215、218、225、248

  经济和

  信息化委

  主办

  10

  103、109、110、136、178、179、186、193、214

  协办

  3

  10、125、139

  教育厅

  主办

  13

  20、49、77、118、150、161、202、212、226、229、233、236、241

  协办

  9

  14、32、59、94、197、209、225、238、242

  科技厅

  主办

  3

  162、205、215

  公安厅

  协办

  3

  27、63、99

  民政厅

  主办

  16

  2、21、29、38、41、48、59、93、112、132、146、148、168、221、237

  财政厅

  主办

  15

  1、32、36、45、68、70、86、87、94、123、142、198、199、231、246

  协办

  10

  8、45、84、113、115、127、153、197、225、227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主办

  8

  13、45、113、172、174、181、187、242

  协办

  7

  59、69、72、153、177、208、209

  国土资源厅

  主办

  4

  37、114、131、135

  协办

  2

  27、171

  环境保护厅

  主办

  1

  133

  协办

  2

  154、159

  住房城乡

  建设厅

  主办

  9

  43、101、154、173、201、207、227、231、250

  协办

  8

  39、63、96、174、199、206、231、245

  交通运输厅

  主办

  19

  7、15、19、26、44、71、76、78、100、102、104、117、122、137、138、147、180、183、248

  协办

  1

  90

  水利厅

  主办

  20

  5、25、30、31、39、46、51、52、91、124、152、155、156、171、175、189、203、210、216、220

  农牧厅

  主办

  6

  6、81、96、151、159、191

  协办

  2

  80、247

  商务厅

  主办

  5

  57、80、115、188、247

  协办

  1

  198

  文化厅

  主办

  5

  95、165、169、185、213

  卫生厅

  主办

  9

  50、62、83、157、158、172、196、218、240

  协办

  2

  72、92

  人口计生委

  协办

  2

  35、208

  地税局

  主办

  1

  177

  协办

  2

  107、160

  质监局

  协办

  1

  117

  体育局

  主办

  3

  82、119、192

  安监局

  主办

  2

  72、125

  林业局

  主办

  24

  3、8、17、18、28、33、53、55、56、73、75、79、111、120、126、140、143、144、145、163、195、211、219、249

  旅游局

  主办

  10

  4、16、23、47、74、88、130、200、217、232

  扶贫办

  主办

  3

  54、121、184

  招商局

  协办

  2

  2、160

  农垦局

  主办

  1

  64

  协办

  1

  100

  政府机关

  事务管理局

  协办

  2

  227、231

  法制办

  协办

  1

  128

  金融办

  主办

  2

  170、222

  协办

  1

  160

  宁东办

  主办

  2

  90、127

  物价局

  主办

  5

  11、65、167、204、235

  总工会

  协办

  1

  72

  移民局

  主办

  10

  27、35、40、63、85、89、99、190、208、209

  宁夏电力公司

  协办

  3

  31、160、177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办公室

  主办

  6

  9、58、60、61、129、230

  协办

  1

  246

  银川综合保税区办公室

  主办

  2

  69、108

  协办

  2

  60、103

  附件2:

  各单位承办的政协提案编号

  承办

  单位

  分类

  件数

  政协提案编号

  银川市

  主办

  35

  17、82、87、119、133、136、194、201、215、216、217、295、297、299、305

  320、351、368、428、440、443、444

  450、468、476、480、489、519、528、530、559、562、565、572、591

  协办

  42

  22、34、53、65、73、74、83、102、108、110、113、122、127、132、135、137、138、156、160、161、170、186、191、192、198、199、200、209、212、233、238、253、289、302、304、393、412、446、477、488、489、496

  石嘴山市

  主办

  6

  17、194、299、351、398、444

  协办

  42

  22、34、53、65、73、74、83、102、108、110、113、122、127、132、135、137、138、156、160、161、170、186、191、192、198、199、200、209、212、233、238、253、302、345、384、393、412、446、477、496、545、546

  吴忠市

  主办

  8

  17、194、279、299、351、444、516、548

  协办

  37

  22、34、53、65、73、74、83、102、108、110、113、122、127、132、135、137、138、156、160、161、170、186、191、192、198、199、200、209、212、233、238、253、302、412、446、477、496

  固原市

  主办

  8

  17、194、242、299、351、352、372、444

  协办

  41

  22、34、53、65、73、74、83、102、108、110、113、118、122、127、132、135、137、138、150、156、160、161、170、186、191、192、198、199、200、209、212、233、238、253、290、302、372、412、446、477、496

  中卫市

  主办

  7

  17、67、148、194、299、351、444

  协办

  39

  22、34、40、53、65、73、74、83、102、108、110、113、118、122、127、132、135、137、138、156、160、161、170、186、191、192、198、199、200、209、212、233、238、253、302、412、446、477、496

  编 办

  主办

  12

  4、28、271、310、330、345、390、510、524、544、546、551

  协办

  11

  12、22、110、124、185、268、306、314

  317、360、398

  高级法院

  主办

  1

  207

  发展

  改革委

  主办

  35

  12、40、66、79、91、114、118、120、123、141、162、221、223、224、245、265、274、284、288、372、378、387、396、406、441、445、460、474、485、492、552、561、566、598、605

  协办

  11

  82、109、117、185、279、348、385、388、404、456、469

  经济和

  信息化委

  主办

  19

  37、68、160、171、196、273、314、315

  317、338、347、388、404、456、471、497、539、588、599

  协办

  13

  117、182、183、264、272、321、326、333、383、466、485、492、493

  教育厅

  主办

  53

  8、14、20、29、42、59、60、71、88、100、102、113、135、139、146、154、159、178、185、188、225、253、290、303、316、322、325、296、374、376、389、417、421、422、423、452、472、475、484、486、495、518、522、523、525、534、535、536、550、554、573、575、579

  协办

  10

  26、28、117、264、279、331、345、347

  552、574

  科技厅

  主办

  10

  115、180、193、208、264、329、333、385、419、507

  协办

  5

  241、364、366、369、402

  民 委

  主办

  2

  45、513

  协办

  2

  197、601

  公安厅

  主办

  16

  103、106、158、161、182、190、207、211、289、377、403、429、521、527、529、542

  协办

  7

  65、110、132、164、239、466、579

  监察厅

  主办

  1

  511

  协办

  1

  463

  民政厅

  主办

  33

  3、19、24、44、55、57、99、121、132、134、138、140、145、174、207、209、212、233、255、260、266、285、286、301、400、412、418、420、431、434、478、570、606

  协办

  5

  46、97、254、332、542

  司法厅

  主办

  4

  21、147、172、207

  协办

  1

  13

  财政厅

  主办

  27

  26、97、98、116、166、179、206、236、239、281、293、294、331、337、369、370、386、401、426、449、451、463、487、493、506、555、557

  协办

  31

  68、76、88、117、124、148、185、203、231、254、264、265、279、317、328、333、348、353、364、379、384、389、399、420、445、454、474、485、550、552、56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主办

  31

  46、56、76、78、124、129、184、186、195、213、220、238、254、263、271、283、332、344、353、366、382、436、448、450、454、477、496、503、504、560、563

  协办

  13

  4、7、30、37、97、185、208、303、306、354、384、463、543

  国土厅

  主办

  4

  11、111、175、181

  协办

  4

  97、117、164、266

  环境

  保护厅

  主办

  13

  32、81、83、96、149、151、170、302、334、491、494、514、604

  协办

  8

  75、117、128、211、235、399、408、595

  住房城乡建设厅

  主办

  22

  65、72、73、74、75、105、128、165、198、247、262、291、319、340、357、373、375、435、540、541、567、600

  协办

  8

  40、56、129、211、301、346、492、574

  交通

  运输厅

  主办

  19

  77、95、202、218、222、227、256、257、311、324、335、391、430、437、446、461、490、533、594

  协办

  4

  82、211、393、606

  水利厅

  主办

  21

  1、23、33、39、54、92、131、163、177、189、230、248、261、282、358、365、408、457、469、508、532

  农牧厅

  主办

  29

  6、41、52、104、108、122、125、152、235、241、249、278、280、252、306、349、354、395、402、411、419、432、481、500、549、571、576、586、597

  协办

  7

  1、229、239、329、366、445、587

  商务厅

  主办

  18

  25、89、204、205、214、229、246、259

  308、313、327、383、453、479、502、564、577、587

  协办

  1

  332

  文化厅

  主办

  27

  2、34、84、85、86、90、142、150、169、191、199、203、269、359、367、379、392、442、455、464、465、467、501、538、568、574、601

  协办

  8

  9、40、87、304、422、520、579、580

  卫生厅

  主办

  39

  4、7、13、30、43、46、58、69、127、156、167、195、200、243、265、275、288、298、337、338、348、350、360、380、402、405、407、410、416、425、438、439、458、512、517、553、589、595、596

  协办

  14

  78、104、126、145、154、195、265、268、288、337、338、397、436、474、494、504

  人口

  计生委

  主办

  1

  328

  审计厅

  主办

  1

  56

  地税局

  主办

  2

  53、547

  协办

  5

  116、317、445、449、485

  工商局

  主办

  6

  64、70、130、173、244、470

  协办

  4

  72、176、190、313

  质监局

  主办

  2

  343、381

  协办

  1

  65

  广电局

  协办

  1

  574

  新闻

  出版局

  主办

  1

  94

  协办

  1

  574

  体育局

  主办

  8

  168、192、270、276、424、447、462、558

  协办

  2

  506、562

  安监局

  主办

  2

  318、397

  协办

  1

  65

  统计局

  主办

  1

  117

  协办

  2

  333、510

  林业局

  主办

  18

  10、31、143、144、176、226、232、258、277、323、364、371、399、413、499、537、569、602

  协办

  3

  117、155、440、595

  总工会

  协办

  1

  124

  妇 联

  主办

  1

  207

  协办

  2

  263、332

  科 协

  主办

  1

  356

  残 联

  主办

  1

  126

  协办

  1

  580

  旅游局

  主办

  22

  5、9、38、48、62、101、107、109、228

  304、312、326、342、321、473、556、578、580、581、582、583、590

  协办

  3

  40、520、574

  扶贫办

  协办

  1

  140

  轻纺

  工业局

  主办

  2

  251、287

  协办

  2

  136、574

  招商局

  主办

  3

  153、341、498

  协办

  3

  140、266、520

  农垦局

  主办

  4

  234、393、545、592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协办

  1

  463

  宁夏

  大学

  主办

  1

  240

  协办

  1

  236

  宁夏医科大学

  主办

  1

  336

  邮政

  管理局

  主办

  1

  427

  气象局

  主办

  3

  307、309、355

  协办

  1

  605

  人行银川中心支行

  协办

  2

  49、63

  宁夏

  银监局

  主办

  2

  362、466

  协办

  1

  49

  宁夏

  保监局

  主办

  1

  63

  协办

  1

  174

  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办

  1

  482

  信访局

  主办

  1

  515

  法制办

  协办

  2

  65、381

  金融办

  主办

  4

  27、49、157、183

  协办

  7

  37、68、196、281、317、362、522

  物价局

  主办

  1

  50

  协办

  1

  7

  宁夏消防总队

  主办

  1

  346

  总工会

  协办

  1

  1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4

  61、187、394、433

  协办

  2

  45、402

  宁东基地管委会

  主办

  1

  219

  协办

  1

  32

  移民局

  主办

  13

  15、36、110、137、155、164、197、237、267、268、459、584、593

  协办

  3

  390、542、544

  博览局

  主办

  3

  272、488、520

  宁夏广电总台

  主办

  1

  603

  协办

  1

  242

  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

  协办

  1

  492

  政务服务中心

  主办

  2

  22、339

  政府应急办公室

  主办

  1

  93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办公室

  主办

  8

  51、210、231、409、414、483、526、585

  银川综合保税区办公室

  主办

  6

  80、361、384、414、483、543

  协办

  4

  51、231、388、585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文格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厅(局、委)文件

  ××字〔2013〕×号

  ———————————————————————————

  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二〇一三年×月×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抄送:自治区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政协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厅(局、委)文件

  ××字〔2013〕×号

  ———————————————————————————

  对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二〇一三年×月×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抄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4: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编号

  承办单位

  对答复表示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 满 意

  对办理工作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代表签名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注:此表由代表填写后,寄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处

  (邮编750001)

  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对答复表示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 满 意

  对办理工作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委员签名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注:此表由委员填写后,寄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处

  (邮编750001)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编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高级法院、人民检察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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