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3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14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3〕34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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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3〕34号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国务院定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根据通知要求,国务院设主会场,各省(区、市)设立分会场。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动员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时间地点

  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定于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10︰00召开,自治区分会场设在自治区政府2楼远程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常务工作的领导;

  (二)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名单附后);

  (三)邀请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协有关部门和高级法院、检察院各1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名单附后)。

  四、有关要求

  (一)自治区分会场参加人员请着便装,于5月13日(星期一)9︰40前入场完毕。

  (二)请各部门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5月10日(星期五)18︰00前,报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5016787,13995279338(发送短信),传真:5027324。

  (三)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届时安排记者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10日

  自治区分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一、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25个)

  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公安厅、安全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审计厅、外办。

  二、自治区有关机构和单位(35个)

  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林业局、粮食局、旅游局、扶贫办、轻纺工业局、供销社、招商局、农垦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府研究室、文史馆、地矿局、农科院、社科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宁东管委会、人防办、信访局、法制办、金融办、物价局、监狱局、公务员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通知)、食品药监局、移民局、博览局。

  三、邀请参会单位和部门(10个)

  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编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法院、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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