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32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28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3〕135号
有效性:
宁政办发〔2013〕13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编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调整为自治区编办。为理顺工作关系,便于上下沟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进行相应的调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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