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6-004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副主席刘可为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2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6〕52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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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副主席刘可为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5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自治区副主席刘可为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协助主席负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公路管理局)、地质局、人防办、规划办、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宁夏邮政管理局、宁夏邮政公司、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民航宁夏监管局、民航宁夏空管局、兰州铁路局银川办事处。

  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原定由郝林海同志暂时分管的工作不再分管。

  张超超、刘可为同志实行AB岗工作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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