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6-0003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6-04-10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文字号: 宁政办规发〔2026〕2号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办规发〔2026〕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6年自治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自治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构建“政府有为、企业有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投资活力,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专项行动
(一)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建立核查处理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动,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动政策协同审查、交叉互查、评估预警、常态化清理。开展营商环境指标监测和“万企评营商环境”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制定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和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建立评标专家库共享目录,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和“双盲”评审。优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稳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实现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标后履约全流程信息贯通。(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三)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需求提前公开和市场异议处理,全面清理倾向性条款、歧视性条件和不合理限制。鼓励采购人通过预留份额、完善评标标准、提高预付款比例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将有关标准要求嵌入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各个环节,对符合规定的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四)强化市场秩序监管。聚焦公用事业、网络平台等重点领域,推进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围绕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等领域,加大生产一致性和产品质量监督。开展“一起益企”活动,加强对企业过度低价竞争行为的合规引导和规范。(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行动
(五)促进民间投资。开展优质项目梳理筛选,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200个以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重”、“两新”。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足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和民间投资专项担保等促内需政策,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基础设施REITs等重要手段,支持民间投资。(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六)推进诉求办理。完善为企纾困解难集中办公会机制,高效闭环解决合理诉求。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推动各级政府承诺事项全面履约兑现。发挥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平台作用,加强政策统筹、问题会商和资源整合,推动从解决单个具体问题向系统解决一类问题转变。(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七)强化政策服务。推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建立涉企政策归集与动态更新机制。优化宁夏政务服务网、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宁夏政策计算器等涉企平台功能, 提供政策集成、精准推送、在线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垂直管理系统对接清单,支持各地打造“一网通办”、“免申即享”专区。开展“营商伙伴”政策宣讲活动,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府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八)加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梳理整合涉企高频事项,持续扩大应用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的事项,实行“承诺即入、缺件后补”。定期调度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流程不规范、时限未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九)健全守信激励。健全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信息库,开发信用管理咨询、商业尽调、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等产品和服务。制定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加快培育“信用+审批”、“信用+融资”、“信用+招标”等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开展信用代证“高效办成一件事”,拓展信用报告在行政审批、项目申报、资金奖补等环节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宁夏金融监管局、宁夏证监局)
三、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专项行动
(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动态更新公示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各地各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涉企乱收费整治,严厉查处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水电气暖公用事业、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
(十一)持续降低物流成本。推进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率达到50%以上。建立铁路、公路、民航货物联运协同机制,深入推进“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培育A级物流企业和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推动重点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拓展国际物流通道,创新开展“TIR+保税”业务模式。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打印服务。扩大实施危险品“批次检验”模式,扩大远程属地查检企业范围。(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银川海关)
(十二)规范市政公共服务。推进水电气热网报装集成服务,加快建成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体系,推行“不停工作业”。对涉及短距离道路开挖、穿跨道路占用绿地等小规模配电网工程,持续简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十三)提升设立登记便利度。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企业身份标识统一制度,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推进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改革,推行登记、抵押、缴税“多表合一”、“集成办理”,推行不动产跨金融机构“带押过户”,全面实行预告登记,实现“成交即交证”。(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自然资源厅、宁夏税务局、宁夏金融监管局)
四、优化要素供给服务专项行动
(十四)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探索对产业链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对存量闲置房地产用地,允许合理调整土地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限、调整开竣工日期、合理免除违约责任。推行建设工程“定制化”审批模式,深化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20%。(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五)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保障。优化“宁好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提供求职招聘、补贴申领、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实现就失业登记、公岗申请等高频事项“一键触达”。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六)强化融资服务对接。提升“信易贷”平台服务质效,重点支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扩大信贷投放。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优质创新企业名单,丰富“创新积分贷”产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科技厅、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宁夏金融监管局)
(十七)推进技术协同创新。优化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功能,建立“白名单”制度。深化科技企业梯次培育,综合运用研发费用后补助、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发展,认定一批科技型和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持续优化申报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实施产业创新揭榜攻关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十八)促进数据开发利用。统筹政务数据等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授权运营,构建规范有序、安全可信的公共数据供给体系,畅通数据流动和资源配置渠道,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用数需求,支持积极参与数据开发利用、流通交易、创新应用。各部门(单位)能够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平台共享获取的政务数据,不重复向企业收集。(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府办公厅)
五、强化法治保障专项行动
(十九)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优化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知识产权快速预审、快速维权、快速确权“绿色通道”,提供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纠纷应对服务,编制海外知识产权国别指南。(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司法厅)
(二十)打击涉企网络侵权违法行为。完善穿透式执法协作模式,依法严惩涉企商业诋毁、造谣传谣、网络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攻击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策划、制谣、引流、“公关”等主体开展“溯源”打击。(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
(二十一)加强涉企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扫码入企”,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和部署应用试点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建设,完成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执法领域平台数据对接,强化行政执法实时监督。(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
(二十二)延伸“一站式”法治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机制,制定“产业链+法治服务”清单,组织开展法律咨询、风险防范、内控堵漏、商事调解、出海护航等服务。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执行与破产衔接工作机制改革,依法加快资产盘活。(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商务厅)
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突出结果导向,统筹推进本领域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各地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全力抓好组织实施,持续增强服务质效,深入开展“伴企走流程”活动,及时梳理总结改革创新经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强化跟踪落实,适时调度工作进展,强化监测评估,加大典型案例复制推广,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