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5-0008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5-09-16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27
发文字号: 宁政办规发〔2025〕5号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办规发〔2025〕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减轻家庭教育负担,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区公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一年(大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对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按照市、县(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减免。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公办幼儿园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全额免除。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减免,未参与分类定级的幼儿园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低标准减免,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高出免除标准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小学附设幼儿班(含混龄班)按照实际收取的保育教育费标准免除学前一年(大班)幼儿保育教育费。
(三)免保育教育费资金分担方式。中央财政根据核定的我区生均补助标准以及在园儿童人数计算的免保育教育费的80%补助。自治区依据市、县(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现行收费标准和在园儿童人数,分地区核定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对各市、县(区)给予补助。保育教育费实际生均收费水平高出自治区核定本区域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承担,并足额纳入预算保障。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范围超出本方案要求的,可继续执行,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承担。自治区将定期对市、县(区)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研究调整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分担方式,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评估期内,各地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超出自治区核定的补助标准部分,由市、县(区)承担。
二、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实施后,相应的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免除保教费政策不再重复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生活费政策继续执行。市、县(区)在落实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和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做好兜底保障。鼓励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经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接受学前教育。
三、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各市、县(区)要认真落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和财政部、教育部《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180号)等有关规定,坚持保基本、保普惠,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免保育教育费和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责任,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强聘用保教人员待遇保障,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不断提升办园质量水平。自治区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超出市、县(区)实际生均收费水平部分,必须继续用于学前教育发展,促进保教质量提升,不得挪作他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拨缓拨国家相关补助资金,以及拖欠教师工资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四、组织实施
自治区建立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评估与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幼儿园分类管理联动机制,实现政策动态优化与学前教育发展需求有效衔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要根据国家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要求,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类细化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制定完善政策;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测算并落实自治区配套资金,修订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好自治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各地制定完善幼儿园收费标准;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负责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各市、县(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办园行为,强化混龄班教育管理,严格界定学前一年(大班)适龄儿童范围;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认真审核基础数据,确保真实准确、不重不漏;强化学前教育队伍建设,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扎实做好免费学前教育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保障各类幼儿园正常运转。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治区原有相关政策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政策解读:《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