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640000/2025-0008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5-09-28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3

发文字号: 宁政办规发〔2025〕6 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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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规发〔2025〕6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28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维护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加快构建精准化、多层次、全周期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孤儿养育津贴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同步启动调整。自2026年1月起,儿童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的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津贴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110元、1640元。

(二)精准实施分类保障根据不同困境儿童自身和家庭经济状况、受监护情况,确定保障类别,健全信息台账。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基础上,对流动儿童中享受孤儿养育津贴低于自治区现行标准的部分予以补差发放,所需资金从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重残、重病儿童,可单独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三)优化便捷服务供给支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跨省通办”。依托“宁夏救助通”、“我的宁夏”APP等平台“一网通办”。支持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家庭在常住地或户籍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在急难发生地提供临时救助。

(四)丰富多元服务内容根据困境儿童差异化需求,推动基本生活保障从物质保障向精神关爱、维护合法权益拓展,构建“物质+服务”多元保障格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社区食堂、农村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面向困境儿童开展助餐、课后托管、日间照料、思想道德教育、安全知识、亲情陪伴、社区实践、文化沙龙等关爱服务。对符合居住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困境儿童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为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儿童家庭开展居家无障碍改造。

二、促进全面发展赋能

(五)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福利机构内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动态参保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衔接机制,有效减轻困境儿童医疗费用负担,实行“一站式”结算管理服务。

(六)落实分类参保资助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特困供养儿童、二级以上残疾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定额资助。在年度规定救助限额内,对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剩余合规费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特困供养儿童按照100%比例给予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照80%比例给予救助,不设救助起付标准。

(七)增强康复服务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资源共享和协作支持,强化对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干预、救治、康复和关爱照料服务。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提供普惠性康复服务。实施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推进孤独症儿童早期筛查干预和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明天计划”项目,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开展医疗康复救助。

(八)促进均衡接受教育。全面实行学前教育服务区招生制度,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困境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和劝返复学责任。

(九)加大教育帮扶力度。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部门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在学前教育至高中阶段及时减免学费(保教费),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助学金深化“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鼓励多渠道开展困境儿童助学工作。

(十)提升融合教育质效全面推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发展,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巩固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规范送教上门服务标准和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设立特教班(部),纳入当地学籍统一管理,按生均标准足额拨付经费。

(十一)强化职教就业衔接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符合条件困境儿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困境家庭未就业青年动态帮扶台账,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提升、创业扶持等。对困境儿童成年后首次创业给予扶持。

(十二)加强心理健康宣教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困境儿童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强化心理健康科普宣教,深化医教协同,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日主题宣传教育、心理健康讲座进校园等活动。每年面向中小学教师、困境儿童监护人、基层儿童工作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覆盖率不低于90%。

(十三)开展监测预警评估健全儿童心理健康监测评估标准,科学设计和使用符合困境儿童特点的问卷、量表等测评工具,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对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健康监测,重点关注其学业压力、家庭变故、经济困难、合法权益保障等情况。建立“一人一档”心理档案,“一人一策”提供心理关爱、有效干预和转介服务。畅通心理援助教育热线、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台心理咨询服务,确保有需求的困境儿童能及时获得专业帮扶。

(十四)畅通转介诊疗帮扶畅通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向专业医疗卫生机构转介就医通道,每个县至少1家医院提供心理门诊服务,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全部设置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门诊。对需要治疗的困境儿童,合理安排诊疗资源,提供优先诊疗服务。对康复期的困境儿童纳入社区“精康融合”服务重点对象,提供不少于6个月个性化随访服务。

三、织密安全防护网络

(十五)防范打击侵害行为。建立侵害困境儿童权益案件“优先受理、快速侦办、依法严惩”机制。重点打击性侵、家暴、遗弃、利用儿童乞讨、网络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学校保护制度体系。落实强制报告线索受理、调查、处置、反馈规定,开展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倒查,未履行报告义务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按规定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十六)加强救助保护措施加大遭受侵害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力度,实行“一站式”取证和保护,落实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综合救助保护。

(十七)预防矫治不良行为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净化网络社会环境,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司法行政、教育部门每年组织面向困境儿童的专项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活动,覆盖率达100%。对失管失教或有不良行为的困境儿童,提高家庭教育训诫制度、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的执行率。

(十八)督促家庭监护履职依法督促困境儿童监护人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增进亲情陪伴。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强监护人监护意识和能力。制定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引,实现精准识别和分级干预。对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及时启动干预程序,依法采取训诫、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

(十九)履行国家监护职责依法健全民政部门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政策措施。加强对因突发事件导致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依法及时查处涉拐线索,深查严打拐卖犯罪。做好打拐解救儿童、流浪儿童身份核查、寻亲和安置工作。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内符合收留抚养的儿童成年后安置政策,建立一次性安家补贴,加强户籍迁移、就业帮扶、住房保障等。规范收养登记服务流程,加强收养评估与回访关怀工作。

(二十)拓展机构服务功能深化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托养、照护、康复、特教等服务。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覆盖面,为困境儿童提供危机干预、临时照护、回归安置等服务。发挥宁夏儿童福利院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单位作用,辐射带动区内和周边省份,实现跨区域合作发展。

四、夯实要素支撑基础

(二十一)巩固基层服务阵地建立完善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困境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平等享有教育、医疗、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儿童福利服务设施提质工程,强化村(社区)“儿童之家”等基层阵地功能,推进实体化、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运行。

(二十二)提升专业队伍素能健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收入管理和激励机制,合理保障人员薪酬待遇,将照护、特教、医护、康复人员纳入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职称评定。选优配强儿童主任队伍,完善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激励保障措施,持续开展儿童主任赋能行动,定期开展培训,确保年度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增强专业服务能力。

(二十三)完善制度信息保障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健全自治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制度,细化完善困境儿童分类标准。深化拓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工作。依托“数字民政”平台,推动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与比对,防止信息错漏,实现精准服务管理。规范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使用,依法依规处置涉困境儿童违法有害信息,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二十四)深化多元协作参与支持群团组织发挥优势,深化“爱心妈妈”、“小树苗”、“七彩假期”等品牌项目,推动结对帮扶精准化、长效化。建立社会组织承接困境儿童服务项目库和评估机制,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规范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渠道和方式,推动困境儿童需求与慈善组织服务有效衔接,引导慈善资源精准对接。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优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深化部门联动,民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立足职责密切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因地制宜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足额保障困境儿童福利工作所需经费,确保人财物等资源精准、高效、可持续地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并生动讲好关爱故事,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本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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