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0-0018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0-03-09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1

发文字号: 宁政办规发〔2020〕5号

有效性: 有效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规发〔2020〕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是立区之本、强区之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增长速度稳步提高。到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6%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7%以上,每年新增上规企业100家左右,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利润年均增速保持在8%以上。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到2022年,制造业占工业增加值和GDP比重分别达到70%、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保持20%以上,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数字经济总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保持在94.8%以上,并逐年提升。

——产业投资优质高效。到2022年,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速保持10%以上,其中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65%以上。民间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达到80%以上。

——创新活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投入强度达到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突破30%。

——智能制造全面推广。到2022年,全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诊断全覆盖、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2%、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8%、重点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

——绿色转型取得突破。到2022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2%,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2%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工程。

1.加快创新主体能力提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在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每年培育3家-5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引领行业发展的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到2022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吸引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知名院校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在现代煤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到2022年,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个以上,工程研究中心45个,2家-3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各类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80个。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围绕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和国家工业强基方向,每年选取1个-2个重点领域,开展揭榜挂帅攻关活动,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到2022年,制造业企业累计实施科技创新项目超过100项、获发明专利授权超过100件。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传统产业提升工程。

1.持续实施企业对标行动。以传统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动态调整行业对标指标体系,深入持久推动企业与行业先进水平开展对标,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改造提升,每年完成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到2020年底完成一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科学编制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和投资指南,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化工、冶金、轻纺、机械、建材等行业,每年滚动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个。5年内完成一轮高强度、全覆盖技术改造升级,全要素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大幅提高。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大力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推进化工、冶金、有色、纺织、建材等传统制造业延链补链强链。化工行业重点延伸烯烃、氰胺等特色产业链;冶金突出抓好特种钢型材和棒线材、特殊微合金钢炉料、碳化硅微粉等高端产业链;有色行业重点提升钽铌铍稀有金属、金属镁产业链,抓好铝型材、棒材、线缆等产品开发;纺织行业重点完善和延伸棉纺产业链,对接煤化工产业链下游氨纶、芳纶;建材行业重点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墙体材料,发展透水砖等城镇道路建设材料及集水系统。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新兴产业提速工程。

1.突出数字产业引领作用。培育和引进国内外数字化知名企业,推广国际先进的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着力推进银川IBI育成中心和中卫(西部)云基地、银川中关村科技创业园建设,引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在西部云基地设立数据中心和容灾备份中心,每年组织实施10个数字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扩大新兴产业规模。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每年突出抓好10个重大项目建设。先进装备制造重点做强高档数控机床和3D 打印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电工电气、煤矿机械等优势领域;新材料重点发展稀有金属材料及制品,深度开发石墨烯等碳基材料;新能源大力发展氢能产业,打造低成本氢能源产业基地;电子信息重点提升硅晶材料技术水平,培育和引进半导体、工业蓝宝石、集成电路等企业。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培育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加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对外合作力度,鼓励企业兼并联合,延伸和扩展产业链,着力培育发展一批规模大、水平高、品牌响、带动强的领军企业,在新材料、仪器仪表、专用设备、3D打印等领域培育一批单项冠军。到 2022年,培植 25 家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建设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围绕现代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谋划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到 2022 年,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现代煤化工基地和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园区改革优化工程。

1.深化园区改革创新。加大园区低成本化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到2022年,所有开发区实现基础设施“九通一平”。大力推进园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将土地投入强度和产出强度列为重要指标,引导园区以最小的资源要素消耗获得较大的产出效益。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依法依规核减超标准用地。探索以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清理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加大处置力度,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处置任务,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开发区,优先保障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打造一批特色园区。根据《银川都市圈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依托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化工等重点产业联盟,促进项目合理布局、产业协同配套。推动宁东基地与苏银产业园、灵武马家滩、吴忠太阳山等地一体化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好苏银产业园,打造东西部产业合作示范园区。聚焦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推进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到2022年,力争各开发区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70%。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融合发展深化工程。

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动新型网络技术在企业内外部网络的部署应用,规模化部署IPv6;积极推进5G网络规模组网,在五个地级市市辖区、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在重点领域建设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10个。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开发满足不同场景、不同需要的工业互联网套餐。充分发挥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综合性二级节点平台作用,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产业化应用模式探索。建设自治区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并引导工业企业接入。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建设50个以上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为规上工业企业提供免费云基础设施鼓励企业上云,逐步实现大中型企业云计算深度应用,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APP。以上云补贴券等形式,支持小微企业使用公共云平台资源。到2022年,实现千家企业上云、万台设备联网,培育推广 1000个工业APP。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每年推动100家制造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培育10个自治区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0个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开展“共享工厂”建设,鼓励企业向产品溯源、远程运维、故障实时在线诊断等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每年培育认定5家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软件服务、5G商用等业态,加快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绿色发展攻坚工程。

1.推动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园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及新能源微电网项目。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回收处理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制造业绿色转型。深入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加强重点工业用能单位用能管理和节能考核。在有色、冶金、纺织、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行绿色发展模式,培育认定国家和自治区级绿色园区10个、绿色工厂40个、绿色产品20个。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严重过剩产能,加快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全面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到2020年实现阶段性清零。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宁东、石嘴山国家级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每年组织认定10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每年组织实施一批节水改造重点项目。到2022年,年均实现节能量40万吨标准煤,重点行业节水型企业达到80%。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企业梯次培育工程。

1.壮大制造业龙头企业。深入实施大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建立动态调整的大企业名录库,着力培育一批对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大型龙头企业。到2022年构建以10家100亿级企业带动,1家-3家500亿级以上企业领航的梯次大企业群体。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成长。建立小升规后备企业库,精准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打造一批产业配套能力强、细分市场领先、知名度和影响力大、技术水平和创新程度高的“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到2022年,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8家、“隐形冠军”企业30家、“专精特新”示范企业500家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工业园区、大型企业、科研院所、互联网平台等,发展壮大一批“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到2022年,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和专业资本集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3家,培育基于互联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80家,建设“双创”基地20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6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7家、创业孵化基地190家。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财政投入导向机制。健全财政创新投入稳增长机制,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支持方式,突出支持重点,全面落实创新驱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等相关政策,对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使用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高技术装备应用率显著提高且符合政策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和关键技术攻关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制定和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完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价机制,构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绿色制造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宁夏税务局

(二)完善减税降费工作机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加大督察力度,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和巧立名目乱收费。切实用好降成本政策中期评估结果,巩固扩大“三去一降一补”成果。结合“放管服”改革,加快改革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推行“先证后核”“告知承诺”等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厅,宁夏税务局

(三)完善融资难题缓解机制。在原有融资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有创新性、系统性的政策措施,完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用好风险补偿金、转贷资金、纾困基金,推广科技贷、税易贷、云税贷、云电贷等金融产品,增强信贷供给能力和效率。引导企业采取融资租赁购置先进设备,通过售后回租形式盘活资产。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证监局

(四)完善要素配置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优先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优先安排优质技改项目用地。积极推动要素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和工业园区的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扩大跨境劳务合作范围,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政策,破解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难题。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

(五)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强企业家培育,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精准化的政策、科技、管理等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综合能力。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服务、流动和使用制度,通过挂(任)职、科研合作、技术入股与投资兴业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支持学校和企业联合建设一批对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专业和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加快培养面向生产一线的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才办,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本地区制造业发展现状,切实解决好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标对表,找准职责定位,推出具体措施,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强责任落实。自治区制造强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制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实,并定期将推进落实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服务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宣传力度,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对企业反映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要全面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1+16”行动计划,每年组织对营商环境、惠企政策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政策解读:《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图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