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地税局、宁夏国税局制定的《关于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的行动计划》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2018年6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6月2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 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的行动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 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精准发力、提升总量”的总体思路,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弥补创新发展短板,激发创新活力动力,提升创新供给能力,为建设科技强区、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18年全社会R&D 经费投入规模50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1.3%左右;2019年全社会R&D 经费投入规模67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1.7%左右;2020全社会R&D 经费投入规模84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2%左右。五市及宁夏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核心园区全社会R&D 经费投入年度目标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研发投入引导作用。
1. 建立政府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的统筹管理,按照财政资金来源渠道、总量和使用主体不变的原则,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经费投入的部分资金进行整合,增加财政资金用于研发活动的比重。以2017年财政研发经费为基数,2018年—2020年,全区各级财政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30%以上。
2. 优化政府科技资金支出结构。强化政府创新导向作用,建立适应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实际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自2018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资金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支持企业的各类奖补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研发活动。
3. 发挥重大科技专项对研发投入的带动作用。建立自治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加快组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凝练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采取竞争性分配机制,强化专项绩效考核。重大科技专项应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和部门联动,坚持企业主体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着力解决科技与产业结合不紧密问题。重大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投资基金等。统筹整合自治区重大科技、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东西部科技合作等专项部分资金,集中用于支持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其中,投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二)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
4. 改革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方式。将后补助分为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和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两种类型,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和补助标准。
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是对工业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的研发活动,根据税务部门开展加计扣除时确定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按照一般企业10%以内、科技型企业(含经认定的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以内的标准给予后补助,单个企业获得的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资金由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按7∶3比例承担,山区九县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原州区、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
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是对规上工业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含)以上的,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支持。
5. 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各类财政科技资金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大的企业优先支持。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项目和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原则上要求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以上,并按要求提供上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相关情况。对没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则上将不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项目和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经费支出进行会计处理,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按单个研发项目分别归集核算年度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并向税务机关和统计部门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6. 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梯队。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鼓励更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力争2020年全区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达到30%以上。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加快形成以创新型领军企业为引领、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为骨干、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生力军的全产业链创新型企业集群。
7. 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平台,推进大中型企业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全覆盖”。加快推动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构建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的机制。
8. 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基础研究、源头创新优势,鼓励企业自主选题,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校企、院企联合基金,开展定向研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主动与企业对接,承担企业牵头实施的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合作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新型研发机构;自治区财政根据规定通过相关科技专项给予支持。
9. 加大财税激励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督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实行企业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投入成本。规范和简化政策兑现工作流程,及时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
(三)拓宽研发投入外部渠道。
10. 建立科技金融定期融资对接机制。由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协调区内各类金融机构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实施的自治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给予研发经费贷款支持,可通过专项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由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给予支持。发挥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的撬动作用,通过直接投资、社会资本参股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实施研发项目。通过科技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担保基金,支持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推广保险、风险补偿等多元化的融资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11. 建立开放型研发创新体系。建立“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常态化机制,以开放创新吸引东部优质创新资源集聚,支持我区各类创新主体与国内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和500强企业等开展深度合作,着力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带动形成一批高层次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部署实施一批高质量研发项目,有效带动我区研发投入实现大幅增长。
(四)加强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12. 完善部门研发工作“三联”机制。规范部门科技研发投入“三联机制”(联训联审联席),在现有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数据报送和反馈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统计、科技、财政、教育等部门统计工作关系,整合部门科技统计资源,加快建立统一管理、科学分工、各方联动、信息共享的研发经费投入统计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研发投入统计条件保障与规范化建设。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应在现有人员编制总额内明确专职或兼职科技统计人员,安排专项科技统计经费。
13. 加强研发投入会计账目的规范与跟踪。指导和督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做好研发辅助账的建立等基础性工作。通过抓好科技项目申报、评估、结题、绩效评价等工作,推动项目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加强一对一跟踪服务。对无研发经费投入或者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过低的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开展点对点的培训指导;对投入强度较低的市、县(区)加强业务指导。
14. 强化统计培训和统计工作督察。加大研发投入统计专题专项培训力度,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统计部门”方式,每年根据国家统计制度修订情况对市县相关统计人员、重点研发经费投入单位进行专题培训,对研发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五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订落实的具体举措,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五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形成自上而下的政策体系,合力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二)加强考核评价。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指标纳入各市、县(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依据;同时,对全区各工业园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进行考核。
(三)强化过程督导。加强研发投入统计动态监测与跟踪服务,分层级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动态监测、评估、督查工作机制。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每年安排专项督查,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各工业园区落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定期通报。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各工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向机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工作人员广泛宣传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政策,增强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意识,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自治区和五市全社会R&D 经费投入年度目标(2018年—2020年)
2.宁夏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核心园区全社会R&D 经费投入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