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1年——第29期)
发表时间:2022-01-10 11:23:17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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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3批共1240件,现将第二十九批41件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0951—5696300,邮政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第A047号邮政专用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九批2022年1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NX202112310041

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如意苑南侧营业房,牛五盐池羊肉专卖店羊油满地,滋生蚊虫,纸箱在店门口乱堆乱放,影响市容。

兴庆区

土壤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牛羊肉专卖店店铺门口地面存在油污,夏天时有蚊虫滋生,店门口存在纸箱乱堆乱放的现象.

属实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要求该牛羊肉专卖店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清理门前油污,并在店铺门口铺设地垫,避免地面被油污污染。二是要求夏天必须安装灭蚊灯等设备,进行物理消杀。三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口干净整洁。目前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2

D2NX202112310036

银川市贺兰县德翔西路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夜间排放臭气,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

贺兰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原位于德胜片区德翔西路的天津大桥银川焊丝有限公司已全面停产,该公司现已搬迁至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德胜片区公司生产车间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臭气及噪声。

不属实

已办结

3

D2NX202112310035

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升腾化工有限公司煤焦油未按危废处置,私自出卖煤焦油。夜间气味扰民,煤焦油池未做防渗漏措施。

惠农区

土壤

经调查核实:一、宁夏升腾化工有限公司年与宁夏金海明辰碳素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签订了煤焦油产品购销合同,2021年3月10日向宁夏金海明辰碳素化工有限公司转移煤焦油29.8吨,转移过程已进行申报并获得审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齐全。截至目前,暂存煤焦油51.1吨(2020年底结余储存量56.3吨,2021年产生24.6吨)。宁夏金海明辰碳素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危废许可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NWF〔2021〕027号),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二、宁夏升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固体氢氧化钠及二段煤气发生炉项目配套建设的两台二段式煤气发生炉一台停运,一台运行,产生的煤焦油采用焦油地下储池进行收集贮存,煤焦油储池顶部采用彩钢板进行密封后由管道将储池内产生的废气抽送至煤气发生炉进行焚烧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煤焦油储池顶部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存在挥发性异味无组织逸散,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走航车监测,高值区域VOC浓度区间值为0.02毫克/立方米—0.05毫克/立方米,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三、宁夏升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固体氢氧化钠及二段煤气发生炉项目配套建设的煤气发生炉运行期间产生的煤焦油采用焦油地下储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规格为30米×30米×3米)进行收集贮存,采取了防渗漏措施,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宁夏升腾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煤焦油储池顶部部分区域密闭不严,导致挥发性异味无组织逸散的环境违法行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于2022年1月1日下达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惠环责改字〔2022〕1号),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1月2日前整改完毕,并依法下达《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石惠环罚听告字〔2022〕1号)拟处以罚款6万元整。2022年1月3日,经现场核查,该公司针对煤焦油储池顶部彩钢板密闭不严造成煤焦油贮存期间存在挥发性异味无组织逸散的问题已将现有煤焦油储池顶部以及四周进行加固并在关键部位采用泡沫填充剂进行重新密闭,确保能够达到完全密闭要求。

已办结

4

D2NX202112310040

银川市金凤区:1.韦司德公寓地下负一层经常散发恶臭,气味窜至电梯后又被带至楼上久久不散,给楼上商户和居民带来困扰。2.金凤海鲜市场的所有垃圾在韦司德公寓楼西侧地下入口中转,由专人定期清掏,其中部分泡沫包装箱由废品收购人员拉走,海鲜垃圾的汤水烂菜叶臭鱼烂虾和废旧包装袋长期浸泡周围地面,冬天恶臭夏天蚊蝇,过往群众掩鼻而行。另外,由于市场有冷冻海鲜出售,这样堆放垃圾于疫情防控也非常不利。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韦司德公寓地下负一层为金凤区海鲜市场,海鲜市场每天产生的垃圾由专人每日中午12点左右进行清理,泡沫包装箱由废品收购人员每天不定时清理,但由于垃圾清理后没有及时清洗垃圾房地面污垢且未使用通风设备换气,导致臭味产生。

属实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联合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要求海鲜市场物业公司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对垃圾房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并铺设地胶。二是确保垃圾及时清运,每日对垃圾房进行清洗,并保证通风设备正常运行。目前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

已办结

5

D2NX202112310031

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家苑58号楼住户反映,黄河路与满城街东侧200米,铁路南边正在修建一个停车场,无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噪声扰民。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黄河路与满城街东侧约200米处,位于铁路中轴线两侧15米内土地属于防护绿地,15米以外土地属于储备用地。因周边居民停车难,一直在此处无组织停放车辆,根据实际情况,2021年9月份,金凤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在15米以外的储备用地上建设湖畔嘉苑临时菜市场项目(含新建临时菜市场、洗车房一间、机动车停车位254个),该项目已在金凤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目前处于冬歇停工状态。二、目前该处土地为砂石路面,车辆过往产生扬尘和噪声,施工方在进行地下预埋时,因气温较低,土地封冻,使用机械过程中产生噪声。

部分属实

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联合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求施工方在使用机械作业时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段。针对该宗地车辆噪声扰民问题,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宁夏中天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在靠近居民楼处安装隔音板,采取降噪措施,预计1月中旬安装完毕。同时待春季开工后,将督促施工方加强施工环境管控,全面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确保文明施工。

阶段性办结

6

D2NX202112310039

银川市永宁县望洪镇靖益村东洼沟以南金沙渠以东,600多亩防护林带近3万棵沙枣树,2017-2019年被破坏改种玉米。

永宁县

生态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该防护林带实为2013年永宁县西部水系建成后种植的景观绿化带(该区域没有其他林带),种植面积约400亩,主要以杨树、柳树、白蜡、国槐、金叶榆、紫夜李、桑葚树等景观树种为主,沙枣树数量较少,约有100余棵,另外,东洼沟南侧沟边有一排沙枣树约100余棵,不存在大片沙枣树种植区域。根据实地调查情况,结合自然资源局提供的2017-2019年望洪镇靖益村东洼沟以南、金沙渠以东地域局部影像图,未发现该景观绿化带存在被破坏改种玉米的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7

D2NX202112310033

银川市金凤区国子城与幸福枫景小区中间的双睦巷和国子城小区东侧靠四二干沟边上一排雨水井反味,夏天臭味扰民。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国子城小区和幸福枫景小区中间的道路双睦巷雨水井有杂物且未清理、有异味产生。国子城西侧四二干沟边雨水井并无淤堵且清理干净、无异味产生。

属实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银川市市政管理处要求长城物业和宁夏住宅物业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对双睦巷11个雨水井进行清淘。二是两家物业公司定期对双睦巷雨水井进行清理,保证双睦巷雨水井干净无杂物异味。

已办结

8

D2NX202112310037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强家庙废旧物资市场占用耕地,拆解二手车,废机油满地,污染环境。

兴庆区

土壤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宁夏润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强家庙资源综合利用市场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强家庙村原东方驾校废弃训练场,面积约125000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为村集体建设用地,投诉反映“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强家庙废旧物资市场占用耕地”不属实。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拆解二手车现象,“拆解二手车,废机油满地”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9

D2NX202112310029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泰瑞制药有限公司违规将药渣污泥填埋至车管所院内驾校处,将部分药渣污泥填埋至三沙源南侧。

永宁县

土壤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按照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车间于2018年6月23日全面停产。2019年1月企业正式启动搬迁拆除工作,截至2020年7月,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全面完成搬迁,目前该公司厂区土地全部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同时,经对投诉人所述车管所院内驾校处及三沙源南侧进行开挖检查,未发现药渣污泥填埋痕迹。

不属实

已办结

10

D2NX202112310026

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A区23号楼下时之光果蔬店使用喇叭招揽顾客,噪声扰民。

西夏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丽子园A区23号楼下时之光果蔬店于2019年5月开始营业,营业房面积约为50平方米,主要零售蔬菜、水果、调味品等。为招揽顾客,时之光果蔬店在元旦来临之际,使用喇叭叫卖宣传店内商品,对临近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西花园路街道办事处要求时之光果蔬店店主收回喇叭,并告知店主在住宅区内使用各类扬声器、音响器材时,要严格控制外放设备音量,减少噪声污染。该店店主表示同意收回喇叭并不再使用。

已办结

11

D2NX202112310028

银川市西夏区花半里小区6号楼住户反映,小区东门的假山和绿地被物业拆除后改为垃圾分类站和小超市,诉求:核实有无审批手续。

西夏区

生态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投诉人所述“假山”由小区开发商宁夏燕葆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8年建设,位于花半里小区东门南侧10号楼旁。2018年起,小区居民不断反映部分假山松动,小孩在假山附近玩耍时摔伤,加之假山附近电线裸露,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社区及物业尽快拆除假山。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6月,经向社区“两委”班子、党员、居民代表征求意见,各方一致同意将假山进行拆除。社区拆除假山后在此处建设小微公园,增设建设器材,满足居民健身娱乐需求。二、该小区垃圾分类房手续齐全。2021年6月,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建发〔2019〕7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银市政发〔2020〕137号)等文件要求,西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结合小区实际,经张贴公示并征求居民代表同意后选址,在原假山北侧建设多功能垃圾分类房(包括垃圾分类投放、积分超市兑换、快递驿站等功能)。市场运营单位在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积分超市办理了营业执照,运营后安排专人定时定点回收各类垃圾,同时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积分奖励,兑换生活日用品,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建设手续齐全。

部分属实

已办结

12

D2NX202112310030

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海宝消防器材城南侧五十米,一家木材加工厂扬尘扰民,隔壁一家塑料颗粒加工厂噪声扰民。

永宁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杨和镇海宝消防器材厂西侧(南侧无相关企业)确有一家木材加工厂(宁夏冀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塑料颗粒加工厂(永宁县杨和镇振华废品收购站),两家企业租赁海宝消防器材厂场地分别进行木材加工和塑料颗粒生产,均无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木材加工厂未采取防尘措施,塑料颗粒加工厂未采取降噪措施,存在扬尘和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永宁县杨和镇政府牵头整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木材加工厂、塑料加工厂以及海宝消防器材厂法人进行约谈,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二是对两家企业生产用电进行断电,督促企业尽快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及产品进行清运。三是对空地用绿网覆盖、洒水降尘。四是由杨和镇负责,依法依规对两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13

D2NX202112310027

银川市西夏区银北家园15号楼某单元住户在楼道养鸡,臭味扰民。

西夏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银北家园实为盈北家园B区,位于兴州北街与盈北路交叉口东侧,由银川市银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服务管理。2022年1月1日,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现场核查时发现盈北家园B区15号楼某单元住户在楼道内饲养了2只鸡,楼道卫生情况较差,且臭味扰民。

属实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及时组织社区、盈北家园B区物业进行现场督办整改工作。及时清理违规饲养家禽,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3条对养鸡住户进行劝导,该住户对邻居的诉求和工作人员的要求表示理解,2022年1月4日,经再次现场核查,该住户已将家禽清理,并对楼道进行了彻底清扫和消杀。

已办结

14

D2NX202112310025

固原市彭阳县王洼煤矿夜间偷排未处理污水。

彭阳县

经实地对彭阳县王洼煤矿矿区周边渠道、沟道、沿路及矿区风井口总排水管路至王洼煤矿矿井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线进行排查,未发现王洼煤矿有偷排未处理污水的迹象。查阅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王洼煤矿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台账记录,王洼煤矿日均产生生活污水约300立方米,全部经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矿井水产生量约7015立方米,均经矿井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15

D2NX202112310024

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上峰萌生矿业西采坑,开采过程中存在越界开采,破坏林地行为。

盐池县

生态

2022年1月1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上峰萌生矿业西采坑”系盐池县萌城萌生矿业有限公司旧采矿坑。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上峰萌生矿业西采坑,开采过程中存在越界开采”问题属实。经查,盐池县萌城萌生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2016年在西采坑南侧和东侧超出批准采矿范围进行开采,开采面积分别为15.6亩和9.1亩。原盐池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6年4月27日和2017年2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对越界开采的范围进行复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目前西采坑已回填并播撒草种,部分区域植被已恢复。二是群众反映“开采过程中,破坏林地”问题属实。经调阅2017年林地保护数据库与现场勘测图对比,发现盐池县萌城萌生矿业有限公司西采坑东侧占用林地2.3亩,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该林地类型为无立木林地。

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对盐池县萌城萌生矿业有限公司西采坑破坏林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已办结

16

D2NX202112310022

中卫市中宁县恩和镇曹桥村9队,朱某某家门口堆积大量建筑垃圾,无法通行。

中宁县

土壤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查看,朱某某家门口未发现大量建筑垃圾,但隔壁邻居张某某住宅旁边有少量砖块、土块等建筑垃圾及部分残枝断木,不影响小型车辆通行。

部分属实

恩和镇组织人员对张某某住宅旁边堆积的少量砖块、土块等建筑垃圾及部分树枝进行清理,已于2022年1月2日全部清理完毕。

已办结

17

D2NX202112310032

银川市金凤区园丁家园2号楼某单元住户破坏小区绿地,改成自家菜园。

金凤区

生态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内容属实。园丁家园2号楼某单元住户在房屋南侧搭建种菜支架,存在破坏占用绿地种菜情况。

属实

一是由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综合执法局、物业公司组织人员对园丁家园小区2号楼某单元住户搭建的种菜支架予以拆除。二是物业公司负责开春后对此处进行平整土地、恢复绿化。

已办结

18

D2NX202112310016

固原市原州区南河滩市场北侧小广场,垃圾遍地,随意停车,环境差。

原州区

土壤

经查,固原市原州区南河滩市场北侧小广场存在垃圾较多,社会车辆无序乱停现象,环境质量整体较差。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一是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清洁人员8人及相应施工机械,现场垃圾已全部清理。二是协调城市管理和交警部门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督促沿街车辆有序停放。三是宁夏首创公司正在组织建立海绵城市运营维护体制,现已完成招标,今后将按照运营维护相关标准,加大广场保洁力度和频次。

已办结

19

X2NX202112310012

A座26楼开设餐饮及负二层餐厨垃圾污水横流,臭气污染环境。

金凤区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内容属实。该餐厅为徽湘情餐饮店,隔油间设于悦海新天地A座负二层,因该餐饮店管理不到位,未定时清洗隔油间,导致隔油间管道及设施油污堆积,造成隔油间污水横流,臭气扰民。

属实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联合综合执法局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综合执法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徽湘情餐饮店对隔油间油污进行清洗,并加装2处排风装置,使隔油间保持通风。二是徽湘情餐饮店将加强餐厅管理,每日对隔油间进行巡查,每季度清洗隔油间一次,确保扰民问题不再发生。

已办结

20

X2NX202112310017

1.陕西省定边县机动车检测站对未加装车辆尾气交货设备的宁夏籍车辆予以年审(环保检测线如同虚设)。2.银川市现有大量假国三车辆正在使用(主要是大型货运车辆)。3.建议自治区加速推进非道路机械加装尾气净化系统。

银川市、宁夏生态环境厅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按照2016年原自治区环保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16〕33号)要求,银川市对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1472辆残余价值较高的无载货功能专项作业车和大型货车进行了“黄改绿”,机动车尾气排放达到了GB3847-2018的标准,其中大型货车163辆,投诉内容部分属实。2018年,根据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宁政发〔2018〕34号),提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专项执法,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12月开始在五地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以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开槽机、桩工机械、叉车、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牵引车等工程机械为重点对象,进行摸底排查,以摸清我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保有量和使用状况。截止2021年底,共调查非道路工程机械10648台,发放牌照8123副。建成“自治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具备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电子化管控,实时查看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行状况,采集数据实时上传、信息共享等功能,并与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自治区环境信息化系统相互对接,实现数据互传和共享。同时,开展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划定工作。

基本属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通过联合执法、路检路查、固定式遥感监测和监督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规范检测等方式对车辆排放情况严格监管。一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路检路查及大户抽查。2021年联合执法检查柴油货车共7475辆,发现排放超标的机动车281辆;用车大户入户监督抽查1561辆,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二是严格要求各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2021年银川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大型柴油车辆共27911辆次,其中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大型柴油车辆9464辆次,检测出排放不合格大型柴油车辆347辆次(无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均要求车主到米站进行治理,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按规定报废。三是加大机动车尾气遥感设备监测。2021年监测机动车共4239676辆,筛选排放超标车53辆,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理,生态环境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车主二十日内到米站进行治理,治理合格后可正常使用。四是加强“黄改绿”车辆监管,《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标准进行定期排放检验,优先使用“加载减速法”上线检测,经检验合格后,可正常使用,检验合格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异地检测。整治后排放不达标车辆按规定报废。四是加快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重点用车企业、重点区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全面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提升自治区非道路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管理水平。五是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备案登记和牌照管理常态化。结合环保抽测抽检和定期检查等工作开展,构建部门合作机制,“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分步推进、联合监管、强化督查”。六是国家要求202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工程机械,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工程机械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计划,持续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确保2025年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基本淘汰,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尾气净化系统工作。

已办结

21

D2NX202112310006

石嘴山市平罗县家和春天南大门向西150米御景轩餐厅后厨鼓风机噪声扰民。

平罗县

噪声

经核查,平罗县御景轩茶餐厅位于家和春天小区独栋商业楼,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等手续齐全,后厨设置2个灶头、1个烧烤炉和2套油烟收集排放设施,燃料为天然气,风机使用岩棉和发泡胶填充包裹,后厨窗户为双层玻璃。该餐厅北侧约11米处为家和春天小区34号住宅楼,2022年1月1日石嘴山市平罗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34号楼3户居民家进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其中2户居民家噪声夜间监测值超标。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一是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下达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平环责改字〔2022〕1号),责令该餐厅于1月8日前对油烟收集管道和风机进行降噪处理,并定期对油烟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清洗维护。二是结合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处置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阶段性办结

22

X2NX202112310011

益泰公司以开采陶瓷粘土的名义,在油井山地区盗采煤炭资源,大约10平方公里的盗采区域地形地貌已经完全改变,地表植被破坏,矿坑遍地,大量矿渣随意堆放。

沙坡头区

生态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益泰公司以开采陶瓷粘土的名义,在油井山地区盗采煤炭资源”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在兴仁镇油井山地区有2个矿权,分别是油井山油井子沟陶瓷粘土矿详查探矿权和油井山陶瓷粘土矿采矿权。2009年,原中卫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反映宁夏益泰矿山开采有限公司在油井山地区开采煤炭资源,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在开采陶瓷土过程中开采疑似煤的伴生物质。2012年,原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自治区矿业开发勘查院对宁夏益泰矿山开采有限公司采矿区内疑似煤的矿产品取样检测。宁夏煤炭质量检测中心出据了《检测报告》,并经自治区矿业开发勘查院分析认定,所取样品均为炭质泥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采矿权人在开采主要矿种的同时,对矿区范围内具有应用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综合开采。采矿权人因故不开采的,应当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采矿权人开采矿区范围内具有应用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不再办理采矿证”的规定,原中卫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4月研究决定,同意宁夏益泰矿山开采有限公司对开采过程中伴生的炭质泥岩进行综合开发利用。近年来,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在其探矿权范围内有违规开采的行为,但多次发现该公司在其采矿权范围内存在超深越界开采违法行为。2019年4月,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发现该公司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依法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3万元。该公司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经中卫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认定:越界开采陶瓷土5.51万立方米(10.23万吨),价值达325.93万元;越界开采炭质泥岩8.17万立方米(18.30万吨),价值达319.88万元,超深越界开采破坏资源总价值为645.81万元,其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二、关于“大约10平方公里的盗采区域地形地貌已经完全改变,地表植被破坏,矿坑遍地,大量矿渣随意堆放”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大约10平方公里的盗采区域地形地貌已经完全改变”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油井山陶瓷粘土矿矿区面积为0.5664平方公里,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巡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有超出其合法矿区平面范围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在其3.09平方公里陶瓷粘土矿探矿权范围内未发现以探代采的情况。(二)关于“地表植被破坏,矿坑遍地,大量矿渣随意堆放”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010年以来,该公司在开采陶瓷土矿过程中,开采区和排渣区共占用土地面积1.5平方公里,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19年底前督促该公司对整个矿区完成了恢复治理,并通过专家验收。

部分属实

2019年10月,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将该公司超深越界开采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8月,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将该案件移交至沙坡头区检察院,正在办理。

阶段性办结

23

D2NX202112310005

宁东镇宁夏宝丰能源甲醇厂,将生产的固体废物气化渣、滤饼倾倒在矸石渣场内,每天倾倒20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土壤

经核实,反馈问题不属实。宁东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未在矸石渣场发现倾倒气化渣、滤饼。现场安排挖机在矸石渣场内开挖4个点位,挖深5米,未发现气化渣、滤饼。宁夏宝丰能源甲醇厂不能综合利用的气化渣、滤饼按环评要求进入马莲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气化渣填充区用于煤矿沉陷区治理,部分进入宁东1号渣场填埋。

不属实

已办结

24

X2NX202112310003

永宁县杨和工业园区金牛乳业公司在禁养区养牛三百余头,牛粪露天堆放,臭气熏天,园区内有多家食品加工企业,严重影响园区内企业生产生活。

永宁县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一、2019年永宁县政府将金牛乳业公司位于杨和功能区的养殖区划定为禁养区。杨和镇联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多次约谈企业法人,并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12月10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金牛乳业有限公司将养殖场内肉牛全部搬离,并将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金牛乳业公司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单后,已将70余头育成牛进行搬离,但养殖场内尚有部分怀孕待产期母牛,进行转运容易造成母牛应激反应造成损失,故该企业暂未全面搬离,计划待怀孕母牛分娩后,立即进行搬离。二、养殖场内确存在露天堆放牛粪的现象,经走访周边园区内其他企业,夏季存在异味扰民的情况,冬季由于挥发性不强,无异味影响。

属实

杨和镇政府对金牛乳业公司法人进行约谈,要求立即将露天堆放牛粪进行清理,并定期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消毒消杀,安排专人进行巡查。下一阶段,由杨和镇负责,督促金牛乳业公司做好肉牛和奶牛全部搬离准备工作,计划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搬离。

阶段性办结

25

D2NX202112310021

银川市西夏区和家居东区南侧平房养鸡臭味扰民。

西夏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和佳居东区南侧平房实为兰州铁路局迎水桥机务段于2015年搭建的两间彩钢房与一间工具棚。彩钢房与工具棚建成后用于存放维修铁路的工具和设备,无人居住。2022年1月2日,西花园路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房屋存在圈养鸡等家禽的情况和臭味。

不属实

已办结

26

D2NX202112310002

银川市西夏区花半里小区的绿化草坪被物业公司强行占为停车位,破坏绿地。2019年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在南门围墙处,改为停车场。

西夏区

生态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花半里小区的绿化草坪被物业公司强行占为停车位,破坏绿地”问题部分属实。花半里小区建于2004年,由银川顺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由于花半里小区居民停车需求大,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致使个别居民将机动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存在安全隐患。小区南侧有一石子路,长约800米,宽10米,土地产权归西夏建材城所有,经与西夏建材城、物业公司协商,西夏建材城同意将该道路暂借物业公司管理使用,物业公司在该道路施划停车位340个,有效解决了小区停车难问题。为确保行车安全方便,物业公司在征得小区居民同意后,将小部分绿化带(约20平方米)硬化用作小区南门出入口。2021年5月,花半里小区物业对该停车场部分区域进行了硬化。该小区占地面积18.54万平方米,现有绿化面积约4.64万平方米,绿化率为25.03%,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二、该小区南门围墙外石子路原为西夏建材城内部道路,用于建材城商家拉运货物,后期闲置,堆放过部分塔吊、机械车辆等工程设备。该道路改建为停车场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对该区域进行清扫保洁。2022年1月2日,经西花园路街道办事处与小区居民调查核实,未发现该区域存在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组织西花园路街道、物业公司对花半里小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小区其他区域存在车辆占用绿地、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情况。二是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增加清运频次,防止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积存。三是入户走访20户小区居民,征求居民对物业公司将小区南门附近20平方米绿化带硬化作为南门车辆出入口的意见,向居民讲解问题化解情况,20户居民对物业公司将20平方米绿化带硬化作为南门出入口的措施均无反对意见,对问题化解情况均表示满意。

已办结

27

X2NX202112310002

1.宁夏农垦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20年开发兴夏苑北区时倾倒沙土在兴夏苑北区通往三连的空地上,污染环境。2.三连土路没有下水,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要求对土路硬化改造。

西夏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投诉人反映的沙土为宁夏西夏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新建兴夏苑北区三期时地基开挖后剩余的土方,约13000立方米,目前,土方堆积在兴夏苑北区北侧空地。2021年3月,宁夏西夏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对该部分土方覆盖绿网,不存在扬尘污染等问题。因此“沙土在兴夏苑北区通往三连的空地上,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二、农垦三连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为农垦职工安置住房,土地权属为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居民区通行道路为煤渣路,无下水管网。现有住户56户122人,其中30户自建旱厕并自行清掏,剩余26户使用农垦三连南侧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居民洗漱、洗菜等生活污水倾倒于自家院落菜园内。因此“三连土路没有下水”问题属实。三、西夏区宁华路街道聘请专职保洁员负责农垦三连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委托兴夏苑物业公司对农垦三连居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宁华路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未发现“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等情况。因此“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西夏区宁华路街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督促宁夏西夏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兴夏苑北区北侧堆积的土方进行平整并重新覆盖绿网,防止扬尘污染。2022年1月4日,经再次核查,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土方平整和绿网覆盖工作。二是加大对农垦三连南侧水冲式公共卫生间的清理保洁力度,确保周边居民干净如厕。

已办结

28

D2NX202112310008

吴忠市青铜峡市庙山湖加油站向南5公里处,有4家水洗砂场,无环保设施污水外排。

青铜峡市

2022年1月2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在该区域发现砂厂3家,其中2家为水洗建筑砂厂,分别为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杨某某砖厂(已停产10年)。1家水洗石英砂厂为青铜峡市华强工贸有限公司。3家砂厂均未生产且废水均不外排,但存在环保设施不齐全问题。一、青铜峡市华强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压裂支撑剂项目环评于2019年2月22日由原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公司已按照批复内容要求,配套建设了废气布袋除尘设施、双碱法脱硫设施、全封闭式原料仓、成品仓库、燃料储存仓库和灰渣库,洗砂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021年10月26日,该公司委托宁夏国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目前正在组织验收。二、大坝滑石沟废旧矿区治理及废弃矿渣综合利用项目环评于2018年7月26日由原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尾矿加工项目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水洗砂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场地部分堆放砂石料已采取遮盖措施。三、杨某某个人砖厂内安装一套水洗建筑砂设备,洗砂设备未生产,无环保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无水洗砂及污水外排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督促青铜峡市华强工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二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是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3月底前依法对杨某某个人砖厂安装水洗建筑砂设备进行拆除。

阶段性办结

29

D2NX202112310011

银川市贺兰县德胜瑞士花园3号楼住户反映,沈阳路车流量大,噪声和尾气扰民。

贺兰县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贺兰县瑞士花园南侧沈阳路为银川市住建局所建的快速通道,车流量大,大型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噪声。

属实

银川市住建局已多次组织交警部门、设计单位现场踏勘,研究制定增设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方案,计划在沈阳路全线增设12处测速抓拍设施、46处禁令标牌,完善建设沈阳路居民区路段隔音墙、区间测速和电子监控设备等交通基础设施,并优化勤务安排,开展巡逻查处和劝导工作,严管严控重大型货车通行,教育引导运输车辆安全文明出行,降低噪声影响。预计2022年底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30

X2NX202112310001

盐池县花马池镇柳杨堡村下土沟村民小组毁林毁草开荒约80亩(1.毁林开荒约15亩;2.基本农田防护林;3.退耕还林地块约50亩;4.杨某在土沟退耕还林地块内违建),要求公正处理。

盐池县

生态

2021年1月2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群众反映“毁林开荒约15亩,毁坏基本农田防护林”问题不属实。经调阅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18年数据库遥感影像图与现状图对比,显示不存在毁林开荒、毁坏基本农田防护林的问题。二、群众反映“毁坏退耕还林地块约50亩”问题部分属实。通过实地打点核实,调阅2020年盐池县森林资源“一张图”(区块五),群众反映地块显示属退耕林地,面积为46.7亩。自2012年开始,下土沟自然村52户村民陆续利用林地间隙(6米×6米)晾晒麻黄草。近10年来通过机械拉运,使得林地间隙柠条处于压平状态。经过实地勘察,林地柠条平茬后其根部仍然完好,其中有3亩林地存在因村民晾晒麻黄草车辆运输过程中碾压的现象。不存在毁林开荒问题。三、群众反映“杨某在土沟退耕还林地块内违建”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调阅2020年盐池县森林资源“一张图”(区块二)显示杨某家院落围墙属非林地,不存在退耕还林地内违建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群众反映毁坏“退耕还林地块约50亩”问题,盐池县花马池镇责令下土沟自然村52户村民将晾晒的麻黄草清出林地间隙,禁止利用退耕还林地间隙进行麻黄草晾晒。二是针对下土沟自然村群众晾晒麻黄草毁坏严重的3亩退耕还林地,盐池县花马池镇负责于2022年10月底前进行补植补造,恢复生态植被。三是针对杨某非法占用3.6亩未利用地(其他草地)的问题,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7200元的经济处罚,并对地面附着物进行了清除。

阶段性办结

31

D2NX202112310003

银川市西夏区花半里小区南侧消防通道门口,物业公司在次挖坑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西夏区

土壤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问题不属实。西夏区花半里小区自2015年起由银川顺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委托宁夏天鑫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对小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均拉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2021年1月,顺正物业与郑某某签订《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协议》,按照协议内容规定,小区所有建筑垃圾均已集中拉运至西夏建材城建筑垃圾收储站进行集中处理。2022年1月2日,经走访调查,未发现顺正物业在花半里小区南侧消防通道口挖坑填埋建筑、生活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

32

D2NX202112310010

银川市贺兰县:1.东侧城市污水排入银新干沟,治理多年水质还是很差。2.贺兰山岩画自然保护区内,有一家岩画古村餐饮店在东侧挖了个坑倾倒餐饮垃圾、泔水,污染环境。

贺兰县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排查发现太阳城小区东侧宁夏巨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建筑工地降水排入银新干沟。2021年12月8日,贺兰县水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银新干沟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银新干沟水质各项指标均达标。二、贺兰山岩画自然保护区内的岩画古村餐饮店东侧有一深坑,坑内存在餐饮垃圾及生活垃圾,但餐饮店内泔水经由污水管道流至化粪池收集,定期用吸粪车抽取运至西夏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部分属实

一是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责成贺兰山岩画自然保护区将坑内生活垃圾清运至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对岩画古村餐饮店随意倾倒餐厨垃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岩画古村餐饮店与绿洁维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银川保绿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协议,自2022年1月2日起由两家公司分别负责清运餐饮店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已办结

33

D2NX202112310020

银川市金凤区海波蓝轩小区3区20号楼西侧工地,扬尘污染,小区下水恶臭扰民。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海波蓝轩小区”实为“海铂兰轩”小区,该小区20号楼西侧空地为未开发空地,目前该空地已覆盖绿网封闭管理,无建筑工地,不存在扬尘污染。二、检查发现20号楼周边下水井井盖未封闭,存在恶臭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联合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要求物业公司落实以下整改措施:对该小区20号楼前下水井井盖包裹布料,确保无异味散发。目前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

34

D2NX202112310014

(重复投诉)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康平路交叉口的新百购物超市常年在每日早晨6点左右用钢架卸货产生噪声,要求处理。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新百购物超市(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兴庆府店)每天上午6时至9时,对蔬菜生鲜类货品进行集中卸货,运送工具为三轮钮车和超市手推购物车,卸货及运送过程中产生了低频噪声。

基本属实

2021年12月15日,新百超市已按要求在每日6时-9时卸货时间,对卸货推送区域铺设地毯,仅留出货车通道。2021年12月16日,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现场对新百超市卸货产生的噪声进行专业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处噪声达标。2022年1月1日,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要求新百超市在卸货区域全部铺设地毯,并全天候保留。目前地毯已全部铺设完毕。

已办结

35

D2NX202112310018

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南街友谊巷5号饭店楼因旧城改造化粪池改造到自家窗户下,臭味扰民,建议将化粪池改变位置。停车场距离窗户太近,进车语音播报系统音量过大,噪声扰民。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5号饭店楼实为居民小区,位于通达南街与友谊巷交叉口向东,靠近路边,该小区于2021年4月由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实施旧城改造项目。距离楼前约3米处分别有一个化粪池和一个雨水井,因共用一个管道,化粪池味道会从雨水井口向外返味。小区北边有一处停车场,系铂尔卡酒店停车场,车辆进出时有系统播报声。

属实

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联合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铂尔卡酒店停车场语音播报系统已关闭。二是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接设计院及施工方,因该处系老旧小区,空间位置有限,化粪池位置无法改变。结合冬季无法施工的现状,现将化粪池管口填充封堵,预计2022年4月将化粪池排气管道引至楼顶予以改造,并将雨水井口用混泥土封闭。

阶段性办结

36

D2NX202112310001

吴忠市利通区塞上明都小区1、2号楼楼下铜锣湾烧烤油烟扰民,居民厨房下水和商户共用,下水道反味大。

利通区

大气

2022年1月1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塞上名都小区1、2号楼楼下铜锣湾烧烤油烟扰民”问题属实。经查,塞尚名都一期营业房为商住综合楼,一至二楼为商用,三楼以上为居民住宅。铜炉湾烧烤店在塞尚名都一期营业房二楼楼顶铺设安装1条油烟净化器排气管道,排烟口朝向营业楼二楼楼顶,距离塞尚名都1、2号楼直线距离约20米,现场核查时,油烟净化器没有正常工作,店门口摆放的机械静电复合式无烟烧烤车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低空排放,存在油烟扰民的问题。二、群众反映“居民厨房下水和商户共用,下水道反味大”问题部分属实。经调阅设计图显示,该小区居民和商户分别设置有独立下水管道,不存在下水管道共用的现象。但由于小区物业清掏不及时,塞尚名都一期小区内存在下水道异味逸散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铜炉湾烧烤店更换油烟净化器,撤除店门口摆放的烧烤车,防止产生油烟及异味。目前已完成。二是利通区上桥镇、住建和交通局对塞上名都小区物业宁夏红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立即对化粪池进行吸污作业,吸污结束后将排污井盖封严压实。

已办结

37

D2NX202112310013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青峰园小区门口北侧,周家爆炒羊羔肉后厨风扇噪声和油烟扰民,要求将烟囱拆除。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周家爆炒羊羔肉店名实为兴庆区回家乡周氏爆炒羊羔肉,位于青峰园3号商业楼,后厨烟道由后墙通至三楼楼顶,楼顶烟道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风机安装隔音房但隔音效果不佳。

属实

文化街街道联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现场检查,要求其安装与风机功率相匹配的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对风机再次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排烟口处加装消音器。该店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阶段性办结

38

D2NX202112310012

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巷12号一擀杖面馆鼓风机噪声扰民。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一擀杖臊子面馆设有鼓风机2台,一台在店铺二楼室内西侧,被墙体及隔断包围,另一台在四楼楼顶,2台鼓风机在运转时产生噪声。

基本属实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一是委托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对该面馆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二是要求该面馆对楼顶及二楼室内的2台鼓风机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并对二楼室内鼓风机的通风管道使用隔音棉包裹,预计2022年1月10日完成整改。

阶段性办结

39

D2NX202112310017

固原市原州区南侧长城梁固原市垃圾处理站,垃圾处理不规范,渗滤液流入清水河支流,臭味扰民,污染环境。

原州区

一、关于“固原市原州区南侧长城梁固原市垃圾处理站,垃圾处理不规范,渗滤液流入清水河支流”的问题,经查,该垃圾处理站为固原市城市生活垃圾二期填埋场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固原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固原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社会车辆收集后,封闭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采取卫生填埋工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位于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采用预处理加两集碟管式反渗透+离子交换处理工艺,处理水质标准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控制,处理后废水用于生活垃圾处理场降尘、绿化和市区道路清洗。反映问题不属实。二、关于“臭味扰民,污染环境”的问题,2021年12月22日,固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旁圆德慈善产业园厂界外10米(两处)、距厂界约50米、203省道距厂界约80米、距厂界约100米、南梁村距厂界约1000米、后梁村距厂界约2000米、怀沟村距厂界约4000米处设置8个监测点位对垃圾填埋场气体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臭气浓度均符合标准限值。但存在垃圾填埋和渗滤液处理不及时的情况下,会产生异味。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切实做到即倒即压即埋,严格按照渗滤液处理标准和设备运行标准,及时处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减少臭气散发。

已办结

40

D2NX202112310019

银川市金凤区碧桂园翡翠湾,1、2、4、10、11、12号楼一楼住户将公共绿化带圈为院子。翡翠湾幼儿园南侧有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金凤区

生态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碧桂园翡翠湾1、2、4、10、11、12号楼一楼院子为非公共绿地,由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公司在售房时赠送给业主。翡翠湾幼儿园南侧有空地约2亩,2021年12月21日至22日,长城中路街道已对此处进行了环境卫生整治并铺设了抑尘网。2022年1月1日,经现场查看,未发现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

不属实

已办结

41

D2NX202112310023

吴忠市利通区同盛化工有限公司在厂区周边填埋工业固废,在厂区西侧和东北侧有管道偷排工业废水。

利通区(市生态环境局)

土壤

2022年1月1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群众反映“吴忠市同盛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电石生产企业,属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宁夏嘉可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以供热供汽为主,建有2台大型燃煤锅炉和1台70兆瓦汽轮发电机组(为吴忠市同盛化工有限公司3台电石炉提供电力),两企业紧邻处于同一区域(位于吴忠金积工业园区G344国道西侧,该区域仅此2家企业周围无其他企业”问题基本属实。同盛化工现建有2台31500KVA密封式电石炉、1台51000KVA密封式电石炉,1台130吨/小时高温高压流化床锅炉和1台25兆瓦发电机组,配套建设气烧石灰窑、兰炭烘干等系统,电石生产规模24万吨/年。嘉可盛新能源现建有2台26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一条。二、群众反映“年原料消耗量达120万吨左右,年固废产生量约20万吨左右(主要为电石炉、回转窑产生的白色和黑色除尘粉末及其电厂锅炉产生的脱硫脱硝石膏固体废弃物以及本企业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问题不属实。2021年8月27日,经委托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同盛化工和嘉可盛新能源工业固废调查工作(调查期限自两个企业建厂至2020年12月),调查报告显示,同盛化工年原辅材料用量约为385300吨,2005年5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总计产生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粉尘、锅炉炉渣、脱硫石膏)207171吨。嘉可盛新能源年原辅材料用量230529吨,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共计产生一般工业固废(锅炉烟气除尘粉尘、锅炉炉渣、脱硫石膏)35733吨,与群众反映问题不相符。三、群众反映“该两家企业自建厂投产以来将产生的固废物填埋于本厂区西侧和原吴忠水泥厂南侧自然形成的沟壑区域,以及宁夏嘉可盛公司东北侧自然形成的沟壑区域”问题属实。2021年9月,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已经委托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同盛化工西侧填埋区域进行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估算填方面积约为28794平方米,总填方量约为248841立方米,得出工业废渣填方量约为323943.68吨。经现场核查,群众投诉固体废物填埋区域土地表面已用黄土覆盖,部分区域生长有植物。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填埋场未建成前,同盛化工、原吴忠市水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市天辰冶炼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将该区域自然形成的沟壑区域作为固废临时填埋场使用。四、群众反映“并向该区域偷排电厂产生的污水”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同盛化工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脱硫废水,均贮存在循环水池内,部分回注生产系统循环使用,部分通过管道接入灰仓和西侧填埋场内进行洒水抑尘。嘉可盛新能源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区绿化,两家公司污水无外排,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痕迹。举报内容图片资料中涉及废水排放问题的图片,拍摄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信访人于2020年9月20日进行投诉,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时未发现有水迹和偷排行为。经询问企业负责人,2020年3月23日,同盛化工循环水回水管道破损,泄漏至空压机房南侧地面,该公司将循环水排至应急水池内,又临时在西侧填埋区域内增加围堰,将部分循环水排至围堰内,3月24日,循环水回水管道破损点修焊完成,将西侧填埋场围堰内临时排放的循环水通过水泵抽入洒水车内,进行洒水降尘。五、群众反映“经营期间曾因多次环保违法遭到群众举报,但一直未被给予处罚,令人深思”问题不属实。近年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对同盛化工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17年2月17日,对该公司2号电石炉炉内物料塌陷,导致粉尘从炉体缝隙逸散排放,产生大量黑灰色烟雾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2017年10月13日,对该公司1号电石炉配套的石灰回转窑密闭不严,配套的负压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有粉尘外排,存在烟气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2018年6月22日,对该公司西南侧石灰及石灰石粉末堆放场所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六、群众反映“曾于2020年9月21日向12369进行了举报,但答复均为不符合实际情况”问题不属实。2020年9月20日,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转来反映同盛化工将固体废物倾倒、掩埋在厂区西侧和北侧区域污染环境的信访案件,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照图片资料,对现场进行核实,在同盛化工北侧地坑发现有粉煤灰,西侧区域未发现有裸露的固体废物,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将北侧地坑内裸露的粉煤灰清理至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填埋场规范处置。2020年11月,同盛化工委托第三方对清理区域开展土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2020年9月28日,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检查记录单、现场照片和土壤调查检测报告等印证资料上传至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系统进行了回复。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同盛化工和嘉可盛新能源公司进一步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综合利用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台账记录,不得丢弃、遗撒、随意堆放、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贮存期间,切实做好洒水、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防止扬尘二次污染。二是扩大同盛化工西侧填埋区域地下水监测范围,委托宁夏振华地质勘察钻探有限公司根据地下水流向,增设监测井,开展监测。三是聘请宁夏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对同盛化工西侧填埋区域底层黏土层的防渗系数开展透水实验和评估,计划于2022年1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方案,开展填埋区域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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