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1年——第26期)
发表时间:2022-01-07 11:13:31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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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2批共1237件,现将第二十六批38件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0951—5696300,邮政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第A047号邮政专用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六批 2022年1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NX202112280034

兴庆区北京路与上海路中间的北环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未接入集中供暖居民家里烧煤,没有排水管道,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

兴庆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北京路与上海路中间的北环小区实为北桥东巷原郊区家属院,该家属院现有11栋3层楼房,居住16户居民。该家属楼建于1985年,建设时未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后期居住过程中也未进行供暖改造,住户一直使用燃煤取暖。此项投诉问题属实。二、该家属院没有排水管道,2021年5月份,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组织施工方在该家属院内铺设了3座沉降井,解决居民排水排污问题。此项投诉问题属实。三、经前期集中整治,该家属院内无乱堆放,垃圾集中投放至垃圾桶,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保持良好。此项投诉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玉皇阁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整改,一是对院内居民使用燃煤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燃煤,居民均使用清洁煤,告知居民注意用煤安全,不乱倾倒煤渣。二是宣传居民文明居住公约,要求居民签订《环境保护承诺书》,不得随意倾倒污水,同时安排人员对污水倾倒口进行清洗,确保沉降井正常使用。2021年12月31日再次检查,未发现污水乱流冰冻情况。走访入户院内及附近共20户居民,居民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

已办结

2

D2NX202112280029

投诉人反映的“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铝厂居民反映,每天从傍晚到第二天天亮,自青铜峡火车站西侧新材料工业园内的化工企业、农药企业飘过来一股腥臭味气体,一年四季都有,这两天异味问题有所收敛。”问题已经公开处理情况,前两天闻不到臭味了,但是12月28日傍晚开始又可以闻到明显的腥臭味气体。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年12月29日,青铜峡市再次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此件与第二批D2NX202112040031号转办件重复。今年以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针对企业异味扰民问题,先后对泰瑞达冶金化工集团烟气无组织排放、安硕金属工贸脱硫塔运行不正常、东吴农化公司咪唑烷车间氨气吸收塔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运行、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腐殖酸钠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等4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对园区重点企业逐一排查,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报告12月28日17时厂区东侧有明显异味,主要来自污水处理车间气体吸收塔,因当日气温偏低,二级吸收塔补水管线冻堵,致使塔内吸收液严重不足,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内异味吸收不完全,导致异味扩散,该公司发现此突发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整改。

属实

一是截至12月28日24时,东吴农化公司对补水管线进行了疏通,并补充了吸收剂,异味得到有效吸收,此后再无异味外溢。针对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突发异味事件,青铜峡工业园区和青铜峡市相关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二是青铜峡市要求企业制定冬季生产应急措施,保证全部吸收塔补水管线供水畅通,确保污染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已办结

3

D2NX202112280023

宁夏润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小锅炉在燃烧过程中产生扬尘和异味严重影响银川市贺兰县天山熙湖小区居民的生活。

贺兰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宁夏润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兴庆区109国道以西兴水路北侧(天山熙湖小区一区东侧),该店展厅西侧约30米处有一台甲醇常压热水锅炉,每天仅两个时间段运行(上午7时半至10时半,下午13时至14时)。现场核查时,该锅炉使用清洁燃料(甲醇),未发现异味和扬尘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4

D2NX202112280025

1.银川市永宁县望洪镇靖义村的靖吊路北侧,饮水井东侧的地块为一级水源地,但该地饮水井东侧150米处被望洪镇人民政府建设房屋并开发流转种植水稻和玉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为通行顺利,望洪镇人民政府还将建筑垃圾填埋硬化路面,造成水源地污染。目前,路边还存有当时填埋硬化路面时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永宁县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一、投诉人反映“银川市永宁县望洪镇靖义村的靖吊路北侧,饮水井东侧的地块为一级水源地,但该地饮水井东侧150米处被望洪镇人民政府建设房屋并开发流转种植水稻和玉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不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靖义村实为靖益村。在靖吊路北侧、饮水井(自备井)东侧150米处的银川市南部水源地,望洪镇政府未建设房屋。2020年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5号、第68号信访转办件,已针对该水源地被开发流转种植水稻和玉米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已完成整改。该地块共809.13亩,其中位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184亩,自2020年11月至今,水源地保护区内184亩土地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不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情况。二、投诉人反映“为通行顺利,望洪镇人民政府还将建筑垃圾填埋硬化路面,造成水源地污染。目前,路边还存有当时填埋硬化路面时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属实。该水源地附近只有一条靖吊路,距水源地约300米左右,该条路是2012年由县交通局负责办理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后修建的县级柏油公路,无其他硬化路面,也未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存在将建筑垃圾填埋硬化路面、造成水源地污染的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5

D2NX202112280024

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仙师傅牛肉面馆厨房油烟大,造成异味,同时室外冷风机噪声扰民。

贺兰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金贵镇仙师傅牛肉面馆厨房油烟管已用隔音棉包裹,延伸至屋顶,出烟口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加装隔音房。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该餐厅油烟达标排放,冷风机运行时噪声检测结果为60分贝,超出昼间噪声标准限值,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基本属实

金贵镇政府已向仙师傅牛肉面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对冷风机噪声问题进行整改。下一阶段,仙师傅牛肉面馆将对冷风机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冷风机运行时不发生噪声扰民情况。

阶段性办结

6

D2NX202112280032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市政广场小区内卫生差,生活垃圾长时间无人清扫,造成异味和扬尘。

大武口区

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大武口区市政广场小区为无物业小区,由居民自治管理。自2012年起,由青山街道裕园社区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经业委会商议并征求广大居民意见后商定,由社区代收卫生费,并雇佣人员清扫环境卫生、清运生活垃圾,收费支出情况由社区核准后进行公示。2021年10月,裕园社区在小区各楼栋前公示《2019、2020年度市政广场小区公共服务费收支情况》,并于12月16日起逐户收取2021年度卫生服务费,用于支付相关费用。2021年12月29日10:30,大武口区青山街道会同区综合执法局现场核实,小区内1户正在装修的居民房屋门口堆放有装修物料、绿化带内部分土地裸露、上方个别线路脱落,生活垃圾入箱,垃圾桶盖封闭,未发现生活垃圾长时间无人清扫的问题。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大武口区青山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2月29日组织14人次对绿化带内裸露土地进行绿网苫盖,出动大型工程车辆1台,整理规范绿化带上方脱落电线;联系房屋装修住户将装修物料移至自家院内;由裕园社区制作小区环境卫生清扫及垃圾清运时间公示表,便于居民了解具体情况,监督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

已办结

7

D2NX202112280027

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悦沨苑西侧的5、6家商户均存在污水排放到悦沨苑小区的问题,引发下水不通畅,经常堵塞。

兴庆区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投诉反映的“悦沨苑小区”实为悦沨园小区,小区西侧营业房有5家餐饮商户,分别是江南小吃、金福喜牛肉馅饼、清香阁牛肉拉面、食味轩羊杂碎、杨大叔麻辣烫。营业房下水管道从小区1号楼和2号楼中间空地通过,小区内靠近营业房的污水井内有油污,存在下水堵塞现象。目前,杨大叔麻辣烫暂停营业,江南小吃店铺未安装油水分离器,其余3家商户均已安装油水分离器。

属实

兴庆区胜利街街道办事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向江南小吃店铺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2日内安装油水分离器并正常使用。要求5家餐饮商户于12月31日之前对污水井进行清淤,并定期清掏污水井,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影响。12月30日,经胜利街街道办事处再次检查,江南小吃店铺已安装油水分离器,5家商户已对污水井进行彻底清掏,目前污水井正常使用。经走访悦沨园小区1号楼、2号楼共计20户居民,居民对整改效果均表示满意。

已办结

8

D2NX202112280031

惠农区步行街十号楼9户人家的生活污水20年来,一直排入楼下近20米长封闭的地沟内(早年的供暖的管道),无法外排,形成沼气,存在安全隐患。近期政府对步行街道路改造为了重点解决步行街周边小区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但施工方只是将半截排污管埋在了十号楼跟前,实际未接通十号楼的污水排放口,导致此问题根本上未解决,20年来该楼住户,刮风天污水口发出呛鼻的气味,影响生活。

惠农区

经调查核实,2021年富强小区等列入惠农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对楼体外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该小区主要对楼体以外的供水、排水、供暖、自行车棚、地面、供电和通讯线路入地等进行改造,项目于2021年11月底完工,完工后小区内各楼宇下水管道已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是富强小区10号楼为独栋楼,位于步行街东北侧,只有1个单元,共有居民9户。2021年12月29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北街(中街)道办事处和中街社区第一时间深入问题现场,并与该楼的居民代表取得联系,现场确定了具体位置,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安排施工机械、人员开挖地面,暖沟于12月30日挖出,施工人员经反复查找,没有发现暖沟有污水,也没有发现室内通向暖沟的排污口,暖沟土壤也没有被污水浸泡和污染的迹象,该居民楼下水管道与城市污水处理管网连接正常。为进一步确认暖沟有无污水排放和存水,区综合执法局又联系居民代表对暖沟现场进行了查看,均确认没有污水排放、污染等情况。随后,中北街街道和社区干部逐户通知楼内住户,联系到4户在家居民,均认可暖沟无污水排放情况;经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对一楼商铺逐一进行走访调查,商户普遍反映老旧小区改造后他们房屋的下水流畅、无反味情况。经对10号楼前、楼后的下水井和管道进行反复检查,都正常运行、无积水。该楼的下水通过楼前后的下水井正常向步行街主下水管道排放,没有向暖沟排放的现象,并由6户在家的居民予以了确认。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9

D2NX202112280020

投诉人反映“1.中宁县喊叫水乡高岭村柠条地(近两百亩地,当地老百姓有此片林地的林权证)于2019年被回填后建了1家养殖场,破坏了林地。 2.高岭村100多亩荒山地的土壤于2016年被挖走出售了近六、七百万方,后这块地建了白灰厂,无相关手续,白灰厂现在还在经营。 希望此问题得到督察组重视,不要仅听地方政府一面之词,多听听老百姓的诉求。”问题1的调查结果在编造,当地老百姓确实有林权证,但是调查结果为此地不属于林地,投诉人要求重新调查核实此问题。问题2答复的不具体,建议调查是谁倒卖的土壤,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被挖的土壤去哪里了?此地属于高岭村,但是使用权不在高岭村,希望归还使用权。

中宁县

生态

一、关于“中宁县喊叫水乡高岭村柠条地(近两百亩地,当地老百姓有此片林地的林权证)于2019年被回填后建了1家养殖场,破坏了林地”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中宁县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对退耕还林数据库对比分析,该养殖场区域土地属性为天然牧草地,不属于林地。二、关于“高岭村100多亩荒山地的土壤于2016年被挖走出售了近六、七百万方,后这块地建了白灰厂,无相关手续,白灰厂现在还在经营”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高岭村100多亩荒山地的土壤于2016年被挖走出售了近六、七百万方”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喊叫水乡于2004年由吴忠市同心县划归中宁县管辖,以具有明显地理特征的边桥沟为界,沟东为同心县地界,沟西为中宁县地界,同心县建新白灰厂位于中宁县与同心县交界处。接到转办件后,喊叫水乡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现场勘验、调阅历年国土云影像资料,该白灰厂堆场确实存在山体被开挖和土方被拉运走的情况。通过询问高岭村前任村干部及部分村民,证实2016年前有同心人在此挖运土方,但土方拉运何处,由谁挖运,是否售卖暂未查清。(二)关于“无相关手续,白灰厂现在还在经营”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该白灰厂处于停产状态。根据同心县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该厂由同心县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和监管,并取得了项目备案登记、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环评等相关部门批复,实际占地面积102.36亩,其中临时占用喊叫水乡高岭村集体所有土地68.28亩存放白灰,未取得中宁县临时用地手续。

部分属实

2021年12月30日,中宁县与同心县联合督促建新白灰厂对堆放的白灰进行彻底清理。

阶段性办结

10

D2NX202112280028

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西北农资城院内叉车等大型机械装载、试车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扰民,还有机械冒黑烟,修车的废机油污染了地面。投诉人强烈要求中午和晚上停止作业,其他时间减少对居民的打扰。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一、西北农资城位于清和北街,是一家专门以农业生产资料和工程车辆交易为主的综合市场。该市场方表示,针对大型机械进行装载、试车等行为已要求商户在距离居民区较远的市场北侧道路进行此类工作,但大型机械装载、试车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此项投诉问题属实。二、经了解,待售的大型机械试车发动时产生冒黑烟现象,但持续时间不长,此项投诉问题属实。三、现场巡查发现,个别商户门前存在油污污染地面现象,此项投诉问题属实。市场方已要求商户在营业时间(每天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8时)进行装载、试车等工作。

基本属实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牵头整改,要求物业管理方必须加强加强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一是商户必须严格按营业时间(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8时)在距离居民区较远的市场北侧道路进行装载、试车等工作,避免噪声扰民。二是文明劝导销售大型机械商户尽量减少试车发动频次,避免产生黑烟影响居民。三是现场已清洗被油污污染地面,要求物业管理方加大巡查频率,发现商户油污污染地面现象及时劝阻,及时清洗。2021年12月30日、31日中午12时至14时,庆春社区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巡查,市场内和市场北侧道路无试车、装载情况和机械冒黑烟情况;31日下午18时15分再次巡查,未发现试车情况。12月28日,西北农资城物业管理方委托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对西北农资城大型机械装载、试车等行为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方在仙来乐园1栋314室、2栋305室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标准。

已办结

11

D2NX202112280022

大武口区110国道飞跃桥向北200米处宁夏宏愉商贸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砂石料,无封闭的厂房露天作业,产生粉尘污染。洗砂的污水去向不明。

大武口区

大气

2021年12月29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联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企业实为宁夏宏愉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宁夏鼎盛鸿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场地和设备。宁夏鼎盛鸿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在厂区封闭车间内建设1台洗砂机、1座振动筛、1座圆锥破、1台给料机、5台皮带运输机和1座沉淀水池,未办理任何手续。2021年6月5日,通过口头协议将砂石加工设备及场地租赁给宁夏宏愉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砂石料加工和销售,租赁期至2021年8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砂石加工点未生产,厂区加工车间西北侧露天堆存少量砂石,未采取苫盖措施;厂区封闭车间内建设1台洗砂机、1座振动筛、1座圆锥破、1台给料机、5台皮带运输机;厂区建设四个循环水池,洗砂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停产后部分水抽出用于厂区洒水作业,部分自然蒸发。对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非法排放洗砂污水情况。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由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责令宁夏鼎盛鸿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前完成砂石料加工设备的拆除清理。二是由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宁夏宏愉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前将厂区露天堆存的少量砂石全部清理完毕。目前,宁夏鼎盛鸿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拆除砂石料加工设备;宁夏宏愉商贸有限公司正在清理厂区露天堆存砂石料。

阶段性办结

12

D2NX202112280021

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燕子墩乡交隆口村9队包某建设的养牛场距离庄点过近,导致养殖粪便和异味污染环境。

惠农区

大气

该投诉件为二次投诉。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企业实为石嘴山市燕龙农贸有限公司,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蛟龙口村8队,距离中心庄点(蛟龙口村5、6、7队)1100米,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选址要求,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21年12月19日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燕龙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居住在养殖场附近的居民进行了随机走访调查,2021年12月24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界恶臭污染物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2021年12月29日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合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对燕龙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实地核查,场区距离居民点较近,环境卫生整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堆粪场正常使用,在场区门口、场内及四周能闻到牲畜自身的轻微味道,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制定卫生值日表,保持场内卫生干净整洁。二是要求企业加大除臭酵素剂量或提高加药频次,防止粪污在堆粪场内发酵腐熟时产生大量臭味,同时做好加药记录。三是及时清理圈舍内粪污,防止粪污在圈舍内过量堆积,散发臭味。

已办结

13

X2NX202112280014

针对本公司2021.12.15日所反映情况,经第十三批处理公示情况中对我公司进行的说明和答复,该企业表示不认同,要求再次核实。(原举报内容:1.永宁县政府、农牧局、环保局、胜利乡等多部门,于2018年1月17日,对永宁县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违法强制搬迁,并私自出售500余头该企业奶牛,至2021年12月14日,赔偿及厂区搬迁等相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2.永宁县政府、农牧局、环保局、胜利乡等多部门为应付上级检查及督查,在每次检查前夕才与我公司接触,并以继续强制拆除相要挟,或以配合检查为由,要求我公司拆除清理部分地上建筑,从而应付检查。3.永宁县在未完全拆除永宁县菲思力物业有限公司(位于水源地内)养殖场地上建筑物、清除污染源的情况下,竟然将永宁县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列为已完成关闭、拆除、清理工作。2019年12月,该问题反映至国家信访局,2021年4月永宁县胜利乡政府承诺纷给予处理,但至今未消除污染源。4.永宁县政府从2017年初就计划实施水源地养殖企业搬迁事宜,但相关部门迟迟不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在整改中严重违反生态环境部明令禁止的“一刀切”、“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行为。)

永宁县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与受理编号为X2NX202112150003的投诉件反映的问题一致,投诉人反映“拆迁补偿问题未得到解决”属实,其他问题均不属实。自12月16日接到该转办件后永宁县多次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商解决牛场整治搬迁补充问题,但因当事人诉求过高,至今未达成一致的补偿协议。

部分属实

由胜利乡牵头负责,与当事人积极沟通,按照水源地整治补偿依据及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搬迁评估,妥善处理补偿工作。下一阶段,针对养殖场整治搬迁未达成补偿协议事宜,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预计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14

D2NX202112280017

彭阳县古城镇丁岗堡村马某成家牛棚占用基本农田,于2021年7月被古城镇人民政府拆除了一部分,12月28日正在拆除另一部分,近六十头牛没有去处,拆下来的彩钢瓦等废料堆放在农田里,无人清理。

彭阳县

土壤

经查,彭阳县古城镇丁岗堡村村民马某成于2020年8月在自家宅基地南侧占用基本农田1.34亩,建设牛棚和草棚各一栋。古城镇人民政府分别于2021年7月12日和12月28日组织对相关建筑依法进行拆除。因拆除工作尚在实施过程中,彩钢瓦等废料堆放在农田里,54头牛没有安置。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彭阳县古城镇政府组织对违规建筑进行了全部拆除,彩钢瓦等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净。对马某成家养殖的54头牛,30头安置在自家牛棚中,另外24头协调安置在村民马某才和马某清家牛棚中。

已办结

15

D2NX202112280019

吴忠市青铜峡市大坝火车站向南200米,铁路桥洞旁的宁夏盛泰龙建筑有限公司在其废弃的物资综合项目厂区及周边地区盗采砂石并将垃圾填埋在盗采坑内。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年12月29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问题地点位于青铜峡市大坝镇大庙路北侧,地类于2021年11月2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青铜峡市2021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1〕138号)批准,由国有农用地转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土地权属青铜峡市树新林场,现场存在建筑垃圾堆放和盗采迹象。一是群众反映“宁夏盛泰龙建筑有限公司在其废弃的物资综合项目厂区及周边地区盗采砂石”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区域存在非法盗采砂石,2021年10月,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在第三季度地质矿产卫星遥感影像动态检测中发现朱某纲在小大路北侧包兰铁路西侧建筑垃圾填埋场无证开采矿产资源,已对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二是群众反映“并将垃圾填埋在盗采坑内”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地点为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2020年青铜峡市发改局审查备案了宁夏盛泰龙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青铜峡市规划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了项目选址意见,目前土地正在挂牌出让中,项目未实施,宁夏盛泰龙建筑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暂时堆放在盗采矿坑内。现场核查发现,在群众反映区域北侧临时设置了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建筑垃圾5.5万立方米,系青铜峡市设置的临时用地用于暂存建筑垃圾,并加盖防尘网,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2021年12月23日,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对朱某纲在小大路北侧包兰铁路西侧建筑垃圾填埋场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并处罚没13676.2元的处罚决定。目前,朱某纲已停止盗采行为。下一步,针对群众反映地点北侧的建筑垃圾,待宁夏盛泰龙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落地后,青铜峡市住建局督促对建筑垃圾就地消化,恢复地貌。

阶段性办结

16

X2NX202112280007

中卫市海原县三河镇唐堡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某非法采砂、乱挖河道、破坏土地资源问题。

海原县

生态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张某某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唐堡村段河道内非法采砂150余立方米,于2019年1月被三河镇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该非法采砂点属于河道,有破坏河道和矿产资源行为,但不存在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被破坏的河道已于2018年由张某某本人恢复了原貌。此后,在唐堡村段河道再未发现非法采砂、乱挖河道行为。

部分属实

已办结

17

X2NX202112280010

石嘴山市昊辰冶金工贸有限公司晚上排放废气、进出公司运输车辆噪声扰民、公司傍边的山洪沟偶尔有污水排放等污染环境问题。

惠农区

大气

该转办件为二次投诉件。一次投诉核查时,该公司工业矿渣(废渣)综合利用产品升级项目处于停产状态,“15000吨/年氧化球团建设项目”正常生产,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昊辰冶金公司“15000吨/年氧化球团建设项目”脱硫排污口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超过《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21年12月29日二次核查时,该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6日向供电部门申请报停变压器,球团生产线、矿渣生产线均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排放废气行为,并于2021年12月11日18时停止运输至今,无夜间车辆运输货物情况。针对该公司倾倒煤气发生炉炉盘废水环境违法行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已于2021年12月8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惠环责改字〔2021〕186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依法立案处罚,同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杨某某、装载机车司机刘某某进行行政执法约谈教育。2021年12月9日,该公司已将倾倒废水处被污染的土壤挖出装袋,共28.4吨,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万彪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综上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惠农区加大对“昊辰冶金公司”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已办结

18

D2NX202112280005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秦渠华苑三组团6号楼、7号楼共用下水,没有化粪池,导致下水不通畅,下水道常年堵塞,卫生间反臭严重,污染环境(6号楼4单元和7号楼1单元为下水堵塞重点)。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29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秦渠花苑三组团6号楼、7号楼共用下水,没有化粪池”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秦渠华苑三组团6号楼、7号楼共用同一下水管网,两栋楼共有18个检查井,1个化粪池,1个清水池。二是群众反映“导致下水不通畅,下水道常年堵塞,卫生间反臭严重,污染环境(6号楼4单元和7号楼1单元为下水堵塞重点)”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秦渠华苑三组团6号楼和7号楼有2个检查井为方形检查井,检查井中间有隔断,因施工质量不高,所在的位置地势比其他井低洼,污水不易外流,清掏不及时时,容易出现生活污水流通不畅、沉淀堵塞、反臭现象。

部分属实

一是利通区组织第三方公司清掏秦渠华苑三组团6号楼和7号楼的检查井,并对6号楼、7号楼的化粪池通向小区主管道的检查井进行了疏通清掏。二是物业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对秦渠华苑6号楼和7号楼的2个方形检查井进行改造,彻底解决下水道堵塞问题。经对秦渠华苑小区三组团6号楼、7号楼居民群众进行回访,对办理结果表示比较满意。

已办结

19

D2NX202112280006

1.宁东灵新矿、羊肠湾煤矿、梅花井煤矿、营盘水煤矿等11家矿井在没有地下水资源开采证的情况下,违法取水(具体取水地点不清)并且取水量大,每年都在1000多万方左右。2.宁东地区的煤矿均存在将地下高盐水违法存放在南湖,长期不治理问题。截至2021年4月底,高盐水存量已达7、8千万方,存在巨大的溃坝隐患也对地下土壤有盐渍化影响。3.贺兰山东麓100多家葡萄酒庄园均存在违法开采地下水情况,希望调查核实。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

银川市: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涉及永宁县、贺兰县、西夏区,共有74家酒庄(其中永宁县18家、贺兰县12家、西夏区44家)。现已有取水许可29家(永宁县7家、贺兰县6家、西夏区16家),其余45家正在办理取水许可证。
宁夏能源化工基地:
经调查,一、宁东基地核心区煤矿无地下水(矿井涌水)取水许可手续属实。接到转办件前,宁东管委会已于2021年9月制定了相关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对无证取水行为进行了处罚,现各矿水资源论证报告均已编制完成,待审查通过后核发取水许可证;二、宁东地区的煤矿均存在将地下高盐水违法存放在南湖,长期不治理问题反映不属实。南湖蓄水工程位于灵武市马家滩镇马家滩村和盐池县冯记沟乡回六庄村,水源主要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所属煤矿自身没有全部综合利用且经处理达标的矿井水。南湖蓄水后,周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成为多种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的栖息地。
石嘴山市:
经核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和平罗县位于贺兰山东麓的葡萄酒庄共有4家。其中已建成的大武口区的宁夏贺东庄园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惠农区的宁夏众力厚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西御王泉酒庄)和宁夏酒禧名庄科技有限公司(梁某某)3家均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属依法取水。平罗县有1家正在建设的葡萄种植基地,由平罗县崇岗镇易成农林产业有限公司建设管理,目前正在按照平罗县自备井专项整治要求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吴忠市:
经核实,群众反映“贺兰山东麓100多家葡萄酒庄园均存在违法开采地下水情况,希望调查核实”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12月29日,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分别开展现场核查。吴忠市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涉及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共有酒庄44家(红寺堡区22家、青铜峡市22家)。红寺堡区未发现酒庄(企业)违法开采使用地下水情况。红寺堡区地下水多为盐碱水,不符合直接饮用、葡萄酒酿造及灌溉用水要求,红寺堡区各酒庄(企业)生活、生产用水均为自来水,葡萄种植灌溉均为黄河水(来用高效节水滴灌 模式灌溉)。青铜峡市按照自治区水权改革要求,对辖区内葡萄酒庄生产用水进行水权确权,使用地下水用于葡萄酒生产的,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取水许可,安装计量设施。青铜峡市22家酒庄中,16家酒庄自利用打机井开采地下水用于生产生活,其中13家酒庄已取得地下水取水许可证,3家酒庄企业(宁夏沙泉葡萄酿酒有限公司、青铜峡市美御酒业有限公司、宁夏卿王酒庄有限公司)正在申办取水许可证;其余6家酒庄使用自来水或蓄水池水源,其中5家葡萄酒企业正在申办水权确权证、1家停工停产。
中卫市: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中卫市现有葡萄酒庄园1家,为宁夏逸悦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所属中卫市漠贝酒庄。该酒庄生产用水由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河北城乡供水工程公共管网供给,2021年共用水745立方米。配套葡萄酒种植园1000亩,分别为:中卫市润沃农业有限公司常乐镇600亩葡萄种植园,种植用水由羚羊寿渠提水泵站供给黄河水,年用水约12万立方米;中卫市春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迎水桥镇400亩葡萄种植园,种植用水使用自备井取用地下水(沙坡头区水务局于2020年批复取水许可证,批复水量10.28万立方米),2020年实际用水量为10.02万立方米,2021年实际用水量为10.1万立方米。该庄园用水符合水资源管理相关规定。

部分属实

银川市:
银川市水务局将开展定期巡查,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计划用水工作,依法依规坚决查处非法取水行为。要求违规开采地下水的酒庄(永宁县11家、贺兰县2家、西夏区28家)2022年2月底,完成水资源论证、计量设施安装及取水许可证办理工作。
宁夏能源化工基地:
一是监督各煤矿加快取水许可证办理进度。二是对向南湖排水的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做好区域联防联控。
石嘴山市:
平罗县水务局向平罗县崇岗镇易成农林产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安装(更换)量水计量设施的通知》(平水限字〔2021〕07号)和《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前取得取水许可证。
吴忠市:
青铜峡市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贺兰山 罗山 六盘山区域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宁水资发〔2021〕2号)中“贺兰山治理范围内,葡萄酒庄用于酿酒、生活的取水井原则保留”规定,根据《青铜峡市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 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责令使用地下水且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3家酒庄加快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于2022年1月31日前办理取水许可证,责令使用自来水或蓄水池水源的5家酒庄,于2022年1月31日前办理水权确权证。

阶段性办结

20

X2NX202112280003

吴忠市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违规采挖砂石资源、石膏资源破坏生态。1.王某仁(现任新生村村支部书记)近几年为获取利益,在新生村12社后山采挖砂石,在一些山体坡坎下挖了很多大洞,存在坍塌和山体滑坡的风险。相关部门调查流于形式,整改过了过场,未达到整治效果。2.2018年,圣亚戈石膏厂建成后,以开采石膏矿为名,雇佣了很多挖掘机在后山上采挖,没有集中区域采挖,几十座山头基本被挖了个遍,严重破坏了山体,破坏了植被。

同心县

生态

2021年12月29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群众反映“王某仁(现任新生村村支部书记)近几年为获取利益,在新生村12社后山采挖砂石,在一些山体坡坎下挖了很多大洞,存在坍塌和山体滑坡的风险。相关部门调查流于形式,整改过了过场,未达到整治效果”问题不属实。核查时,仅在兴隆乡十一社十里沟沟底发现有采挖砂石迹象,未在兴隆乡新生村六社、十一社周边山体坡坎发现人为盗采砂石形成的大洞,也未在兴隆乡新生村周边发现采砂、洗砂设备及场地。经走访当地村“两委”班子及村民11人,无反映新生村党支部书记王某仁组织采挖砂石的情况。二、群众反映“2018年,圣亚戈石膏厂建成后,以开采石膏矿为名,雇佣了很多挖掘机在后山上采挖,没有集中区域采挖,几十座山头基本被挖了个遍,严重破坏了山体,破坏了植被”问题部分属实。自2018年以来,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先后以公司法人、公司、公司办公室主任名义控股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兴隆乡新生村十一社开采石膏矿。2021年5月19日,同心县开展矿山违法违规检查整治时,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超越《采矿许可证》划定的采矿范围采挖石膏资源,存在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9月30日就该公司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现正在调查中。2021年12月29日核查时,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产。

部分属实

2021年5月19日,针对该公司越界开采问题,同心县自然资源局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对越界采挖区域采取削坡处理、黄土覆盖等措施进行修复治理,目前已修复完成。

已办结

21

X2NX202112280002

吴忠孙家滩杨某占用孙家滩二号连接线南侧草原,烧木炭、采沙子、破坏草原植被、圈地、盖炉渣砖厂。

利通区

生态

2021年12月29日,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一、群众反映“吴忠孙家滩杨某占用孙家滩二号连接线南侧草原”问题不属实。2015年,杨某承包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土地面积980亩(群众反映地块),用于肉牛养殖示范牧场建设及饲草料种植,不存在占用草原的情况。二、群众反映“烧木炭”问题不属实。2020年9月,园区巡察发现杨某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建设木炭窑烧制木炭后,吴忠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联合进行了取缔,并责成杨某恢复被破坏的植被。2020年9月至今,杨某未再烧制木炭。三、群众反映“采沙子”问题不属实。2020年4月,杨某将承包地内有建筑用砂的地段交由利通区高闸镇村民陈某某开发利用,但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系违法开采。2020年5月,园区与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对其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此后,再未发生任何采矿现象。四、群众反映“破坏草原植被、圈地、盖炉渣砖厂”问题不属实。2019年,杨某将承包地内约5亩国有未利用土地无偿提供给其弟弟建设机制砖厂。2020年8月,园区管委会与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执法对该砖厂进行了取缔,制砖用主体设备已全部拆除,至今再未发现制砖现象。此后,杨某承包地范围内再未实施土地开发,植被已基本得到恢复。

不属实

已办结

22

X2NX202112280004

举报国电大武口热电厂位于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小枣沟粉煤灰堆场及灰坝一事,多年来电厂灰坝不断扩建,回填粉煤灰上千万吨,如遇自然灾害,溃坝,将对下游老百姓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其二,对乡村周边环境和土壤、水质都造成很大的破坏和污染。

大武口区

土壤

经调查核实:一、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与小枣沟灰渣场,土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对,均不在自然保护区内。二、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年填埋灰渣量约94万吨,小枣沟灰渣场后续采用子坝加高方式进行填埋,暂未达到最大容量;小枣沟灰地势较为平坦,属于干旱地区,灰渣场设计等级为一级,洪水重现期按照10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同时该公司编制有《垮坝专项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2月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小枣沟贮灰场安全评估报告》,评估显示小枣沟灰渣场评估符合各项条件。三、小枣沟灰渣场填埋灰渣均干灰拌湿,运输过程采用篷布苫盖。每日定期对场地、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覆土压实。经查阅2021年1至4季度的无组织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沉降方面,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分别于2009年1月、2020年6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小枣沟灰场坝体进行变形观测并出具《沉降分析报告》,报告结论均为:所有子坝沉降正常。渗透方面,小枣沟灰渣场地下水补给主要来源为大气降水;灰渣场于2004年建设过程中,底层按照环评要求使用土工布及HDPE膜进行铺设;后期每层子坝建设施工期间使用土工膜进行防渗透建设,并定期针对地下水开展自行监测,经查阅2021年丰水期、枯水期地下水质《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显示合格。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23

D2NX202112280013

银川市兴庆区丽景湖畔旭冬园某单元室业主马某昼伏夜出,白天听到周围居民活动的声音便用持续播放大音量DJ音乐的方式表示抗议。夜晚,经常在半夜用持续性大音量DJ音乐噪声扰民。经多次投诉社区、报警,问题均未能得到解决(其12月27日晚8时至10时还持续大音量播放DJ音乐让周围邻居忍无可忍并报警)。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银古路街道、社区、辖区派出所、物业公司多次联系丽景湖畔旭冬园某单元业主马某,但因该业主不回信息、不接电话、不开门,无法与业主本人核实投诉内容。根据银古路派出所提供2021年12月27日20时49分和21时42分的接警记录显示,该业主确实存在夜间持续大音量播放DJ音乐扰民的情况。

属实

2021年12月29日,银古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司法所、银古路景湖社区及银古路派出所就丽景湖畔煦冬园某单元业主马某大音量播放DJ音乐扰民问题召开了矛盾纠纷调解会。12月30日,银古路街道办事处及街道司法所联系马某父亲,要求其劝诫马某本人不再大音量播放DJ音乐扰民。12月31日,银古路街道及社区再次到丽景湖畔煦冬园49号楼2单元巡查,2单元业主称暂未听到402业主马某大音量播放DJ音乐,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已办结

24

X2NX202112280011

石嘴山市惠农区然尔特煤炭实业加工区内的多座大棚没有全封闭,没有喷淋降尘设备(只有在检查时才洒水降尘),尤其是刮北风时,煤炭粉尘在城区上空漂浮,以八角楼到黄河大桥区域粉尘污染最为严重。

惠农区

大气

该投诉为重复投诉件。投诉人反映的企业实为宁夏然尔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9日,然尔特煤炭实业加工区管理部门对所有仓储大棚进行了全面摸排,加工区内共有储煤仓110个,其中109个已完工,25个安装了大门做到全封闭,84个大棚未安装大门,1家正在进行大棚建设,已完成主桁架、棚顶等建设;仓储大棚均为2021年6月开始建设,11月底基本完工,喷淋降尘设备须根据大棚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安装,目前尚未完成,正在与喷淋设备厂家洽谈;加工区内有56台洒水车、25台道路清扫车,聘用25名保洁员,采取“机扫+人工+洒水”方式对场区公共道路进行全天候清扫及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城区部分区域确实存在粉尘污染现象。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惠农区煤炭办启动大棚出入口全封闭工程,对84个未安装大门的储煤仓,立即封闭大棚出入口,根据进出车辆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大门高度、宽度,安装可有效防止粉尘逸散的封闭式大门,预计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立即实施大棚降尘设备安装工程,惠农区煤炭办已初步确定大棚内安装雾化喷淋自动降尘设备,由具备设计安装资质的设备厂家根据大棚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并建设安装,预计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安装。同时惠农区将加强加工区管理,要求企业作业与降尘设施同步运行,从源头减少粉尘的产生,运输车辆进行车身、车轮清洗、吹干,确保车辆清洁上路,园区内采取机扫+人工+洒水喷雾一体化,实行清扫车、洒水车、保洁人员协同作业,安装粉尘浓度监控装置,全面提升加工区的扬尘管控水平。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清扫及洒水设备,实施人歇车不歇的运行方式,确保重点路段每天机械化清扫不少于两次,道路机扫率不低于80%。根据气温条件,采取道路喷雾降尘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阶段性办结

25

X2NX202112280015

宁夏农垦集团公司黄羊滩农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违法履职,默许在居民小区建养猪场非法经营,污染、危害周边群众居住环境。具体位置:一座位于利民小区内部,抗震房北面50米处;另一个位于小区抗震房东南角30米处。

永宁县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与第十二批转办编号为“D2NX202112140004”的转办件反映问题一致。经核查,两农户在自家院内进行家庭式养殖,养殖都已有20多年,两家均养有20余头猪仔。分别距离金安小区(抗震房)30米和50米外,不在小区内部。12月15日首次接到信访投诉后,已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两户养殖户家的养猪圈棚所有粪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养殖户的庭院卫生进行了打扫,并要求养殖户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产生的粪污及时清理,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群众对整改满意率100%。2021年12月29日接到本转办件后,再次对该地点进行核查,未发现粪污堆放,无臭味扰民现象,整改效果明显。

不属实

已办结

26

D2NX202112280016

兴庆区掌政镇碱福桥村金岸庄园居民2014年入住后至今一直反映金岸庄园南边仅一墙之隔的养牛场,近八九百头牛,夏天和刮风天臭味严重影响旁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到养牛场东边农田的排水渠,夏天污水特别臭,此水渠的水是直接流向黄河的。投诉后仅用土覆盖了牛粪,未根本解决问题。金岸庄园的排水系统未接通,生活污水也直接排到了东边的水渠里。

兴庆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碱富桥村金岸庄园小区于2013年建成,小区南侧有一处奶牛场(宁夏共同达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于2000年建成,现有存栏300头牛,虽然牛场聘请公司对牛场进行灭蝇和除臭作业,但仍存在夏天和刮风天臭味影响居民,投诉反映的“金岸庄园南边仅一墙之隔的养牛场,近八九百头牛,夏天和刮风天臭味严重影响旁边居民生活”基本属实。二、该牛场建有污水处理站,挤奶厅正常运行产生的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挤奶台地面冲洗和绿化等,投诉反映的“污水直接排到养牛场东边农田的排水渠,夏天污水特别臭,此水渠的水是直接流向黄河的。投诉后仅用土覆盖了牛粪,未根本解决问题”问题不属实。三、金岸庄园小区污水使用沉淀井,未接入排水管网,投诉反映的“金岸庄园的排水系统未接通”问题属实。四、该小区物业公司(宁夏银川万家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聘请宁夏空德瑞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对沉淀井定期进行抽清,并未将污水排入水渠,投诉反映的“生活污水也直接排到了东边的水渠里”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兴庆区掌政镇人民政府要求宁夏共同达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在夏季和刮风天增加灭蝇和除臭作业频次,减轻对居民的生活影响。二是由于金岸庄园小区入住率较低,目前污水使用沉淀井并由物业公司聘请宁夏空德瑞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抽清,掌政镇人民政府要求宁夏银川万家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大沉淀井污水抽清量和增加频次。2021年12月31日,经对金岸庄园住户进行走访,居民对整改结果均表示满意。  

已办结

27

X2NX202112280001

银川市西夏区套门沟内赛马水泥大门口危房及建筑杂物严重影响周围环境。

西夏区

土壤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投诉人反映的“银川市西夏区套门沟内赛马水泥大门口危房及建筑杂物。”问题属实。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门口北侧30米处有11间楼板平房,部分已被拆除。2001年,宁夏海昊绿化有限公司与银川高新区富强石料厂共同建设该部分平房并作为厂区生活用房使用,2008年4月宁夏海昊绿化有限公司将石料厂与采矿权一并转让给银川高新区富强石料厂。2008年以来,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重组后将周边零散小规模矿区整合,形成目前矿界,矿界范围包含银川高新区富强石料厂及其生活用房。银川高新区富强石料厂随即关停,生活用房闲置,至今无人居住和使用。二、投诉人反映的“严重影响周围环境。”问题不属实。因该区域为矿区,周围3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因此该平房对周围生态环境未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针对投诉人反映问题,西夏区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加强房屋环境和安全管理。目前,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已在房屋周边设立安全锥桶,防止危房发生安全事故。

已办结

28

D2NX202112280003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影视城东边、政苏路南边的722亩地(此地原来是砂石采空区,后被宁夏金百川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用十五年时间恢复成可以耕种的现代化农场,有300亩果园、400亩耕地),于2017年被西夏区政府以环境整治的名义征用,强行推平200亩耕地、150亩果园建设了长城影业影视基地,2018年建设一半烂尾一直到现在,政府对宁夏金百川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做任何补偿。

西夏区

土壤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影视城东边、政苏路南边的722亩地(此地原来是砂石采空区,后被宁夏金百川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用十五年时间恢复成可以耕种的现代化农场,有300亩果园、400亩耕地)”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1997年9月,宁夏镇北堡林草试验场(以下简称林草试验场)与宁夏金百川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川公司)签订1份土地承包合同,涉及土地501亩;2013年3月,双方签订2份土地承包合同,分别涉及土地115.14亩、106.4亩,三份合同约定金百川公司共承包林草试验场国有土地722.54亩(承包经营土地位于110国道西侧,镇北堡影视城对面),承包期限五十年,最长承包时间至2063年12月30日。金百川公司取得该土地后,在部分土地种植玉米等农作物,在2017年政府实施征地拆迁前抢种了部分枸杞及果树,但大量土地闲置,未开发建设现代化农场。二、关于“该地块2017年被西夏区政府以环境整治的名义征用,对宁夏金百川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做任何补偿”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根据银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城建计划以及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镇北堡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西夏区镇北堡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的批复》,2017年1月,西夏区拆迁办、林草试验场启动实施110国道以西、镇苏路以南、东麓缘酒庄以东、第三导洪沟以北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工作,金百川公司承包的土地位于征收范围之内。镇北堡林草试验场按照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第七项第(一)条约定:“在本合同确定的承包期限内,如遇地方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甲方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乙方适当的补偿;乙方应服从大局,服从国家或甲方的规划要求,并积极配合,遵守相关部门依法制定的补偿标准,并交回土地”,向金百川公司下达了《关于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通知》,依法终止与金百川公司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收回金百川公司所承包的土地及其使用权。同时,林草试验场积极与金百川公司就地上附着物补偿事宜进行协商。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林草试验场向金百川公司下达了《关于限期移除地上附着物的通知》,要求该公司限期移除地上附着物,但该公司始终不予配合。为保证项目按期开工建设,2017年3月,林草试验场将该宗土地依法强制收回。2017年4月,金百川公司向西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确认林草试验场下发的《关于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通知》无效。2017年9月,西夏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宁夏金百川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金百川公司不服判决,于2017年11月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12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18年1月,金百川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2018年4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复议后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2021年8月,金百川公司起诉西夏区政府,要求确认收回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支付征收补偿款。后经法庭释明,金百川公司撤回其中关于请求确认土地收回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

部分属实

该问题属于征地拆迁涉法涉诉问题,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西夏区政府将积极做好应诉工作。

已办结

29

D2NX202112280018

投诉人12月15日曾投诉反映银川市贺兰县迎宾园小区14号楼4单元202室楼下循环泵噪声扰民问题。该问题处理结果在第十三批查处情况通报中公示后,投诉人认为处理结果不属实,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责任单位使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小于55分贝的适用范围不准确;二是一楼住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该住户对问题处理后仍不满意的态度与公示中该住户表示满意的结论相悖;三是公示的混水站阀门井井口48分贝的检测数据不准确;四是循环泵移除或者减免物业费不是投诉人的诉求,此点不属实。

贺兰县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昼间指6时至22时之间的时段,夜间指晚上22时至次日6时之间的时段,根据检测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0),该检测结果适用昼间标准(昼间噪声标准值为≦55分贝)准确。二、2021年12月18日19时,贺兰县住建局对迎宾苑小区20户居民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其中迎宾园小区14号楼4单元101室、17号楼1单元101室、18号楼1单元101室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14号楼4单元102室在进行满意度调查时家中无人,未做满意度调查。三、宁夏盛世绿源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能力和资质,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四、经核实,移除循环泵是该投诉人的诉求,但减免物业费不是投诉人的诉求。

部分属实

贺兰县昊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2021-2022年度采暖季结束后,于2022年4月底前将该混水站循环泵进行移除。

阶段性办结

30

D2NX202112280002

吴忠市盐池县天郎公司距离大水坑镇红井子行政村伏地坑自然村大约一公里,将长庆油田打油井产生的泥浆挖坑掩埋于伏地坑自然村东南方向靠近沙沟边山坡上的草原,此处还靠近林地。投诉人担心掩埋于此处,遇到雨天会将泥浆冲刷到附近基本农田毁坏农田。

盐池县

生态

2021年12月29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一、群众反映“将长庆油田打油井产生的泥浆挖坑掩埋于伏地坑自然村东南方向靠近沙沟边山坡上的草原,此处还靠近林地”问题不属实。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中的地块为宁夏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钻井废弃物处理站项目的安全填埋场工程所在地,位于盐池县大水坑镇伏地坑自然村东南约1.5公里处,属于原有沟道再利用。填埋场主要用于填埋不可综合利用的废弃岩屑(一般工业固废),通过添加固化剂等稳定固化后安全填埋,填埋场底部和侧壁利用复合膜进行防渗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填埋场填埋废弃岩屑约10万方,主要来源为长庆油田第三、第五采油厂钻井完成后经过压滤脱水的岩屑。现场通过对填埋场四周坐标进行比对,该区域临时用地手续、环评手续齐全,填埋库四周设置围网,未占用林地。二、群众反映“遇到雨天会将泥浆冲刷到附近基本农田毁坏农田”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公司钻井泥浆经卸料平台暂存后,通过固化处理后进入填埋场规范填埋处置。填埋场建设有拦渣坝及渗滤液导排收集系统,四周设置长度700米的截洪渠,建设180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1座、10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1座,防洪标准设计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洪水校核标准,填埋场在满库后,在极端天气等突发情况下,可以满足填埋场渗滤液收集需要,保障填埋库安全运行。

不属实

已办结

31

D2NX202112280004

银川市贺兰县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小区草坪里,现在冬天管道结冰,生活污水无法排出,又流到了17号楼一楼住户家里。

贺兰县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奥林匹克花园小区17号楼,确实存在污水直排到草坪并结冰的现象。经对该楼住户逐一排查,实为1单元301楼住户私自将北阳台改造为洗衣间,并将洗衣机排水管接入雨水管,住户洗衣后导致雨水管结冰堵塞并渗透至一楼住户家里。

属实

一是贺兰县住建局对泰安华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公司负责人管理不到位进行约谈,并扣除企业信用分5分。二是泰安华新物业公司责成17号楼1单元301住户将室内洗衣机位置重新规划并将排水管修补恢复。三是贺兰县住建局责令物业对结冰进行清理,对管道进行疏通,重新规划管线开槽并引流到开阔区域。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已办结

32

D2NX202112280009

投诉人12月17日曾投诉反映银川市金凤区阳光美林小区南大门西侧的废品收购站卫生环境脏乱差,旱厕臭味扰民。该问题经调查于第十五批通报公开回复,投诉人对公示处理结果不满意。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内容不属实。黄河东路街道于2021年12月19日已督促住户对院内及房屋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扫整治,并安排专人进行巡查。12月29日、30日街道再次联合综合执法局到现场进行了核查,未发现环境卫生脏乱差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33

D2NX202112280008

银川市金凤区亲水湾银税花园小区开发商占用14号楼和16号楼中间的公共绿地用来盖营业房,出租开了饭馆,排放的油烟、噪声、卫生间的臭味扰民,楼上的住户无法开窗。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内容部分属实。一、根据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规划图纸,银税花园小区14号楼和16号楼中间原本规划有9套营业房,且14号楼和16号楼中间公用绿地未发现私搭乱建情况,因此开发商占用14号楼和16号楼中间公共绿地修建营业房情况不属实。二、目前该处有餐厅一家,为银川市金凤区鲁香园家常菜餐厅。经现场核实,银川市金凤区鲁香园家常菜餐厅卫生间无异味,餐厅后厨使用燃料为液化气,设有一组烟道、一台风机,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油烟净化器未定时清洗,油烟噪声扰民属实。

部分属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区分局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金凤区鲁香园家常菜餐厅对风机及烟道加装隔音棉,进行隔音降噪,并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切实减少噪声及油烟扰民现象。整改后,经走访周边20户群众,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34

D2NX202112280011

投诉人反映的“1.青铜峡市陈袁滩镇农民开发的2219亩耕地”被暴力强征后,并以低价(每亩300元)层层转包给青铜峡市树新林场(丰贡华)及其他人,大肆毁坏,非法盗采砂石料,形成大水坑、臭水坑,破坏生态环境。 2.举报(青铜峡市陈袁滩派出所所长)、(原青铜峡市陈袁滩派出所所长,现青铜峡市小坝派出所所长)、(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局上海西路派出所民警)、(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塔寺村村委会委员)违法打击信访举报人,要求对举报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对违法人员进行相应处理。”问题第十四批公开了处理情况,为不属实,投诉人要求重新核实此问题,将毁坏的耕地恢复原状,剩余未被破坏的耕地继续用来耕种,但是青铜峡市陈袁滩镇政府堵路设卡不允许农民耕种,耕地处于撂荒状态。

青铜峡市

生态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12月29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此件与第十四批X2NX202112160007号转办件重复。一、群众反映“青铜峡市陈袁滩镇农民开发的‘2219亩耕地’被暴力强征后,并以低价(每亩300元)层层转包给青铜峡市树新林场(丰贡华)及其他人,大肆毁坏,非法盗采砂石料,形成大水坑、臭水坑,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第十四批公开了处理情况,为不属实,投诉人要求重新核实此问题”问题。经核查,该宗地属国有河滩地,不存在征收行为。青铜峡市于2005年3月1日发布公告,对该宗地依法收回并给予开发户每亩300元补偿。2007年,青铜峡市陈袁滩镇人民政府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宁夏金沙湾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推广中心(属宁夏现代农业有限公司100%控股),用于发展“四水”养殖和特色种植。2013年3月30日,宁夏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将其开发的1000余亩滩涂荒地承包给青铜峡市绿宝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使用。2021年5月6日,青铜峡市绿宝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退还了该宗地使用权。2021年12月18日,吴忠市青铜峡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站对该区域水质进行监测,达到地表水三类。二、群众反映“青铜峡市陈袁滩派出所所长等人违法打击信访人,要求对信访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对违法人员进行相应处理”问题不属实。经核查,2019年12月17日,信访人因扰乱单位秩序被青铜峡市公安局陈袁滩派出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7日,信访人因寻隙滋事被青铜峡市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8日,信访人因2020年12月2日为赌博人员提供条件被青铜峡市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7日,信访人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青铜峡市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经查,青铜峡市纪委监委于2020年12月、2021年7月对信访人反映的违法打击信访人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认定均不属实并予以结案。三、群众反映“将毁坏的耕地恢复原状,剩余未被破坏的耕地继续用来耕种,但是青铜峡市陈袁滩镇政府堵路设卡不允许农民耕种,耕地处于撂荒状态”问题部分属实。该片土地属国有河滩地,不属于耕地,是自然遗留及养殖开发时形成的,不存在毁坏现象。依据2019年吴忠市“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要求、吴忠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及黄河河心滩禁止开荒种植农作物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文件,2021年5月,青铜峡市陈袁滩镇对该片河滩地实施禁种,并对2处进出口设卡封堵,现该片土地已恢复自然生态,对群众要求继续用来耕种的问题不予支持。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青铜峡市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法制教育力度,做好群众思想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

已办结

35

D2NX202112280014

银川市兴庆区利民街盛世嘉园小区居民投诉利民街与解放街交叉口的天主教堂24小时用音响播放音乐,噪声扰民,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希望尽快处理此问题。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银川市兴庆区利民街盛世嘉园小区(实为盛世家园小区)位于南薰西街与利民街98号交叉口,与投诉反映的天主教堂相隔距离851米。天主教堂东边为盛世春天购物中心,南边为回民三小,北边为解放西街主干道,西边仅有中寺7号、11号两栋居民楼。除特殊活动外,天主教堂在正常运行期间,每周日做弥撒,具体时间为早晨7:00-8:00。目前因疫情防控需要,根据“两个暂停”的通知要求,天主教堂已于12月25日关停,所有教职人员也离开了教堂。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对临近天主教堂西边一墙之隔的中寺7号、11号两栋居民楼及盛世家园小区1号楼居民进行了走访,共走访20户居民,居民均表示天主教堂不存在24小时用音响播放音乐、噪声扰民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36

D2NX202112280012

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春景苑7号楼路先生广场14层1404户对面的电梯机房噪声扰民,影响老年人休息,投诉人建议晚上去监测噪声,并加装隔音降噪设施。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兴庆区丽景街春景苑7号楼路先生广场实际为鹿先生广场7号公寓,该公寓有三部电梯,分别为客梯、货梯,消防梯,其中客梯是无机房客梯,在运行时曳引机合闸松闸产生声音,该声音时间短且声音不大,但因14层居住着老年人,声音影响该户居民休息。

属实

银古路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整改,要求鹿先生广场7号公寓物业公司对该部客梯进行降噪处理。2021年12月30日再次现场检查,该物业已委托宁夏申龙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对客梯合闸间隙防尘垫进行了加厚及密封处理,银古路街道委托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对该部客梯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12月31日,街道及社区对该广场7号公寓14层该住户进行满意度调查,该住户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

已办结

37

D2NX202112280010

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镇龙海花园小区47号楼东边商网一条街的耍都KTV、艾克斯KTV、相聚一刻KTV营业过程中噪声扰民,夏天营业到凌晨两点多,冬天营业到凌晨以后。

青铜峡市

噪声

2021年12月29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耍都KTV、艾克斯KTV、相聚一刻KTV分别于2019年9月、2021年9月、2021年12月安装了隔音墙,并将朝向47号楼的后墙窗户全部用隔音板进行了封堵,后墙仅留有人员应急疏散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于2021年12月29日21:00设4个点位对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47.0分贝、48.2分贝、50.6分贝、51.1分贝,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60分贝标准限值;12月30日晚上22时以后设4个点位对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56.6分贝、56.7分贝、52.2分贝、51.1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夜间50分贝标准限值。

属实

青铜峡市督促3家KTV采取降低设备音量等降噪措施,确保外排噪声符合国家标准,并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包厢后墙窗户的封闭。同时,进一步对娱乐场所经营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经营业主按时营业、歇业,健全隔音设备,杜绝噪声扰民问题,对发现超时经营的责令立即停止营业。

阶段性办结

38

D2NX202112280001

中宁县白马乡跃进村回民公墓南侧有马某某家的养牛场占用耕地2亩,夏天臭气熏天。

中宁县

大气

经核查,该问题基本属实。白马乡、中宁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测量核实,马某某未经批准占用自家2.1亩耕地搭建围栏及彩板房从事养牛活动。该养牛场距村庄2公里,对群众生活影响较小。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夏天能闻到养牛场散发出来的臭味。

基本属实

一是对养牛场粪污通过添加菌种、喷洒除臭剂后还田综合利用。二是2021年12月31日,白马乡向马某某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拆除围栏及彩板房,逾期不拆除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阶段性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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