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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13期)

发布时间: 2021-12-25 12:58:13

来源: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1批共852件,现将第十三批51件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0951—5696300,邮政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第A047号邮政专用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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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NX202112150059

1.银川市永宁县杨和工业园多功能区宁夏百素真食品有限公司将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管网。2.望远工业园创业谷2-15号宁夏乔农之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管网。3.望远工业园创业谷2-17号宁夏川渝婆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管网。4.望远工业园创业谷2-13号宁夏楚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管网。5.望远工业园宁夏瀚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管网。

永宁县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一)投诉人反映“银川市永宁杨和工业园宁夏百素真食品有限公司将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管网”不属实。经核实,宁夏百素真食品有限公司与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生产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拉运至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未直接排入城市管网。(二)投诉人反映“望远工业园创业谷2-15号宁夏乔农之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管网”不属实。经核实,宁夏乔农之家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污水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入网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投诉人反映“望远工业园创业谷2-17号宁夏川渝婆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管网”不属实。经核查,该公司自2021年10月停产至今,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于曝气状态。生产污水经污水站处理,达到入网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四)投诉人反映“望远工业园创业谷2-13号宁夏楚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管网”不属实。经核实,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生产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入网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五)投诉人反映“望远工业园宁夏瀚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城市管网”不属实。经核实,宁夏瀚思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生产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入网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不属实

已办结

2

D2NX202112150045

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1.华昊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石灰氮,粉尘污染严重,没有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私自使用危化品。2.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里面的许多化工厂经常夜间偷排废气。3.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生物肥,发酵臭味扰民。4.开德来科技有限公司未验收就投入使用,无环评手续,没有污水处理池,私自排放污水自然渗漏在土壤内造成土壤污染,生产二氯化苯,气味扰民。5.104然而特工业园区里面基本都是煤炭洗煤厂等,粉尘严重扰民。

惠农区

大气

(一)石嘴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年产6000吨乙炔炭黑项目采用湿法乙炔裂解工艺,主要原料为电石、苯,主要设备有防爆电动葫芦、加料漏斗、乙炔气柜、油压缸、惰气缸、裂解炉等,反应过程中中间产品为乙炔,产品为炭黑,未建设石灰氮生产线,不涉及石灰氮的生产和使用。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年产6000吨乙炔炭黑项目4条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4套布袋除尘器正在运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电石破碎工段为间歇式生产,车间内建设2台颚式破碎机,配套建设2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检查时2台颚式破碎机未生产,配套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未运行。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二条之规定,该公司生产使用的苯和电石不在适用行业目录中,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投诉人反映问题不属实。(二)石嘴山经开区河滨片区共有36家化工企业,目前正常生产的18家,停产18家。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石嘴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联合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执法人员,对河滨片区化工企业开展排查。排查期间,正常生产的化工企业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显示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均未超标。2021年12月18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通过大气环境综合立体走航车对河滨片区进行走航监测,结果显示无超标情况。2021年以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对园区两家企业涉及大气的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三)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12月16日,由石嘴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配合,对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情况进行核实:生物有机肥车间建设了1条烘干造粒生产线、1套桨叶干燥装置、1条腐熟菌及功能菌发酵工段。生物有机肥车间、腐熟菌及功能菌发酵工段部分废气经管道利用引风机送入动力站配风,烘干造粒生产线废气经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收集后经60M高排气筒排放,桨叶干燥装置废气采用水幕除尘+除湿+锅炉配风焚烧,该生产线自2021年8月10日停产,厂区四周人体感官无气味。12月16日22:00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利用大气环境综合立体走航车对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进行了巡航监测,现场监测结果不超标,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四)投诉人反映的宁夏开德来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三次重复信访投诉件。经现场核查,宁夏开德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有机磷光敏材料院士成果中试平台项目于2020年3月25日取得惠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年12月31日取得了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环评批复(石经开环函〔2020〕15号),2020年6月开始进行试生产,至今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1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生产循环冷却用水、热水循环用水、黄磷储罐水封用水及冷冻水系统用水均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对该公司厂区及厂界外围区域进行巡查,未发现该公司排放污水迹象,生产设施配套建设的两级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停运,生产车间异味外溢,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五)投诉人反映的104然而特工业园区实为“宁夏然尔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5月起根据《惠农区政府关于西北矿产品仓储加工区环境整治提升暨封闭式储煤仓建设工作方案》(惠政办发〔2019〕79号)要求,清退不合格企业并要求所有保留企业建设封闭式储煤仓,目前加工区内共保留煤炭加工企业50家,其中洗煤企业40家、配煤企业10家,已建成仓储大棚111个,总面积90万平方米。2021年12月16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104煤炭加工集中区进行排查时发现,集中区中的众泰煤业有限公司、宁夏润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部分煤炭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存在粉尘污染扰民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要求石嘴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根据年初制定的全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惠农区将加强对园区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每天安排人员班轮流巡查园区企业,依托高空瞭望系统、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和环保设施电量监控预警报警装置等措施,24小时对园区企业全方位进行监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夜间、凌晨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大气污染攻坚工作,严厉打击企业排放不达标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要求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后续恢复生产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确保发酵工艺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针对宁夏开德来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及“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于2021年12月6日下达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惠环责改字〔2021〕183号),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立案查处,2021年12月16日向该公司下达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惠环罚字〔2021〕68号),对该公司罚款120万元,移送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立案侦查,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石惠环停治字〔2021〕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对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整改,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不得生产。五是针对104煤炭加工集中区众信8号院(众泰煤业有限公司)、X12号院及C14号院(X12号院、C14号院同为一负责人)(宁夏润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煤炭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的覆盖防治扬尘污染行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向上述几家企业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惠环责改字〔2021〕191号)(石惠环责改字〔2021〕192号),责令限期对露天堆存的煤炭进行苫盖,防治扬尘污染,并分别立案处罚2万元,同时要求集中加工区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抑制各生产环节扬尘。

阶段性办结

3

D2NX202112150058

银川市贺兰县凤凰华府C区1号楼下营业房鼎龙音乐餐厅风机噪声

贺兰县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12月17日19:18至19:47之间(该时段鼎龙餐厅正常经营),贺兰县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距离鼎龙音乐餐厅最近的凤凰华府C区1号楼二单元5家住户家中进行了噪声监测,。5个检测点噪声值分别为47分贝、45分贝、51分贝、50分贝、52分贝。对照昼间噪声平均限值(≦55分贝),5个检测点噪声均未超标。对照夜间噪声平均限值(≦45分贝),有1个检测点噪声不超标,4个检测点噪声超标。

属实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要求鼎龙音乐餐厅在排烟道口处加装隔音房,最大限度降低鼎龙音乐餐厅风机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已于12月23日18:00完成隔音房加装。

阶段性办结

4

D2NX202112150057

银川市兴庆区友爱路前程家园东边有类似焚烧木柴的气味。

兴庆区

大气

经核实,前程家园东边大新镇塔桥村1-6队庄点没有集中供暖,村民冬季取暖主要依靠燃煤,在使用燃煤取暖时需要用木柴等引火物进行引火,产生燃烧木柴的味道。

属实

一是兴庆区政府将村民家中的木柴兑换为等价清洁煤。二是加大巡查监管,加强区域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燃用木材行为。三是宣传引导村民使用清洁煤或电采暖设备取暖,严禁燃烧木柴。

已办结

5

D2NX202112150053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西路与凤翔街交叉口东南角(双渠口清真寺东面),有一家生产水泥管的企业,噪声扰民。

金凤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黄河西路与凤翔街交叉口东南角生产水泥管的企业为银川双渠口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7月停工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金凤区政府已要求公司负责人复产前排查噪声源,噪声达标后申请复产。

已办结

6

D2NX202112150039

吴忠市盐池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未经过任何处理超标排放,污水最终排入陕西省定边苟池盐湖。每天早晨恶臭气味扰民。

盐池县

2021年12月16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一是群众反映“盐池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未经过任何处理超标排放”问题不属实。盐池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于2016年11月完成主体工艺基础设施建设和安装,2017年6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正式交由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始商业运行。目前,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在线监测数据与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实时上传,各项出水指标均能稳定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盐池县于2020年实施了再生水厂提标改造项目,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准)IV标准,不存在未经过任何处理超标排放问题。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COD35mg/L、氨氮1.33mg/L、总氮5.56mg/L、总磷0.20mg/L等,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二是群众反映“污水最终排入陕西省定边苟池盐湖,每天早晨恶臭气味扰民”问题不属实。盐池县于2019年7月启动实施了德胜墩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新建水库扩容151.51万立方米,积蓄再生水,2020年7月通过验收投入运行。2021年4月启动实施了城北水系生态治理项目,通过水环境修复、种植水生植被等,深度净化尾水、提升饮马河水系水质,污水经盐池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后,进入再生水厂进行二次处理出水水质主要指标已达到地表排放准IV类标准,通过管网输入饮马湖内,再经过6.8公里的河道进一步提升水质进入德胜墩水库积蓄,最终通过杨寨子加压水厂用于城北6.5万亩防护林生态用水及县城周边绿化用水。经现场勘察,盐池县每日处理后的污水全部积蓄于德胜墩水库,无外流现象、无气味,水库周边无污染,不存在排入陕西省定边苟池盐湖及早晨产生恶臭气味扰民的问题。

不属实

一是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保证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并积极与定边县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二是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密切关注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水质数据,做好监督性监测工作,杜绝污水处理厂出现超标排放问题。三是由盐池县水务局对德胜墩水库水量及坝体进行长期监测,确保坝体安全。

已办结

7

D2NX202112150043

银川市贺兰县迎宾苑14号楼4单元202室住户反映楼旁的增压泵夜间噪声扰民。

贺兰县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21年12月16日20时20分,贺兰县政府对迎宾苑小区14-4-202室住户反映噪声扰民问题,现场进行噪声检测,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对102室、202室及14号楼4单元门口2米处阀门井进行多方位检测,其中:102室客厅窗外一米处为35分贝;202室北侧卧室窗外一米处为32分贝,混水站阀门井井口为48分贝,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小于55分贝)。

不属实

贺兰县政府已对该阀门井铺设隔音棉做隔音处理,该处增加泵位于14-4-102北侧窗户5米处,1楼及其他住户对问题核查工作和采取加装隔音棉的措施表示满意,但投诉人要求拆除增压泵或者减免采暖费。

已办结

8

D2NX202112150042

银川市兴庆区塞上骄子新一中烧烤一条街七公烤翅喝酒唱歌噪声扰民。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投诉所反映的七公江湖烤翅烧烤店一楼设驻唱台一处,每晚7时至10时有演艺活动,顾客喝酒及演艺活动产生噪声。

属实

一是兴庆区政府要求该烧烤店降低夜间演艺音乐音量,驻唱演艺必须在22时前结束,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客人文明用餐、禁止大声喧哗及划拳。二是兴庆区政府要求商户签订《文明守信经营承诺书》,文明经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兴庆区政府工作人员对临近该店铺的塞上骄子二期46号楼20户居民进行走访,居民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9

D2NX202112150036

中卫市中宁县喊叫水乡高林村南北山村民种植的3000多亩(约30万棵)枣树和200多亩枸杞树被当地政府砍伐,破坏生态环境。

中宁县

生态

“高林村南北山”实为中宁县喊叫水乡高岭村高岭梁。2011年9月,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在高岭村高岭梁实施马家塘移民区枣树节水滴灌项目。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1年9月,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中部干旱带生态移民中宁县安置区新增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要求,编制申报了马家塘移民区枣树节水滴灌工程建设方案。中宁县委和政府研究同意《关于中宁县马家塘生态移民安置区新增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由原中宁县林业局组织实施,种植枣树3800亩16万棵,建设期限2年,项目竣工验收后,管护工作一直由原中宁县林业局进行,不存在“村民种植3000多亩(约30万棵)枣树”的情况。马家塘枣树节水滴灌项目区土地为移民新村群众基本口粮田,为优化产业结构,喊叫水乡引进企业流转土地种植枸杞,每亩增加收益300元,改种枸杞符合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政策要求,属于正常的经济林种更换。不存在村民种植200多亩枸杞树被当地政府砍伐的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10

D2NX202112150035

吴忠市利通区仪表厂南院(怡园小区)内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将多块绿地改为停车场,破坏生态环境。2号楼下堆积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利通区

生态

12月16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仪表南院(怡园小区)”实为吴忠市利通区仪苑小区,由吴忠市国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一是群众反映“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将多块绿地改为停车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实为2020年由吴忠市国资委对该小区临街1号楼进行了“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物业)改造。通过实地走访和谈话了解,居民所反映的“小区改造后物业改为停车场的绿地”实为仪苑小区16号与23号楼中间空地,面积约550平方米,为2004年原吴忠仪表厂招待所拆除后的空地。该招待所拆除后,吴忠仪表厂在空地上种植树木29棵,树木间距2至3米,附近楼栋居民将车停放在树木中间空隙。2021年,国恒物业对树木中间的空地铺设了破碎石,方便小区居民停放车辆,解决停车难问题。二是群众反映“2号楼下堆积生活垃圾无人清理”问题属实。仪苑小区居民生活垃圾由宁夏绿源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群众反映的2号楼下堆积无人清理的生活垃圾现场核实为群众丢弃的废旧家具,由物业公司临时整理后暂存在2号楼东侧墙角,未及时清理。

属实

一是经对该小区居民开展了走访征求意见后,利通区胜利镇对该小区16号与23号楼中间空地进行整治,清理碎石并苫盖绿网,在空地周围安装地桩,防止车辆停放和扬尘污染。现已整治完毕,待2022年春季,进行绿化。二是由国恒物业管理公司对2号楼下堆积的废旧家具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三是胜利镇、利通区住建和交通局对国恒物业公司负责人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进行了约谈,要求国恒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日常清洁,强化日常管理,形成常态化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已办结

11

D2NX202112150040

银川市兴庆区康平路景泰花园大牛远夏美酒与民谣酒吧夜间唱歌噪声扰民。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该酒吧分为上下两层,一层为驻唱现场演出厅,二楼为酒吧包厢及后厨,每天演出及正常营业时间为晚间8:00-12:00,存在夜间唱歌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一是兴庆区政府要求该商户夜间演出降低音响音量,同时演出在晚间11时前结束;二是兴庆区政府督促酒吧对一层大厅及二层包间整体加装隔音板及隔音棉,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居民影响。目前商户已联系施工企业购置隔音材料,预计12月26日完成施工作业。

阶段性办结

12

D2NX202112150049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望通路临时医院往西路面坑坑洼洼,过车扬尘污染。

永宁县

大气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经市政道路维修人员对望远镇望通路临时医院以西路段进行全面勘察,发现路面坑洼、破损有6处,面积120平方米,过往车辆有扬尘现象。

属实

一是由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坑洼路面进行修补,此项工作已完成。二是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强化常态化洒水、喷雾、湿扫作业,结合天气情况,适时、合理增加作业频次,做好扬尘防控工作。

已办结

13

D2NX202112150055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榕安苑8号楼2单元601住户反映,每天早晨6点左右有持续半小时嗡嗡的噪声。

金凤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金凤区新昌西路榕安苑8号楼为小区内居民楼,没有临街商铺和娱乐场所等,后经排查确定噪声来源为对门602住户每日早上6点预约使用破壁机的嗡嗡声。

属实

金凤区政府协调榕安苑8号楼2单元602住户将破壁机调换位置、调整使用时间、放置隔音垫减轻振动产生的声音,整改后,经走访8号楼12户住户,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4

D2NX202112150038

中卫市中宁县东城嘉园小区20号楼2单元201室住户反映,该小区锅炉换热站属于违章建筑,噪声扰民。

中宁县

噪声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2年,中宁县城市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了《雅泰·东城嘉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宁夏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根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东城嘉园换热站、泵房在规划建设范围内,不属于违章建筑,该小区换热站、泵房噪声主要为水泵、电机运转时产生。2021年12月16日,现场核查发现东城嘉园换热站、泵房原吊装孔上的阳光板破损,影响隔音效果。2021年12月16日至17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20号楼2单元201室进行噪声检测,遭到该住户拒绝,随后技术人员在夜间对该单元101室、102室、401室和402室进行了噪声监测,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部分属实

2021年12月16日,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中宁县水暖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2月18日,中宁县水暖公司维修完成了该小区换热站、泵房吊装孔上的阳光板,封堵了两个通风窗。

已办结

15

D2NX202112150046

石嘴山市惠农区104煤炭集中区里的燃能达煤炭经营有限公司洗煤厂露天晾晒煤泥,无环评手续,粉尘扰民。

惠农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燃能达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实为“宁夏然尔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6月16日,由石嘴山市然尔特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然尔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6日,我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104煤炭加工集中区进行排查核实,位于加工区内的众信8号院(众泰煤业有限公司)、X12号院及C14号院(宁夏润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部分煤炭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存在粉尘污染扰民现象,不存在露天晾晒煤泥行为。

部分属实

针对104煤炭加工集中区众信8号院(众泰煤业有限公司)、X12号院及C14号院(宁夏润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煤炭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的覆盖防治扬尘污染行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于2021年12月16日向上述两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惠环责改字〔2021〕191号)、(石惠环责改字〔2021〕192号),责令限期对露天堆存的煤炭进行苫盖,防止扬尘污染,并对两家企业分别立案处罚2万元。

阶段性办结

16

D2NX202112150034

吴忠市青铜峡市宁夏国昌实业有限公司环评审批生产铝铸件,但实际该厂使用硅泥生产金属硅,产品与环评批复不符。回收多晶硅切割下来的废料集中热熔,粉尘污染。

青铜峡市

其他污染

2021年12月16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公司5万吨铝铸件、5万吨富锰渣项目(一期)环评批复使用外购铝锭、铝制边角料、硅块、铁粉、钙块等原辅料,主要工艺为通过球磨机进行破碎、筛分、压球、烘干、熔化、浇筑等工序,生产铝铸件。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青铜峡市宁夏国昌实业有限公司环评审批生产铝铸件,但实际该厂使用硅泥生产金属硅,产品与环评批复不符”问题属实。经查,2021年8月,企业利用现有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选用了成分比例接近的硅泥替代原批复中的硅块进行生产,企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属性监测分析报告显示硅泥(78.43%)、硅块(73.49%)中的硅含量接近,共生产金属硅215吨,铝铸件(铝硅铁)2368吨。12月15日,通过第三方评估,该企业生产金属硅未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规定,该企业建设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二是群众反映“回收多晶硅切割下来的废料集中热熔,粉尘污染”问题属实。2021年7月19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检查时发现该企业3号冶炼车间熔炼中频炉连接的布袋除尘器未运行,产生的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车间窗户排放至大气中,存在烟气污染问题,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该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完成布袋除尘器检修维护并投入运行,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已于10月4日停产,生产设施全部处于停用状态。

属实

一是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委托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于12月30日前对企业产品变动后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再次进行论证,进一步确定该企业建设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化,根据论证结论,依法依规处理。二是由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宁夏国昌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一步,青铜峡工业园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17

D2NX202112150044

银川市贺兰县洪广村暖泉工业园区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夜间臭味扰民。2.厂区内路边裸露土堆扬尘污染。3.该厂务工人员随地大小便,纸张乱飞污染环境。

贺兰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和厂内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排放标准限值,但厂区内的确存在跑冒滴漏情况,部分区域能够闻到轻微异味。(二)该公司二期锅炉扩建项目施工现场确有裸露土地未完全覆盖,存在扬尘污染情况。(三)现场检查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车间及施工现场均设有卫生间,同时厂界各处及各车间周边均布控有监控设施,每天不间断有该公司安保人员以及部门、车间员工在厂区巡检,并未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纸张乱飞污染环境情况。

基本属实

一是贺兰县政府要求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加强异味治理措施,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二是贺兰县政府要求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二期锅炉扩建项目施工现场裸露空地铺设绿色防风抑尘网,采用洒水结冰的方式抑尘。目前厂区内所有裸露空地均已覆盖绿网,防止扬尘污染。

已办结

18

D2NX202112150056

1.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公园进南门往西典农河在建的灰色桥距离水面太低,影响清理水草。
2.满城街和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地面裸露,未硬化,扬尘污染。

金凤区

大气

(一)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森林公园进南门往西典农河在建的灰色桥实为翠柳岛A岛钢管桩休闲步行桥。桥中心点处距河面3.5米,清污、清理杂草船只可以自由通行,不影响两侧及桥下水草正常清理,同时满足防洪、行船和清理河道杂草的要求。(二)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满城街和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为铁路护路绿地。目前,该块地段种有灌木和乔木,未有裸露地面。根据铁路护路绿化相关规定,属铁路护路保护范围内不能实施硬化。

不属实

已办结

19

D2NX202112150030

石嘴山市惠农区进士弟小区8号楼3单元102室旁的变压器散热风机噪声扰民。

惠农区

噪声

经现场调查,惠农区进士弟小区于2016年8月建成并开始入住,由惠农区嘉杰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小区内的供电设施于2020年6月交予红果子供电公司进行管理维护,进士弟小区8号楼旁的变压器,主要用于进士第小区8、9、11号楼使用,共计90户居民,该变压器位于进士第小区8号楼西侧距离居民区约3米。2021年12月16日晚,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正在运行的变压器周边布设3个点位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3个监测点位均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昼间、夜间环境噪声限值。经过走访调查,该变压器每天24小时运转,运转期间散热分机产生的噪声一定程度影响了居民休息。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经现场协调,由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市红果子供电公司在确保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安排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18日在变压器四周隔离防护栏外围安装隔音板封闭,进一步降低噪声音量,并就采用的降噪措施向小区居民进行了宣传,取得周围居民的理解和认同。

已办结

20

D2NX20211215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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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沙坡子队村民反映:1.萌生环保有限公司将油泥、生活垃圾填到矿山回填坑内。2.萌城村沙坡子队的垃圾焚烧厂每天早晨和晚上刺鼻气味扰民。

盐池县

土壤

12月16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萌生环保有限公司将油泥、生活垃圾填到矿山回填坑内”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萌生环保有限公司为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核查,群众反映的矿山回填坑系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矿区排土场,该区域位于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东南700米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油泥,但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倾倒问题。二是“萌城村沙坡子队的垃圾焚烧厂每天早晨和晚上刺鼻气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垃圾焚烧厂为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距离居民区沙坡子村约3千米,依托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生产线进行危险废物协同处置。现场核查时,水泥窑生产线已于2021年11月27日因错峰生产停止运行,固废预处理车间、危废暂存库及油泥处理车间应急气体处理装置(碱洗+活性炭吸附)正常运行,有运行和加碱记录。实验室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除臭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通过查阅该公司投产以来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该公司按要求开展了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的自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进行危废入库、转运时,危废暂存库车间周围有异味逸散情况。12月16日、17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排放浓度及沙坡子村西侧敏感点进行早、晚两次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臭气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一是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责令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12月20日前对倾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进行清理、规范处置。目前已完成清理。二是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排土场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要求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在危废入库、转运时,及时关闭车间大门,充分利用负压装置将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异味进行收集,防治异味逸散。
   

已办结


21

D2NX202112150048

银川市永宁县胜利乡烽火村四队五洋生态园,宁夏弘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永宁分公司在生态园内开设制冰厂和豆芽厂。
1.在厂区内挖渗水池,将生产性污水直接排入渗水池,采取自然渗漏的方式进行排放,并且在院内挖自备深水井,离水源地较近。2.为应付检查,该厂建有一台甲醇锅炉,在甲醇锅炉后面隐蔽2台燃煤锅炉,夜间偷烧排放黑烟。

永宁县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宁夏弘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豆芽菜生产,“制冰厂”实为该公司制造冰块的生产设备,因故障已停止使用。(一)投诉人反映“在厂区内挖渗水池,将生产性污水直接排入渗水池,采取自然渗漏的方式进行排放”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渗水池”,实际为厂内的鱼池,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生产废水是由洗豆芽和冲洗设备产生,该公司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二)投诉人反映“在院内挖自备深水井,离水源地较近”问题属实。经核实,该公司厂区内有自备井一眼,投入使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距离银川市征沙水源地准保护区约2公里。(三)投诉人反映“该厂建有一台甲醇锅炉”问题属实。经核实,该公司于2019年11月安装一台1.6蒸吨/小时的甲醇锅炉,因费用较高于2020年10月停用,2020年10月安装使用电锅炉至今。(四)投诉人反映“在甲醇锅炉后面隐蔽2台燃煤锅炉”问题不属实。经核实,现场检查时在甲醇锅炉后面未发现隐蔽燃煤锅炉。 (五)投诉人反映“夜间偷烧排放黑烟”问题属实。经核实,员工宿舍旁建有1台0.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用于员工宿舍供暖,现场检查时仍在使用中。

部分属实

一是永宁县水务部门依法对其私挖自备井、违规取水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违法自备井进行了封填处理。
二是企业自行拆除职工宿舍的燃煤锅炉,已改用电锅炉取暖。三是永宁县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产生的污水进行采样检测,目前检测数据正在分析中。

阶段性办结

22

D2NX202112150037

中卫市中宁县徐套乡大台子村井二沟社村民反映,村民周某某开荒压砂种西瓜,破坏1000多亩柠条和草原,破坏生态环境。

中宁县

生态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05至2007年,周某某响应中宁县委和政府的政策号召,先后开垦荒地和占用自己承包旱耕地压砂种植西瓜,符合当时市、县有关政策和产业发展要求,徐套乡于2021年5月至6月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乡压砂地面积进行了测量核实,周某某实有压砂地205.26亩,与反映的1000多亩数据不相符;2005年至2007年,为了绿化荒山、保护生态环境,原中宁县林业局联合徐套乡在部分荒山地播种柠条,由于连年干旱少雨,导致周某某开荒地段原播种的柠条存活率极低,根据2017年林地保护规划数据库数据显示,周某某2005至2007年开荒压砂地段不属于林地和草原,其所种植的压砂地也未享受过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政策,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部分属实

已办结

23

D2NX202112150047

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鸿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煤灰遍地,环境脏乱差,院内非法水洗工业固废渣。

惠农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宁夏鸿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正义关沟口、正义关路以北,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义关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场建设项目1号填埋坑暂时封存,2号填埋坑未使用,3号填埋坑正在使用,其中:3号填埋坑库容为430万立方米,填埋的一般工业固废为粉煤灰,目前填埋粉煤灰12万立方米,每日填埋后采取临时覆土的方式,防止发生扬尘污染。公司厂区北门2号磅房进出口路面已采取水泥硬化,厂区南门1号磅房连接厂区主要道路的路面部分采取砂石铺设、部分采取混凝土进行硬化,公司厂区东侧、北侧、南侧均建设有防洪坝,坝体高度为40米,坝体已采取固化剂进行固化并采取绿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该项目建设有2条砂石加工生产线,砂石料加工工段建设封闭式车间,并建设2套布袋除尘设施,项目配套建设3座封闭式料仓。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院内存在煤灰遍地的迹象。该公司目前已建成1座12000平方米硅锰渣洗选车间,车间内正在建设循环水池和上料口,其它破碎、筛选、除尘等设施尚未建设,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

不属实

一是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环评审批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二是待企业建成后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确保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有效防止环境污染。

已办结

24

D2NX202112150041

1.银川市兴庆区观湖壹号业主举报中房物业公司于2017年10月将小区西门5棵左右成年枣树盗掘。2.在小区西门口非法挖掘破坏绿地,非法栽立户外商业电子广告栏,违反银川市市容管理条例。

兴庆区

生态

(一)2017-2018年兴庆区观湖壹号小区物业公司为凯威地产,因该公司倒闭,死树清理、补植等资料缺失,未移交相关资料,无法调阅相关资料。经查询,兴庆区2017-2018年期间未接到观湖壹号关于偷挖树木的相关投诉,同时经入户走访该小区居民20户,该小区居民均表示2017-2018年未发现有偷挖树木情况,投诉反映的“中房物业公司于2017年10月将小区西门5棵左右成年枣树盗掘情况”不属实。(二)该小区西门口确存在未经审批在草坪中栽立户外商业电子广告栏的情况,投诉反映的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兴庆区政府现场对中房物业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12月26日18时前完成广告栏审批手续补办工作。二是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该物业公司严格落实《银川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和《银川市市容管理条例》,做好物业服务等工作。

阶段性办结

25

D2NX202112150031

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山坡上,庞林茂硅石矿矿前面被张某某私挖砂石料形成几十亩的大坑,破坏环境。

惠农区

生态

经实地核查,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葫芦峪片区,庞林茂硅石矿前面现有砂石采挖点两个。一是场地内现存的约500立方米蓄水土坑,惠农区自然资源局通过对原场地周边负责人殷某某笔录询问、比对历年影像查证,该土坑是由石嘴山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建设,但长期闲置,现坑内无水贮存。二是位于庞林茂硅石矿南侧的无主砂坑,惠农区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4月接到群众举报在该区域内有疑似盗采砂石行为发生,2021年4月25日对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走访调查,并查看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监控录像,但均未获取到有效信息,因受执法权限和技术手段所限,一直无法确定具体行为负责人,无法进行查处。后经查询历年卷宗发现,在2019年9月红果子检察院移送至惠农区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中涉及该张某某,惠农区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张某某进行笔录问询,当事人称其开办的砂石厂名称为大武口沟口开元砂石厂,厂区位于大武口沟口,该厂区已于2020年6月停产关闭,并未在惠农区进行过砂石加工、盗采等行为,故投诉人反映现场确有疑似盗采砂坑存在,但与张某某无关。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现场遗留的疑似盗采沙坑,惠农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调查跟进,加大现场及周边线索核查力度,主动对接公安部门联合处理,对涉嫌盗采砂石资源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举一反三,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办理工作为契机,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切实保护砂石资源和生态环境。

阶段性办结

26

D2NX202112150015

石嘴山市平罗县白马拉缰广场舞噪声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平罗县

噪声

经核查,白马拉缰是平罗县政府投资建设的休闲娱乐文化活动广场,日常有四支广场舞队伍活动,活动时间一般为夏天早7时,晚9时;冬季早7时30分,晚8时。12月16日,平罗县组织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关镇、文广等单位联合到现场调查走访,白马拉缰广场舞每天持续时间为10个小时左右,经对现场和周边居民小区噪声检测,在早晨7点30分至9点30分之间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
属实

一是对活动的组织者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二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组织者何某某给予警告。三是由城关镇、公安、生态环境、文广等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活动规范(允许夏季7:00-9:30,冬季7:30-9:00时间段进行娱乐活动,严禁在其他时间段进行娱乐活动),并监督执行。四是落实活动日常动态监管,掌握舆情动态,确保活动规范有序。
五是东苑社区与活动组织者签订承诺书,规范活动行为。

已办结

27

D2NX202112150054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万家G3区南门东南侧关帝庙门口:1.毁坏林带建设了足球场。2.附近新建的厕所无审批手续,厕所污水污染地下水。3.新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筑垃圾扬尘污染。

金凤区

生态

(一)针对毁坏林带建设足球场问题。经核查,银川市体育旅游局于2017年11月9日申请立项阅海万家社区足球场项目,经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银川市规划管理局批准。2018年12月25日,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位于金凤区关帝庙南侧、唐徕渠西侧0.837242公顷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银川市体育旅游局,用于‘阅海万家’足球场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体育用地(足球场)。项目建设前,针对建设用地上已种植的林木,银川市体育局与银川市园林管理局于2019年5月—6月进行现场勘验,对项目用地上所有林木逐株确认,共同签订了《占用绿地、伐、移数目现场勘验意见表》,随后又同银川唐徕公园签订《占用绿地移植树木协议书》,由专业林木养护人员对所有林木进行妥善移植。目前该项目用地上所有林木均已就近移植至球场周边银川唐徕公园绿地内,长势良好。该项目手续齐全完备,不存在毁坏林带的问题。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二)针对附近新建的厕所无审批手续,厕所污水污染地下水问题。经核查,该厕所不在足球场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内,后期应群众实际需求,修建该厕所。2021年4月,经银川市市政管理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京能房地产公司在阅海万家G3区建设一座公厕。经现场踏勘,确定公厕建设位置位于足球场用地范围东侧,该用地属市体育局已批复足球场配套建设用地之内,公厕位置确定后,市市政管理局协调配建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现已完成工程主体,但还未投入使用,该公厕是应健身群众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项目设计有化粪池,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不存在投诉反映的污水污染地下水的现象。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三)针对新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筑垃圾扬尘污染问题。宁夏青少年活动中心工程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12月20日冬季停工,施工单位已将现场裸露土地进行绿网覆盖,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进行彩条布覆盖,对裸露土进行洒水冻结,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由市体育局抓紧对接相关部门,补充完善厕所建设手续,预计2022年底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28

D2NX202112150019

1.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与解放街交叉路口以东粮油批发市场东边高台梯队一片未拆的民房未集中供暖,居民冬天傍晚六点开始就烧散煤、木柴不确定,解放东街很大一片区域能够闻到煤烟味。 2.银川市兴庆区长城路长城建材市场旁边集装市场未集中供暖,商户烧煤取暖,污染环境,相对较高台梯队问题轻一些。 3.银川市兴庆区丽景湖畔旭冬园小区揽月烧烤辣爆商铺二楼顶上风机噪声污染和油烟扰民(本人居住地)。向当地12345反应过此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

兴庆区

大气

(一)粮油批发市场东边高台七队片区住户大部分使用清洁煤取暖,个别住户因未能及时购买清洁煤而燃烧散煤,现场能闻到煤烟味,投诉问题属实;(二)投诉地点实为长城装饰材料市场旁50米处的华龙陶瓷市场,华龙陶瓷市场建于上世纪90年代,该区域属城中村,未铺设供暖管网,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部分商户燃烧清洁煤取暖,投诉问题属实;(三)兴庆区丽景湖畔煦冬园小区揽月烧烤辣爆商铺只开设外卖业务,不进行堂食经营,该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该商户烟道由后墙经门牌延伸至楼顶,风机管道及通风口已安装降噪隔音设备,投诉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兴庆区政府已于12月17日现场要求高台七队居民必须使用清洁煤或电进行取暖,禁止燃用劣质煤或木柴,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讲活动,向该区域部分居民免费发放清洁煤1000公斤,落实巡查检查机制,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查检查,并对劣质煤及木柴进行没收。12月18日晚再次夜查,未发现燃烧劣质煤及木柴现象。走访高台七队附近居民,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二是针对华龙陶瓷市场燃煤取暖情况,按照既保证商户取暖正常经营,又防止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则进行整治。现场要求商户立行立改,尽可能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进行取暖。多部门联合全天候巡查,确保燃煤商户使用清洁煤进行取暖。12月17日兴庆区政府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部分商户已更换电暖气取暖,其余商户使用清洁煤进行取暖。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三是兴庆区政府现场已要求揽月烧烤辣爆餐厅油烟净化器必须正常使用,并定期清理、维护。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揽月烧烤辣爆商铺进行油烟、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合格,走访入户临近该餐厅的煦冬园小区居民群众,均表示闻不到油烟味。

已办结

29

X2NX202112150003

1.永宁县政府、农牧局、环保局、胜利乡等多部门,于2018年1月17日,对永宁县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违法强制搬迁,并私自出售500余头奶牛,至2021年12月14日,赔偿及厂区搬迁等相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2.永宁县政府、农牧局、环保局、胜利乡等多部门为应付上级检查及督查,在每次检查前夕才与我公司接触,并以继续强制拆除相要挟,或以配合检查为由,要求我公司拆除清理部分地上建筑,从而应付检查。3.永宁县在未完全拆除永宁县菲思力物业有限公司(位于水源地内)养殖场地上建筑物、清除污染源的情况下,竟然将永宁县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列为已完成关闭、拆除、清理工作。2019年12月,该问题反映至国家信访局,2021年4月永宁县胜利乡政府承诺给予处理,但至今未消除污染源。4.永宁县政府从2017年初就计划实施水源地养殖企业搬迁事宜,但相关部门迟迟不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在整改中严重违反生态环境部明令禁止的“一刀切”、“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行为。

永宁县

其他污染

(一)投诉人反映“永宁县政府、农牧局、环保局、胜利乡等多部门,于2018年1月17日,对永宁县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违法强制搬迁,并私自出售500余头该企业奶牛”不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资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资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永宁县环保部门于2017年12月14日和2017年12月21日对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先后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于2017年12月24日前停止生产并完成搬迁。但截至2018年1月11日,该养殖场仍然在银川市南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养殖活动。由于在搬迁过程中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不配合,2018年1月永宁县人民政府组织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于2018年1月17日-18日依法强制将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521头奶牛搬离水源地养殖场,停止其污染行为,不存在违法强制搬迁行为和私自出售500头奶牛情况。(二)投诉人反映“至2021年12月14日,赔偿及厂区搬迁等相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属实。经核查,因该企业诉求过高,双方至今对搬迁的牛场补偿协议未达成一致。针对其他养殖场出售该公司寄养的奶牛一事,涉及金额361.2万元,永宁县已协助该公司追回该笔款项,并于2020年7月份完善手续后退还该公司。(三)投诉人反映“永宁县政府、农牧局、环保局、胜利乡等多部门为应付上级检查及督查,在每次检查前夕才与我公司接触,并以继续强制拆除相要挟,或以配合检查为由,要求我公司拆除清理部分地上建筑,从而应付检查”不属实,经核查,永宁县多次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源地整治问题,并要求该企业实施关闭、搬迁、限期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整治清理。(四)投诉人反映“永宁县在未完成拆除永宁县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位于水源地内)养殖场地上建筑物、清除污染源的情况下,竟然将永宁县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列为已完成关闭、拆除、清理工作。2019年12月,该问题反映至国家信访局,2021年4月永宁县胜利乡政府承诺给予处理,但至今未消除污染源”不属实,经核查,2017年9月25日,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144号)要求,只对菲思力牧业有限公司12栋养殖污染圈舍依法强制拆除,消除了污染源,其余住房、看护房等部分不在拆除范围内,拆除结束后,按照水源地保护相关程序,进行了严格验收。(五)投诉人反映“永宁县政府从2017年就计划实施水源地实施方案,在整改中严重违反生态环境部明令禁止的‘一刀切’‘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行为”不属实,经核查,根据生态环境办公厅《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技术指导手册》《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派工作组加大环保突出整改整治力度的通知》(永党办发[2018]98号)要求,依法依规对牛场污染源进行搬迁、拆除,在整改中无违反生态环境部明令禁止的“一刀切”“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行为。

部分属实

由永宁县胜利乡政府与当事人积极沟通,按照水源地整治补偿依据及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搬迁评估,妥善处理补偿工作。下一阶段,针对牛场整治搬迁未达成补偿协议事宜,引导当时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预计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30

D2NX202112150029

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南街加油站对面巷子内生活垃圾无人处理,屠宰羊后的污物随地倾倒,臭气熏天,环境卫生差。

盐池县

土壤

2021年12月16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巷子位于惠安堡镇镇区,周边为隰宁堡村姚古塘组、狼布掌村新河组(移民搬迁群众)村民居住点,巷子内有2户农户从事滩羊屠宰销售。一是群众反映“惠安堡镇南街加油站对面巷子内生活垃圾无人处理”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巷道及周边环境整洁,但垃圾箱存有少量垃圾,未及时清理。该巷道有责任保洁员1名,每日8时对该处进行清扫保洁。二是群众反映“屠宰羊后的污物随地倾倒,臭气熏天,环境卫生差”情况属实。经核实,巷道内有2户农户在自家院内屠宰羊只从事销售,屠宰后产生的动物粪便由农户用沙土拌合暂存在院落内用于还田,内脏、血肠等进行出售,由于拌合后暂存的粪便和污血未及时转移处置,存在异味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一是由盐池县惠安堡镇立即组织对镇区范围巷道进行清理整治,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康洁公司严格落实《盐池县农村环卫市场化服务》协议,切实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由盐池县农业农村局责令2户农户立即停止私自屠宰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查处,现场对农户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规范屠宰行为。三是由盐池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对盐池县农业农村局、惠安堡镇负责人提醒谈话,盐池县农业农村局,惠安堡镇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已办结

31

D2NX202112150007

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蒋河7队张有昌家的养猪场,臭味扰民。

原州区

大气

经查,该养殖户为头营镇蒋河村散养户张有昌,猪舍位于原州区头营镇蒋河村七组,建于2019年5月,面积260平米,目前共养殖生猪70头,舍内建有容积15立方米沉淀池1座。该养殖户每天将猪舍粪便清运至1.5公里处的农田覆土还田处理,污水全部收集到沉淀池存放,10天左右将沉淀后的污水清理还田,每2天对舍内消毒一次,猪舍周围有一定臭味。固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12月17日对该村民周边居住的群众院落现场进行了臭气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合格。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该村民对圈舍内地面进行清理冲洗、消毒。
二是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对养殖圈舍粪便、污水坚持日产日清,保持圈舍卫生干净;对沉淀池检查井口进行全封闭处理,减少恶臭气味散发。三是对全镇畜禽养殖户、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排,加强日常清理、消毒。

已办结

32

D2NX202112150006

1.银川市西夏区绿地国际花都小区水质发黄。2.售楼部小微公园内树木无人养护,大面积枯死。

西夏区

(一)“小区水质发黄”问题基本属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绿地国际花都小区位于文萃街与学院路东北角,供水单位为银川市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水务集团),小区内供水管网为PVC材质,小区外城市主管网局部为铸铁管道。2021年7月起,个别小区居民反映家中自来水存在发黄情况,西夏区与中铁水务集团、小区物业公司对接协调,经分析,铸铁管道管壁有锈蚀物附着,平时水流稳定时不易脱落,但因小区入住率不高、停水维修等原因,水压变化带动管道振动锈蚀物脱落,导致居民家中开始放水时会发生自来水变黄现象。2021年11月26日,中铁水务集团委托第三方对小区水质进行检测,监测结果表明水样中34项因子的监测浓度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限值的要求。11月29日,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自来水水箱及管道进行清洗,再未出现自来水变黄情况。(二)“售楼部小微公园内树木无人养护,大面积枯死”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该小微公园产权单位为开发商绿地集团,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对该小微公园进行管护。2021年3月—6月,物业公司因养护费用未支付到位问题,停止了管护工作,导致部分树木枯死。2021年7月起,西夏区协调物业公司再次对小微公园进行管护。2021年10月,物业公司委托银川市宁园管理所对该小微公园进行养护,管理所对树木进行修剪,对枯死树木进行清理,并在小微公园空地栽种格桑花。

部分属实

针对投诉人反映问题,西夏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对接供水单位、物业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居民诉求。一是协调银川市中铁水务集团履行供水主体责任,做好源头水质监管,加强小区外供水主管网的清洗和管护,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冲洗小区内部供水管网、排放循环不畅的管道积水,切实减少小区自来水发黄情况发生。二是督促银川市宁园管理所做好小微公园养护工作,对草地采取降尘措施。三是对20户小区居民进行入户宣传,向居民讲解水质发黄、小微公园树木枯死问题解决情况,居民表示满意。

已办结

33

D2NX202112150021

1.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鸣翠半岛3区,物业办公室使用液化气炉子取暖,安全隐患,污染环境。2.小区内绿化带被占用改成停车场。

兴庆区

生态

(一)鸣翠半岛三区物业办公室位于鸣翠半岛三区西北角营业房二楼,因该片区营业房未投入使用,暂时未供暖,物业公司采用液化气炉进行取暖,液化气属于环保燃料,使用液化气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二)经对鸣翠半岛三区内绿化带实地查看,未发现将绿化带改造为停车场的现象,反映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为消除安全隐患,兴庆区政府现场要求物业公司更换取暖方式,目前该物业已将液化气炉撤走,更换为电暖气取暖。经对鸣翠半岛三区住户20户满意度调查,群众对整改结果满意。

已办结

34

X2NX202112150002

青铜峡市鸿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峡口镇盗采达1000多亩,采砂200多万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镇政府对企业的疯狂盗采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以通知整改的名义给盗采企业通风报信。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年12月16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青铜峡市鸿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峡口镇盗采达1000多亩,采砂200多万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情况属实。该问题系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16督查组指出的问题之一。9月3日,接到国务院督查组现场反馈后,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第一时间依法向鸿裕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产整顿,停止全部采砂机械作业,严禁运输车辆进出,并对公司厂区进行全面封闭管控。经聘请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宁夏总队对盗采量进行核算,初步核算自2017年起,鸿裕公司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区域90亩内采挖砂石总量共计15.36万立方米,剩余资源量30.86万立方米;在承包的1710亩荒地中非法盗采资源量276.59万立方米。针对该问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宁夏总队对鸿裕公司非法盗采区域进行实地勘测,划分为12个区块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方案并开展生态修复。截至目前,该公司生产设备和围挡等地面附着物已全部拆除,12个区块土地平整和生态修复基本完成,青铜峡市已完成验收。11月20日、27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生态修复情况分别进行了评估和验收。二是“镇政府对企业的疯狂盗采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以通知整改的名义给盗采企业通风报信”情况不属实。经查,2020年7月以来,峡口镇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采矿区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先后开展29次矿产企业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巡查,下发《扬尘整改通知书》2份,履行有关巡查职责。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鸿裕公司非法盗采行为,2021年9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青铜峡市公安局对鸿裕公司非法盗采行为予以刑事立案。截至目前,已依法将7名犯罪嫌疑人移送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予以起诉,共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金资产总价值3049万余元。二是针对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青铜峡市纪委监委及时介入,已依纪依规处理18人,同时向吴忠市纪委监委移送1人。下一步,青铜峡市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鸿裕公司生态修复治理全面到位,严查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和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的国有矿产资源资产流失,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切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掌握盗采线索,切实做到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打击、早消除,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已办结

35

D2NX202112150018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南街卫生局家属楼北侧胜华烤饼店早晨3、4点开始营业,和面机噪声扰民。

沙坡
头区

噪声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12月16日16:00~23:00,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文昌镇组织工作人员对胜华烤饼店周边10户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除2户居民听见该烤饼店凌晨3、4点有噪声产生外,其余8户均未听到。12月19日3:00~5:00,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文昌镇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烤饼店正上方二楼住户3个点位进行噪声检测。经检测,各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部分
属实

一是督促胜华烤饼店清洗油烟净化设备,更换和面机、压面机防震垫、面点加工案板,并对底座采取加固防震措施,补齐室内吊顶,加固窗户,包裹暖气管道,尽量减少噪声发生。二是要求该烤饼店在凌晨加工作业期间,做到轻拿轻放、不高声喧哗,确保夜间加工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已办结

36

X2NX202112150005

1.大泉林场10余亩林地在2000年左右被违规占用,建设六座养殖场和一家采沙场(已停业),养殖企业环保意识差,畜禽粪便臭味扰民。2.采沙致数百亩土地严重沙化。要求调查处理。

灵武市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灵武市大泉林场果品基地,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生态条件差,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该区域生态环境现已明显好转。投诉的问题属部分属实。关于“大泉林场10余亩林地在2000年左右被违规占用,建设六座养殖场和一家采沙场(已停业),养殖企业环保意识差,畜禽粪便臭味扰民”问题。一是调取第二次国土调查成果2000年现状图显示,该区域为天然牧草地和沙地,并非林地,不存在违规占用林地问题;二是该区域确实存在符合养殖场建设标准的6家养殖场,且存在粪污处理不及时问题,问题部分属实。关于“采沙致数百亩土地严重沙化”问题。经核查,该采沙场2014年10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已于2018年关停,采砂企业已按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有关要求进行了整治,目前现场已栽种刺槐、樟子松等树木,成活率高、自然植被恢复良好,不存在“采沙致数百亩土地严重沙化”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灵武市政府督促指导养殖场严格按照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有关要求,对未及时处理的粪污立即进行了清理。同时,加强对养殖场粪污规范处理监管力度,做到粪污日产日清,确保养殖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坚决防止臭味扰民。

已办结

37

D2NX202112150033

1.银川市灵武市汽配城路面及部分场地未硬化,造成扬尘污染。
2.汽配城大车修理区域私搭乱建鸽棚,影响市容环境。
3.汽配城内商户使用木柴取暖做饭,导致大气污染。建议将该处并入华电供热。

灵武市

大气

经核实,投诉的问题属实。汽配城内存在部分路面未硬化、商户私搭乱建鸽棚2处、商户使用木柴取暖做饭的情况。

基本属实

一是灵武市政府责令物业公司对未硬化场地铺设砾石,降低扬尘。二是灵武市政府组织人员、机械拆除了汽配城内2处商户私搭乱建的鸽棚。三是灵武市政府采取分户包户、逐户排查方式取缔商户使用木柴取暖做饭的情况,安排专人巡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使用清洁能源。

已办结

38

D2NX202112150025

中卫市中宁县寺口子山景区南北两侧、高速公路下宽口井处后面的南山,有银山采砂厂等多家采砂厂私挖乱采砂石料,烧石头造成白灰污染严重。

中宁县

生态

关于“中卫市中宁县寺口子山景区南北两侧、高速公路下宽口井处后面的南山,有银山采砂厂等多家采砂厂私挖乱采砂石料”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截至目前,包括转办件反映的中卫市银山灰石矿在内,该地区共设置16个采矿权、1个探矿权,其中: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有4个,过期停采关闭12个。近年来,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在巡查过程中,先后发现中卫市银山灰石矿等13家矿山企业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目前,除明巨电石公司(2个采矿权)和胜金水泥公司天景山水泥灰岩矿外,其他13家矿山企业已关闭并退出开采。关于“烧石头造成白灰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先后有群众在该地区共建灰窑12座,主要用于烧制白灰。2016年至今,所有灰窑全部处于关闭停产状态,近年来也未发现群众利用灰窑烧制白灰的情况。

部分属实

已办结

39

X2NX202112150001

宝丰红四煤矿,在周边五公里范围的山沟里,打了四五个大土坝,用来存放没有处理的矿井水和高硫矸石,严重污染环境。曾经多次向政府部门举报,但一直没有反应。

兴庆区

土壤

经核实,红四煤矿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井田范围内沟壑众多,周边10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居住。一是宝丰集团红四煤矿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的山沟里有三处建井期间形成的天然沟壑(该沟壑就是投诉人反映的大土坝)作为临时蓄水坑,存放超出矿井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的矿井水,属于违规储存,投诉内容属实。二是宝丰集团红四煤矿产生的煤矸石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运往矿区工业广场西南侧临时矸石堆场处置,矸石堆放高度未超出工业场地地面标高高度,并用防尘抑尘网进行覆盖,每天洒水降尘,不存在无序堆放、污染环境的情况,投诉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结合井下安全作业等各方面情况评估,红四煤矿目前的一期水处理设备无法开展蓄水坑中储存矿井水的处理工作,兴庆区联合执法组现场要求,加速建设二期矿井水处理工程并优先用于存量矿井水的处理工作,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建成,待存量矿井水进行解冻后尽快进行处理,将处理后的水引入宝丰牧场蓄水池暂存,预计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矿井水的处理。

阶段性办结

40

D2NX202112150016

石嘴山市平罗县火车站旁三排沟因化工企业将废水排入沟内,导致下游水质存在污染现象,寸草不生。

平罗县

经核查,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傍依第三排水沟,所有企业在第三排水沟没有直排口。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化工企业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集中收集至循环产业园和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人工湿地经过二次净化后达标排放。12月16日,平罗县组织生态环境、水务、公安、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第三排水沟、三二支沟、十二分沟沟道现场巡查,未发现有化工企业将废水直接排入沟内行为。三排水质不稳定,调阅2021年第三排水沟平罗段(朱家桥断面)水质结果统计表,1-12月平均水质为Ⅳ类,其中4、5、7月为劣Ⅴ类,投诉人反映的水质存在污染问题部分属实。同时,结合现场实地核实和日常巡河情况,第三排水沟沿线杂草错落分布、自然生长,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企业监管,监督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保洁工作。三是安装电子监控措施,实施常态化河湖监控。四是加强水质动态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对水体异样及时追根溯源,确保河湖水质安全。

阶段性办结

41

D2NX202112150023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春林四队紧挨春林小学有一个养殖场,臭味扰民。

兴庆区

大气

经核查,投诉问题属实。掌政镇春林四队紧挨春林小学的养殖场为宁夏塞上阳光牧场养殖有限公司,该养殖场处于限养区范围内,目前存栏良种荷斯坦奶牛1600余头,现场能闻到臭味,经查臭味来源于奶牛牛粪堆积。

属实

一是掌政镇政府要求该养殖场提高牛粪清理频次,确保牛粪不堆积。二是掌政镇政府要求该养殖场提高圈内更换沙土及消毒频次,确保圈舍干净卫生。12月18日再次检查,该养殖场已对圈舍内牛粪进行清理。走访春林四队村民,村民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42

D2NX202112150003

固原市隆德县神林乡神林村恒达建材厂砖厂,2017年因当地政府环境治理改造责令该厂停产,2018年1月政府实行一刀切对该厂实施两断一清关停要求,后市民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政府行政命令错误,现要求给予经济赔付。

隆德县

其他污染

一、“一刀切”问题不属实。2017年隆德县研究决定对全县18家砖厂进行总体规划、有序退出、恢复生态,并制定印发了《隆德县渝河流域粘土砖厂关闭取缔实施方案》(隆政办发〔2017〕97号)。2018年1月19日,隆德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关闭取缔渝河流域粘土砖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首批对渝河流域9家证照不齐、违法开采的粘土砖厂予以关闭取缔。隆德县恒达建材厂因未配套环保设施、超期使用林地等违法行为未整改,被列入关停名单予以关闭取缔。二、隆德县人民政府行政违法的问题属实。2018年3月8日,恒达建材厂以隆德县人民政府违反行政协议为由,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以该《通告》作出的关闭取缔行为仅引用所依据的法律名称,未引用具体法律条款,判决隆德县政府作出的《通告》行政行为违法。三、2019年6月,隆德县恒达建材厂向隆德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赔偿申请未果后,向西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恒达建材厂主张的营业损失不具有法律保护的正当性,且恒达建材厂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隆德县政府作出《通告》的行政行为给其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判决驳回了恒达建材厂的诉讼请求。恒达建材厂不服判决结果,先后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均被驳回。向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审查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

部分属实

依据法院判决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已办结

43

D2NX202112150010

银川市贺兰县迎宾园小区14号楼4单元202室楼下循环泵噪声扰民。

贺兰县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21年16日20时20分,贺兰县对迎宾园小区14-4-202室住户反映噪声扰民问题,现场进行噪声检测,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对102室、202室及14号楼4单元门口2米处阀门井进行多方位检测,其中:102室客厅窗外一米处为35分贝;202室北侧卧室窗外一米处为32分贝,混水站阀门井井口为48分贝;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小于55分贝)。

不属实

贺兰县政府已对该阀门井铺设隔音棉做隔音处理。该处增加泵位于14号楼4单元102室北侧窗户5米处,1楼及其他住户对问题核查工作和采取加装隔音棉的措施表示满意。

已办结

44

D2NX202112150005

中卫市中宁县东城嘉园20号楼3单元401室住户反映,该小区锅炉换热站属于违章建筑,噪声扰民。

中宁县

噪声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2年,中宁县城市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了《雅泰·东城嘉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宁夏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根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东城嘉园换热站、泵房在规划建设范围内,不属于违章建筑。该小区换热站、泵房噪声主要为水泵、电机运转时产生。2021年12月16日,现场核查发现东城嘉园换热站、泵房原吊装孔上的阳光板破损,影响隔音效果。2021年12月16日至17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20号楼2单元201室进行噪声检测,遭到该住户拒绝。随后技术人员在夜间对该单元101室、102室、401室和402室进行了噪声检测。经检测,四家住户主卧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2、3、4类功能区A类房间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部分属实

2021年12月16日,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中宁县水暖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2月18日,中宁县水暖公司完成了该小区换热站、泵房吊装孔上的阳光板,封堵了两个通风窗。

已办结

45

D2NX202112150051

银川市金凤区丰庆西路连心桥边附近有一个果园养鸡场臭味扰民,粪污排入旁边沟内污染环境。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果园位于丰庆西路连心桥西南角,占地面积10.5亩,林下养殖鸡和红头雁约220只。果园周边有砖砌看护房1间,彩钢房1间,遮阳棚1个,露天灶台1个。一、关于“果园养鸡场臭味扰民”问题,经现场查看,果园内养殖数量少且密度不高,距离附近厂区超过200米、居民区约1.8公里,进入园内基本无异味。该问题不属实。二、关于“粪污排入旁边沟内污染环境”问题,经现场查看,果园围网破损,杂物较多,丰庆沟护堤上堆放零散农具、饲料,护坡上有少量羽毛、粪便,部分活禽进入冰面活动,沟道冰面上未发现排污现象,冰面解封后粪便、饲料、羽毛等杂质易进入水体。

部分属实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该养殖户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搭建的彩钢房、浇筑的水泥路面,丰庆沟护堤上堆放的零散农具、饲料,属于“乱堆”、“乱建”问题,对照清理整治标准,该养殖场已于12月20日搬离、拆除,并完成护堤、护坡环境卫生清理工作;依据《金凤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辖区生态环境,经多次劝说,该养殖户已将现有活禽清理售卖。

已办结

46

D2NX202112150020

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澳海清河坊小区2号楼5单元102室因物业未将下水管网按要求整治导致居民家中污水外溢。

兴庆区

经核实,投诉问题属实。澳海清和坊小区2号楼5单元102室为下跃式结构建筑,其负一层北墙下水管道为2号楼5单元西侧住户公共下水管道,现场检查该下水管道存在渗水情况,墙面壁纸下有渗水印记,室内其他地方未发现污水外溢现象。

属实

兴庆区联合执法组现场要求,一是物业公司对渗水处进行防水维修;二是物业公司委托专业技术维修人员更换室内渗水处的下水管道,并对涉及管道进行全线排查及更换。经对该住户回访,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47

D2NX202112150052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与正源南街向东200米,北融联汽车检测中心离住户太近,车辆检测过程中尾气扰民,院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银川北融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院内只进行车辆外观检验,按照《GB18285—2018》和《GB3847—2018》标准和规范在检测车间内进行尾气等动态检验。位于检测中心东北侧有居民区,可能存在尾气扰民情况。公司院内有约1000平方米裸露空地,堆放有建筑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为确保安全,室内检测要强制通风,因居民居住区位于检测中心东北侧,为避免尾气扰民,银川市尾气大队要求该检测中心启用检测车间南侧的5台排风扇,将尾气排至南侧无人居住区域。二是金凤区政府已对院内装修垃圾进行清运,并将各类建筑装修材料规放整齐。三是金凤区政府已对清理后的空地铺设防尘网。

已办结

48

D2NX202112150004

中卫市中宁县土地局在中宁县林场建奶牛场造成环境污染,粪污排入北河子沟,异味扰民。

中宁县

1995年,原中宁县土地管理局租用县林场(原县种苗场)39亩土地建设奶牛场,建成圈舍5座,养殖规模400头。2019年1月1日,王某某与中宁县林场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养殖肉牛,合同于2021年12月31日终止。经核查,该信访件不是2016年的重复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中卫市中宁县土地局在中宁县林场建奶牛场造成环境污染,粪污排入北河子沟”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现存栏肉牛55头。在核查的过程中,未发现有渠道或暗管向北河子沟排粪污,产生的粪便直接在圈舍进行腐熟发酵做保温垫层,每三天清理1次,作为有机肥料进行还田综合利用。因此,不存在“粪污排入北河子沟和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二、关于“异味扰民”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养殖场距林场职工居住区及莫咀村居民区不足500米,经走访附近4户群众,其中有3户反映在夏季刮风天能闻到从养殖场散发出来的异味,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中宁县林场与王某某签订了整改承诺书,王某某自愿将饲养的55头肉牛全部进行出售,停止经营并及时清理拉运牛粪,对圈舍进行彻底消毒和除臭。2021年12月17日,王某某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已办结

49

D2NX202112150002

吴忠市利通区吴忠市第一中学西侧巷道约200米地面未硬化,尘土飞扬。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16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吴忠市第一中学西侧巷道位于利通区友谊东路北侧,长102.8米,宽5.96米,巷道内现住居民2户,巷道西侧为吴忠市第二供热公司华苑供热站,东侧为吴忠市第一中学。巷道路面以及住户门前长31.4米、宽15米约471平方米的空地,未进行硬化,存在道路扬尘现象。

属实

一是利通区于12月16日使用破碎石对巷道内路面及住户门前空地进行覆盖,并督促上桥镇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抑制扬尘污染,目前已完成。二是利通区上桥镇组织人员对该区域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杂物和生活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毕。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利通区将于2022年上半年对该路段及住户门前空地进行水泥硬化,从源头解决问题。

阶段性办结

50

D2NX202112150011

银川市贺兰县天鹅湖小镇189-190号楼之间天然气锅炉噪声扰民。

贺兰县

噪声

经核实,投诉问题属实。该锅炉位于青年创业大厦192#地下室,锅炉室面积约180平方米,现属宁夏天源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热面积约29237平方米,锅炉及循环泵运行时,均产生噪声。2021年12月17日,贺兰县对天鹅湖小镇189-190号楼之间天然气锅炉现场进行噪声检测,检测值为59分贝,检测结果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小于55分贝)。

属实

目前正处于供暖期,加之冬季无法施工,2021-2022年度采暖期结束,天鹅湖小镇将全部接入集中供暖,预计2022年9月底前完成集中供热管网接入,并拆除现有天然气锅炉房。

阶段性办结

51

D2NX202112150017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杨渠村11队村民反映,白天没有气味,夜间尤其下半夜氮酸味严重,怀疑腾格里镇化工企业夜间偷排。

沙坡头区

大气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接到转办件后,沙坡头区组织迎水桥镇对杨渠村周边企业进行了排查。杨渠村附近无化工企业,其他企业不排放化工废气。2021年12月16日18时,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迎水桥镇组织人员对杨渠村11队8家居民进行了随机走访调查,均反映夜间和凌晨不同程度存在化工废气异味,主要发生在冬春季和西北风向时。根据现场走访情况获悉,群众反映的“氮酸味”实际是带有“酸臭气味”或“煤气味”等的刺鼻性气味。2021年12月17日5时、20时,12月18日6时,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和沙坡头区分局工作人员使用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对杨渠村11队周边环境空气进行了现场监测、异味嗅闻和溯源,现场共监测11个点位,监测值为0—2.5ppm。2021年12月17日5时、20时,现场工作人员在沙坡头区杨渠村11队、迎湖路等点位闻到刺鼻气味,现场风向为西北风;12月18日6时,现场在迎湖路2个监测点位和沙坡头机场1个点位均无异味,现场风向为南风。2021年12月17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向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送达了《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第十三批51号转办件协办函》。2021年12月19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向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复函,针对“氮酸味”对腾格里化工园区进行了排查;同时,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安排工作人员使用便携式气质联用仪、多参数气体检测仪对腾格里镇周边污染物进行扫描监测,监测点位布设于下风向边界处(监测期间风向为西北风),检出苯、甲苯、间二甲苯等苯系物和酮类、醛类物质,苯系物含量在0.058ppb—3.34ppb,酮类、醛类在0.146ppb以下,未检出硫化氢和氨气。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分别于2021年12月14日和15日22时对迎闫公路内蒙古界巡查检查发现阿拉善盟腾格里工业园区个别化工企业烟气存在异常现象,且呈现下降趋势,伴随西北风逐渐飘向沙坡头区境内。中卫市沙坡头区历年气象资料,结合沙坡头区10分钟平均风向出现频率统计表,自201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19日的4004天中,沙坡头区西北风占比为9.3%,西北风天数为372天;同时,西风+西西北风+西北风+北西北风+北风占比为41.1%,西风+西西北风+西北风+北西北风+北风风向天数达1645天。根据巡查检查情况、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和沙坡头区历年风向综合分析,基本判定杨渠村11队刺鼻性气味来源于杨渠村西北方向内蒙古阿拉善盟腾格里工业园区化工企业。

属实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