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表时间:2019-06-02 19:30:42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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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2018年,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实施工业园区整合、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银川都市圈等重大决策部署。

全区生态环境部门坚定不移地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切实巩固和扩大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果,为建设美丽新宁夏作出了新贡献。

这一年,贺兰山整治修复、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矿区扬尘管控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改同治的工作格局。

这一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宁夏被确定为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10个省区之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

这一年,蓝天保卫战首战告捷。银川市“东热西送”一期工程顺利供暖;西夏热电二期4#机组投运;全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640万平方米;淘汰燃煤锅炉367台、老旧车2.65万辆;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

这一年,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全面打响。全区3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2个工业园区实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12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建成适宜地段人工湿地,水质明显改善,11条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

这一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土壤环境监管迈出实质性步伐:划定土壤详查单元324个,布设点位3034个,采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579家,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样品和农产品的采集、制备和分析测试工作。

这一年,贺兰山环境整治得到国家肯定。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首批通过国家审核,形成了“三屏一带五区”的生态安全格局;完成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9处人类活动点阶段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并整体转入生态修复阶段。

这一年,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实现新突破。我区将发改、国土、农牧、水利等部门相关职责整合优化,组建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通过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

这一年,环境保护执法“利剑”始终高悬。自治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悬环保执法“利剑”,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累计实施行政处罚1028起、累计处罚金额12059.6万元;全域推行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模式。

这一年,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创新高。自治区财政下达环保专项资金27.13亿元,积极争取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28亿元,总投资30.41亿元,较2017年的8.32亿元增长了265%,组织实施污染治理项目1180个,是宁夏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治理项目实施历史上最多的一年。

这一年,宁夏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核与辐射环境正常,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是推进生态立区战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一年,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苦干实干,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大气

空气质量

全区五个地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70.7%~85.8%,平均为75.9%,比2017年下降0.5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4.1%。其中,轻度污染为17.4%、中度污染为3.6%、重度污染为1.1%、严重污染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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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固原市、中卫市、吴忠市、宁东基地、石嘴山市和银川市。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评价,五地市空气质量均改善,改善幅度由大到小依次为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和固原市。

沙尘天气

全区共出现17次沙尘天气过程,其中,一级沙尘天气(浮尘)5次;二级沙尘天气(扬沙)4次;三级沙尘天气(沙尘暴)6次;四级沙尘天气(强沙尘暴)2次。五市环境空气质量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018年7月14日至17日,最强一次沙尘天气过程覆盖全区5地市,共持续48个小时。

与2017年相比,全区首次沙尘天气发生时间推后14天;沙尘天气过程增加10次,频次明显增加;三级以上沙尘、强沙尘天气过程增加7次。2018年沙尘天气污染强度和危害程度总体较2017年有所增强。

地表水

全区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氟化物。监测的36个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20个,占55.6%;Ⅳ类9个,占25.0%;Ⅴ类3个,占8.3%;劣Ⅴ类4个,占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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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干流

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为优,监测的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

黄河支流

宁夏境内8条黄河支流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氟化物。监测的18个断面中,Ⅰ~Ⅱ类水质断面9个,占50.0%。以宁夏境内黄河支流出境断面(或入黄口断面)水质类别统计,清水河、葫芦河、泾河、渝河和洪河属Ⅱ类水质。

湖泊(水库)

全区8个沿黄重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中度富营养之间。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全区监测的1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因本底值高(地质原因),石嘴山市第四水源地总硬度、硫酸盐,吴忠市金积水源地锰,固原市贺家湾水库硫酸盐,海子峡水库水源地硫酸盐、氟化物、硼等监测项目超标;其余7个水源地均达到饮用水水源标准。

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

全区19条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

取耗水量

全区取水量66.167亿立方米,耗水量35.411亿立方米。

土地

土壤环境质量

全区22个背景点位深层土壤剖面形态及周围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无机及有机污染物均未发现点位超标。

土地资源

截至2017年底,全区农用地381.17万公顷,其中耕地129.32万公顷,牧草地149.17万公顷;建设用地32.41万公顷,含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40万公顷。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7%,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80.6%。

化肥农药用量

全区化肥使用量为106.24万吨,比2017年减少了1.26万吨,化肥利用率达到38.7%。全年农药使用量2882.3吨,比2017年减少34.6吨。

塑料残膜回收

全年完成项目县(区)农用残膜回收224万亩(2017年覆膜面积240万亩),回收残膜2.1万吨,残膜回收率达到93%。机械化回收4568.7吨,机械化回收率21.6%,加工颗粒3564.8吨,加工利用率67.9%。

秸秆综合利用

全区水稻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全覆盖,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

自然生态

生态环境质量

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为“一般”。监测的22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为“良”的县域4个,“一般”的县域18个。其中泾源县、隆德县、原州区和彭阳县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14.3%,同比提高10.2%;其他县域均为“一般”,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85.7%。

生物多样性

截至2018年底,全区有脊椎动物5纲30目87科471种。其中鱼纲3目6科37种,两栖纲2目4科8种;爬行纲2目8科21种,鸟纲17目49科320种,兽纲6目20科85种。

自然保护区

截至2018年底,全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4个,总面积5286.45平方千米。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面积4595.49平方千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5个,面积690.96平方千米。

湿 地

截至2018年底,全区湿地面积20.72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左右(不包括水稻田)。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4类湿地。已建立湿地型自然保护区4处,其中国家级1处,自治区级3处;建设湿地公园24处,其中国家级14处,自治区级10处;建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1处。湿地保护率51.6%。

森林和草原

截至2018年底,全区森林面积1138万亩,森林蓄积量93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4.6%。全区天然草原面积为3132万亩,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0.2%。

区域声环境

2018年,全区五地市开展昼、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共布设1032个点位,其中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2.8分贝,比2017年上升0.3分贝。石嘴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为一级,其他四个地市评价为二级;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6.3分贝,比2013年上升2.0分贝。石嘴山市和中卫市评价为二级,银川市、吴忠市和固原市评价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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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

全区5个地市开展昼、夜间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共布设754个点位,其中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4分贝,比减2017年少0.1分贝,五地市城市道路声环境质量均评价为一级;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9.3分贝,比2013年上升3.2分贝,石嘴山市和中卫市评价为一级,吴忠市和固原市评价为二级,银川市评价为三级。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全区5个地市均开展昼、夜间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共布设37个点位。各类功能区共监测296点次,昼间、夜间各148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总达标点次147个,达标率为99.3%,比2017年上升1.3%;夜间总达标点次130个,达标率为87.8%,比2017年下降6.1%。

辐射

环境电离辐射

全区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宁夏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周围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环境电磁辐射

五地市环境电磁辐射水平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监测的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辐射水平、输变电设施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气 温

2018年,全区平均气温9.3℃,较常年(8.5℃)偏高0.8℃,为1997年以来连续第22个偏高年;1月、2月、9月、10月、12月气温偏低,其余各月均偏高,其中3月偏高 5.4℃,为1961年以来同期最高。

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分别较常年偏高0.9℃、0.7℃和0.7℃。从空间分布看,除大武口较常年略偏低外,其余各地均偏高,其中惠农、银川、永宁、吴忠、中卫、中宁、兴仁及隆德偏高1.0℃~1.5℃。

降 水

全区平均降水量370.5mm,比常年(268.2mm)增长38%,为1961年以来第4高值,次于1964年(451.5mm)、1961年(429.7mm)和1967年(386.0mm);2月、3月、10月降水偏少,其中10月偏少44%;6月接近常年;其余各月降水偏多,其中1月偏多1.5倍,11月偏多1.6倍。

与常年相比,除青铜峡略偏少外,其余各地降水均偏多,其中银川以北大部、固原、西吉和泾源偏多50%以上,大武口偏多1.1倍,其余偏多2%~45%。

温室气体

二氧化碳(CO2)日均浓度范围为321.602~471.398毫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400.445毫克/立方米,比2017年上升2.7%。

气象灾害

全区出现14次暴雨洪涝灾害天气过程。

全区出现局地强对流天气10次。

全区遭受低温冻害和雪灾6次。

地震灾害

2018年,全区境内发生1.0级以上地震60次。

地质灾害

全区共发生35处地质灾害险情和3处地质灾害灾情。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占灾害总数的81%。

基础设施与能源

基础设施

截至2018年底,全区公路总里程3.54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1678公里。

全区36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设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92%以上。

初步统计,2018年,全区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比2017年提高0.5%,达到37.2%。

能 源

初步统计,2018年,全区原煤产量7840.1万吨,比2017年增长2.6%;发电量1610亿千瓦时,比2017年增长14.5%。截止2018年末,全区电力装机容量为4714.8万千瓦,比2017年增长12.6%。全区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39.7%,比2017年提高1.4%;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94亿千瓦时,比2017年增长23.1%,占全区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8.3%,比2017年提高1.2%。(文字图表数据均来源于《2018年宁夏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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