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积极支持妇女儿童、社会福利、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责单位 自治区民政厅、妇联、团委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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