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提高每千人口托位数。
主责单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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