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落实农民“四项收入”增收计划,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千方百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力争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扎扎实实推动共同富裕。
主责单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居民收入提升行动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