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确保重点人群就业稳定,力争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全国领先,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万人。新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2.2万个,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主责单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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