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整省域乡村治理示范三年提升行动”、“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着力打造乡风文明、乡村善治的“宁夏样板”。
主责单位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前出台“整省域乡村治理示范三年提升行动”、5月底前出台“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方案,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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