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一体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建成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50个。
主责单位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4年3月底前出台“乡村建设行动”方案,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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