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坚决做到“两确保”。确保粮食安全,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和耕地保量提质工程”,严格抓好粮食储备工作,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9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农业73万亩,改造利用盐碱地20万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分别稳定在1035万亩、75亿斤以上。
主责单位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粮食和储备局
配合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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