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强化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面提升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贡献率。
主责单位 自治区国资委
配合单位 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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