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积极争取国债资金,迅速启动首批防洪防涝、农田水利等145个增发国债项目。
主责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林草局,宁夏气象局、地震局、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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