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城乡融合,
突出提升“三农”工作水平
发表时间:2024-01-29 11:20:30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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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是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决做到“两确保”。确保粮食安全,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和耕地保量提质工程”,严格抓好粮食储备工作,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9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农业73万亩,改造利用盐碱地20万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分别稳定在1035万亩、75亿斤以上;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大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深化拓展闽宁协作和社会定点帮扶,建设20个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努力实现“三提升”。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实施现代农业“十强行动”,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科学构建农林牧渔并举、粮经饲统筹、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尽快实现我区农产品品质好、卖得好、效益好相统一的目标;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一体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建成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50个;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整省域乡村治理示范三年提升行动”“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着力打造乡风文明、乡村善治的“宁夏样板”。扎实推进“两强化”。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良好农业规范,突出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加快建设西部种业强区,抓好国家级改革试点,着力培育壮大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脱贫人口增收机制,多为农民农村办实事,全力实现“两个高于”增收目标,为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大力支持“五市一地”创新发展,积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山川差距。着力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做实做细城市体检,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打造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努力让城市更宜居、更韧性、更智慧。积极承担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任务。着力提升县区综合实力,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开展强县强区评选活动,支持县区创建“全国百强”“西部百强”,力争县域经济占比超过52%。着力提升城镇发展能力,围绕新型城镇化,切实抓好重点小城镇、专业功能镇建设,推动城乡全域一体化发展;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争取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使城镇化成为现代化的战略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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