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坚持把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总量速度明显提升,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长6%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
  
主责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完成时限 2027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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