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达到100%,既有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主责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
完成时限 2027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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