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民族和睦、宗教和顺良好局面持续巩固,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共识与合力。
  
主责单位 自治区民委
配合单位 自治区民委委员单位、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 2027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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