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实施产业园区创新发展“四大工程”,完善24个园区基础设施,打造1个千亿级园区、12个百亿级园区,力争全区园区总产值达到6000亿元,增长10%以上。
  
主责单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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