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深化“六权”改革,加大试点县政策倾斜,提高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
  
主责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单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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