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主责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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