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5%,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3%、2%。
  
主责单位 自治区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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