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积极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坚决不上环保不达标项目,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单位GDP能耗下降3.2%左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4%。
  
主责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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