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围绕强县强区建设,出台县域经济和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山区、川区、干旱区差异化支持政策,开展强县强区分类评比活动,力争县域经济占比超过50%。
  
主责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2023年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