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产业强镇强乡建设指导意见,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打造20个重点小城镇,城镇化率提高到67.6%。
  
主责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出台指导意见,2023年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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